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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指导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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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指导意见

各局(室)、村(社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工程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提高高新区低收入农户生活水平和致富能力,促进农民收入五年倍增,现结合高新区实际,就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从今年起到2015年,用三年时间,实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工程,以帮助低收入农户充分就业和扶持创业为重点,坚持输血与造血、开发式帮扶与救助式帮扶相结合,制定救助措施,完善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帮扶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如期脱贫。

二、帮扶对象及目标任务

1、帮扶对象:高新区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20户49人。

2、目标任务:立足“三年任务,一年达标”,通过挂钩帮扶,至2013年底,实现所有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2014、2015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三、工作重点

1、实施产业援助。所在村根据低收入农户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承包鱼塘及种植业田块,所在村为其提供部分鱼苗,同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抗风险能力。此外,给予养殖户、种植户一定的奖补资金。

2、实施就业援助。加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充分就业。一是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对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免费考证,帮助其提高就业竞争力。二是开展“户企结对”帮扶。动员和组织辖区内各类企业采取“户企结对”的办法,因户制宜、因人制宜,重点帮助低收入农户家庭中有劳动力的成员安排落实收入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安排一人长期稳定就业。三是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道路管护、村庄环境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

3、实施结对帮扶。一是深入开展“千名党员干部联千户、进万家”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千名党员干部与低收入农户进行结对帮扶,原则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结对帮扶一个低收入农户,做到经常深入农户家庭,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建立干部帮扶工作责任制。为每个低收入农户家庭明确牵头帮扶责任人和具体帮扶责任人各一名,建立结对帮扶联系卡,做到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其就业有岗位、创业有实效、保障有措施、脱贫有依靠。三是党员干部帮扶要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输血与造血并重,帮助低收入农户理清发展思路,树立脱贫信心,寻求致富办法,增强劳动技能。

4、实施保障扶持。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病障、智障、残障丧失劳动能力等低收入农户,由民政部门统一纳入低保,并建立健全低保标准增长机制。二是改善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按照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分批帮助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的农房。三是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相关行业职能部门要对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满足低收入农户基本生活需求。

5、实施教育资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已经出台的有关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区教育部门对低收入农户中的就学子女,提供学前教育政府资助1000元/人/年;发放义务教育段学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发放高中段学生国家助学金1500元/人/年;职业教育学生学费全免,另提供助学金1500元/人/年;提供高等教育生源地无息贷款,最高可贷6000元/人/年,并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不断加大就学资助力度,确保低收入农户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学生就业责任制。教卫科、社保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帮扶责任,通过组织定向培养、开展就业指导、举办毕业生招聘会等措施,帮助解决农村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后的就业问题。

6、实施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扶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保险,积极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加大低收入农户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救助力度。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20个规定病种)医疗费总费用报销70%,民政救助20%,自付10%。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的参保费用由具体帮扶责任人负责按个人缴费标准代缴。参保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在区内定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门诊、住院医药费由定点机构直接减让30%,其余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减让部分由新农合基金与定点机构进行结算补偿。参保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当年报足最高限额3万元后,超过部分可报销医药费在区大病统筹基金中按80%予以报销,全年累计报销限额为15万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领导,成立高新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局分管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局(室)、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局农经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工程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政策扶持及综合服务工作。切实推进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发动。各局(室)、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全面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工商企业、合作组织挂钩帮扶低收入农户,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机关部门与各级党员干部、工商企业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挂钩帮扶的良好氛围和强劲合力。

3、建立健全台帐。建立挂钩帮扶台账,明确分管领导为牵头帮扶责任人,村(社区)党员干部以及工商企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为具体帮扶责任人,全面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做好帮扶联系卡发放工作,做到逐户帮扶,一户一策,跟踪管理,限期脱贫。帮扶企业、各级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挂钩帮扶,加强与低收入农户的接触、沟通,因人施助,分类帮扶,积极向低收入农户提供就业岗位、技能培训、创业资金等,确保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督查考核。实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工程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任务紧迫,意义重大。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推进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帮扶活动,重点关注帮扶措施落实、资金使用、脱贫进展等情况,强化序时督查、帮扶过程督查、帮扶成效督查,确保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