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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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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德育在推动学校发展和促进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德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真正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着力解决好制约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任务

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针对中小学生不同阶段身心成长的特点,进行爱心教育、诚信教育、公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合格公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德育工作机制,强化德育队伍建设

1.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管理机制。各中小学要把德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教导处(政教处)、共青团、少先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德育课程教师、心理健康辅导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和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要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要重点围绕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师德教育、研究能力等方面,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班主任工作队伍。要将班主任工作年限和业绩纳入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的考核体系中,努力创造出人人争当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使他们真正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

3.加强学校团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的作用,把团队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及时补充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学校团队干部工作,并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学校少先队、共青团组织要发挥优势,利用学生入队、入团及成人仪式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养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的情感,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积极支持学生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评价能力。

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各中小学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注重德育学科渗透,广泛开发德育渠道

1.加强德育学科教学。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德育大纲和课程标准,对《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德育学科课程,要加强日常管理,开齐开足。同时要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精神,改进教学模式,突出对话、互动、实践、体验、探索等学习方式,增强课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重视国家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和优越的自然资源,开发有效的德育校本课程,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教育。

2.加强学科德育渗透。各学科都要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德育资源,有意识地把德育内容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语文、历史、地理、外语等学科本身具有丰富的思想品德教育内容,要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祖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对人类文明的巨大贡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在探索科学规律,对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验操作能力;体育学科要突出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优良品质;美术、音乐学科要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陶冶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劳动、劳技学科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其他学科教师也要注意结合教材中的德育内容,自觉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

3.开展时事政治和法制教育。要结合国内外的重大事件,适时举办时事政治和形势报告会,使学生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育辅导员的作用,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有效的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防控机制。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中小学要按照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抓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做好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的创建工作。各校要建立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围绕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进学习能力、加强自我认识、开展生涯规划等进行科学的测试与指导,引导学生快乐学习、健康生活。通过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需要给予心理帮助的学生,积极化解学生各种心理问题,监控并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精心组织德育活动,积极开展养成教育

1.坚持不懈地开展文明习惯养成教育。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培养学生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普遍开展诚信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诚实待人、守时守信的优良品质;踏实开展以守公德、勤学习、爱劳动为内容的“三养成”教育活动,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校平台等方式向家长宣传“三养成”教育的内容,指导家长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格局,提高“三养成”教育活动成效。

2.认真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都要举行隆重的开学和毕业典礼,培养学生荣誉感和责任意识。各校要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队、入团、成人宣誓、开学毕业典礼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精心组织寓意深刻的班会、队会、团会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参加“十佳入学(成人)仪式”“十佳毕业典礼”等评选活动。组织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活动”、“书香伴我成长”等读书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丰富知识,陶冶情操,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平等意识和服务意识。

3.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将社会实践活动列入学校整体工作方案和教育、教学计划之中。要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社区、农村及县内名胜等校内外德育阵地,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公益劳动、勤工俭学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提高学生对自然、社会整体认识与体验,让学生在活动中增长才干,锻炼成长,保证德育实践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4.创新开展网上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建立德育网站,增加德育网页,开辟德育栏目,充实德育信息资源,形成强大的网上德育阵地。要开发和遴选一批内容健康、寓教于乐的网络游戏和学习软件,并屏蔽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向学生提供积极有益的信息资源库。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远离营业性网吧,远离色情、迷信和暴力。

(四)营造浓郁德育氛围,建设特色校园文化

1.突出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校园文化是整个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理念的集中体现。要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接受熏陶和教育。要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目标及特色,确立并完善校训、校风、学风、教风,制作校旗和校徽,编写校歌,创立校刊或校报。建立校史陈列室等德育展室,开辟校园文化长廊,提升学校文化品位,逐步形成“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区域德育。

2.切实开展以学生社团、文艺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文化活动。各校要积极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全面开展,选派德才兼备、有责任心的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要指导学生社团规范制定章程、建立组织体系及活动方案,要为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及设施设备,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考核评价,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定期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学生社团及成员进行表彰。教育局将继续举办“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及社团优秀辅导员等评选活动。要进一步活跃校园的文艺体育活动,要能经常听到校园的歌声、乐声,看到师生体育锻炼的身影,让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都能拥有两项体育特长、一门艺术特长,获得多种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等各种展示活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兴趣培养提供平台。

3.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文化建设。要把绿化、美化、亮化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在建设学校物质环境的同时,还要更加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充分发挥环境因素在学校教育中的导向、陶冶、约束、凝聚作用及对社会的辐射功能。要努力建设“文明班级”、“和谐班级”及“温馨宿舍”等,积极打造高品位的“人文校园”、高质量的“绿色校园”、高效能的“数字校园”和安全有序的“平安校园”,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环境文化。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如黑板报、壁报、橱窗、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站等,有计划的利用这些固定阵地开展教育活动。

(五)构建“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突出多极教育功能

1.建立学校与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沟通渠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与公安、卫生、民政、文化等部门及社区等加强合作,净化中小学生成长空间,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要进一步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聘请“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中有责任心、有经验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要重视家长在学校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让家长走进学校,走进课堂。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家访制度和家长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议,举办一期家庭教育专题讲座,让家长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成效。

2.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学生教育,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学校要联系民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关注、关心特殊家庭、困难家庭学生及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机会,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要建立完善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将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学校要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资料,优先安排他们就餐和住宿,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学生及留守儿童生活补助。要安排好他们的课余生活,每周都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特殊群体学生全面发展和快乐成长的环境。

(六)强化德育保障机制,引导德育工作健康发展

1.加强德育科研工作,把德育科研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要高度认识开展德育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推动德育改革创新的助推器作用。各校要从校本实际出发,加强德育科研的整体规划,确定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对德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力量认真扎实地开展研究。要建立德育研究的激励机制,通过开展德育工作论坛及评选优秀德育课题、优秀德育论文、优秀教育案例等活动,对取得的德育科研成果进行奖励、推介,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不断创新和提高。

2.建立德育工作评价、督导和奖励机制。学校要坚持科学的评价观,使以德育为首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学生评先评优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要不断完善督导评估机制,突出学校德育工作成效在考核学校、教师工作业绩、评估教育教学水平等工作中的权重。教育局将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定期命名德育工作特色学校,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德育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3.建立德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校要加大德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设立德育工作专项资金,保证德育课题研究、培训、表彰先进等经费的落实,保障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德育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