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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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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让全区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结合我区慈善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慈善事业是分国忧、解民困、非盈利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帮扶弱势群体、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区经济处于重要的转型时期,新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困难人群的各类救助需求日益凸显并不断变化。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事业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作用,对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十二五”期间主要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乐善好施、扶危济困”为宗旨,以困难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构建政府支持推动、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慈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区努力形成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救助能力明显增强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扶贫济困。充分体现慈善事业的公益和互助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服务和救助。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加大政府推动和支持力度,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整体合力。

3、民间运作,志愿参与。进一步壮大慈善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发展,创造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自愿参与慈善事业。

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积极探索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的管理方式,提高慈善社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主要目标任务

1、慈善组织网络实现基本全覆盖。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较为健全的区、镇街、社区三级慈善组织网络,进一步夯实区慈善总会工作网络基础,优化区慈善总会组织结构。

2、善款资金规模实现新突破。建立完善以企业冠名基金为主,定向劝募资助金为辅,日常募捐为补充的慈善资金募集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十二五”末慈善资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提升慈善实力。

3、逐步实现慈善救助专业化、社会化运作。开展慈善救助项目化运作,每年打造1-2个有影响的慈善项目品牌,提升慈善救助专业化水平,努力引导多元参与、共同发展的慈善服务供给格局的形成。

4、慈善队伍、慈善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促进慈善志愿服务经常化、普遍化,着重推进慈善义工组织建设,着力开展和完善监管工作,促进慈善组织良性发展。

5、慈善工作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大力推进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的全过程监管,促进慈善工作透明、可持续发展。

6、慈善文化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大力培育慈善文化,慈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能够有效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积极性,慈善文化较好地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和保证

(一)建立完善慈善工作机制和网络

一是建立相对独立的区级慈善总会工作机制。2013年完成第二届区慈善总会理事会换届,在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基础上,建立专职工作机构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区、镇街、社区三级慈善工作网络。区慈善总会下设镇街二级慈善分会,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村)建立试点慈善工作站,将慈善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初步形成覆盖区、镇街、社区(村)三级的慈善工作新格局。另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努力在专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群团组织、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组织组建慈善分会或联络站,创建并不断扩大慈善服务队伍,集聚慈善服务资源,推进慈善工作日常化、慈善救助活动经常化、与慈善服务对象联系紧密化。

(二)建立完善以冠名基金为依托的长效劝募机制

稳定的慈善资金是慈善事业持续有效发展的有力保障,多渠道、多形式的挖掘慈善资金是形成稳定的慈善资金来源的必要手段。

一是深入开展企业冠名基金工作,保证善款有稳定来源。2013年制定《区企业冠名基金实施方案》,设立“创始基金”,采取一次到位或一次认捐分年到位的方法,引导和吸纳经济效益较好并有慈善认捐意向的企业为主要对象进行捐赠,奠定善款基础。

二是加强个人冠名基金运作,营造人人参与慈善的氛围。2013年根据《关于开展6311帮扶解困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并实施《“区6311帮扶解困个人慈善冠名基金”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帮一、一次认捐、分年到位的方式,为区管副职以上在职干部设立个人冠名基金,努力将活动打造成为“党员干部慈善带头工程”。在此基础上,面向社会推广和发展“个人冠名基金”,出台《区个人慈善冠名基金实施方案》,最大限度的整合社会个体、行业人群(教师、医生、警察、IT从业者)等力量,进一步创新创优慈善工作劝募机制,努力打造“全民慈善参与工程”。

三是巩固“慈善一日捐,济困送温暖”工作基础,以长效活动扩大慈善工作覆盖面。深入持续的开展“慈善一日捐,济困送温暖”(简称“一日捐”)活动:每年的11月20日至次年的1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引导和动员单位职工捐出一天收入,企业捐出一天利润,充实区级慈善救助资金,增强为政府救助筹集款物的能力。

四是精心策划专场慈善活动,以主题宣传形式扩大慈善工作影响力。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群众遇到重大困难时快速反应,构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工作平台,及时启动劝募和救助机制,增进社会各界对慈善功能的信任和认可。发挥区慈善总会三级工作网络优势,每年在“春节”、“三八”、“六一”、“重阳”等不同节日,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策划组织专场慈善活动。同时,依托一些捐款数额较大的企业开展专项广场捐赠活动,以此推动宣传慈善工作和企业文化。

(三)建立完善以慈善项目为载体的救助机制

以项目化运作做为慈善救助主要形式,紧紧围绕“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孤、助残”等政府最关心、社会最关注、企业最乐于捐资的方面,发挥常务理事单位作用,认真梳理部门、单位、行业等慈善救助的项目意向,每年拿出1-2个区域内暖心的、吸引力强、预期效果明显的公益慈善项目供社会选择和参与,有效对接社会慈善主流需求,逐步实现慈善项目救助提供主体从“单一”向“多元”和救助工作开展“行政化”向“社会化”的转变。

一是开展资金项目救助。从2013年开始,区慈善总会每年列出当年“慈善资金救助菜单”,如“一对一”助学、“贫困重大病家庭”等救助菜单,向社会企业和个人进行公示和宣传,引导爱心企业和个人进行慈善救助。

二是开展实物项目救助。进一步加强现有慈善超市建设,重点解决目前慈善超市运营资金不足和实物尚未按需捐赠的问题。逐步将临时性救助向阶段性和经常性救助过渡,努力打造2-3家慈善超市建设典型。同时,着重通过加强实物需求信息搜集,主动实物需求信息,在部分社区设立捐赠点,引导公民“按需捐赠”,提高慈善实物使用和处理效率。

三是开展造血型项目救助。2013年起,每年拿出10-20万元慈善资金为受助对象开展造血救助试点工作,围绕就业岗位提供、生产物资供给、生产技术指导、创业资金支持等,选定符合困难群体需求的造血型项目,充分发挥区慈善总会理事作用,通过理事单位(企业、机关部门)与困难群体结对,因地制宜地开展风险小、易推广的救助项目,与受助人签订慈善扶持协议,将慈善救助由单一的捐款、捐物转化为如送岗位、送技术、送种苗、给予小摊位补贴等,扶持困难家庭掌握一门以上的生产技能,积累一定的生产资金,逐步实现脱贫并逐步致富。同时,设置一批慈善造血救助基地,选择有爱心、有一定生产规模、适合贫困户就业的农村合作社、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等,为受助对象提供生产扶持和就业岗位。

四是开展义举项目救助。在慈善救助“有钱出钱”的救助方式上,搭建“有力出力”的平台,通过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拍、义诊等“义”字类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使慈善公益广泛的融入社会文化生活,推进慈善工作普及化。在开展项目救助的同时,还要注重建立和实施包括救助管理、资助反馈、绩效评估等在内的运作机制,有效提升慈善救助专业化水平。

(四)建立完善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监督机制

公开透明的信息反馈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强化监督是为了促进慈善组织自身不断完善,为慈善事业创造可信、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一是规范机构运作,强化工作民主决策。区慈善总会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审议决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会长或副会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研商阶段工作安排和重要慈善活动,落实任务;区慈善总会专职工作机构业务碰头会每周一次,主要沟通信息,安排日常工作,通过三个层次的规范运作,努力保证慈善工作决策的民主性。

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慈善总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资金管理、项目运作、财务审计、社会监督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以制度促进慈善工作规范开展。通过民政网站设置“慈善信息公开园地”,将慈善资金募集、慈善救助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组织建设、办公职能、捐赠热线、捐赠账户、办公地址、活动信息等全面向社会公开,用透明赢得公信力。尝试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定期接受审计,公开透明的开展慈善监督工作。

三是建立慈善爱心档案,加强捐赠信息反馈。从2013年开始,区慈善总会要为每个慈善捐赠企业和个人建立“慈善爱心档案”,及时准确的记录每一笔捐赠资金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慈善义举行为。以“慈善一封信”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反馈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慈善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定期、及时、主动的反馈,保障社会特别是捐赠者的知情权,提升捐赠者和社会对区慈善总会的信任度与满意度。

(五)建立完善以慈善活动为主体的宣传机制

当前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要以加大慈善宣传工作力度为重点,通过慈善文化的感召,积极带动和引导公民慈善意识的普遍提高,营造“人人关心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慈善事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一是稳扎稳打,做好慈善活动本身宣传。依托每一次慈善劝募和救助活动,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通过区政府网站、区慈善网页、高新(手机)报刊、区电视台、区电台等网络、平面、电波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慈善工作浓厚的舆论氛围,展现慈善工作实效。增强受助人的归属感,提升慈善工作社会形象;从2013年开始采取不定期的形式编印区慈善总会工作简报和宣传资料,以信息、图片、图表等形式及时记录和反映慈善工作进程;积极挖掘和大力宣传慈善爱心人士爱心事迹和受助对象中“勤劳、自强、有德、互助”的典型家庭(个人),用身边故事打动人,引导社会主动捐赠,培育积极向上、互助友爱的慈善氛围。

二是主动服务,完善慈善激励机制。完善对慈善人士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激励机制,使慈善人士的爱心付出得到社会及时且高尚的认可。从2013年开始,区慈善总会牵头,每年由区政府对捐赠者开展评选表彰,并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给予社会荣誉;为爱心人士开展及时性褒扬宣传,通过联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为所有冠名基金的企业和个人颁发荣誉牌或证书(赠送慈善纪念品)、向爱心人士单位致感谢函等,让爱心人士在参与慈善事业的同时获得“慈善荣誉感”,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同时,鼓励和支持慈善受助对象在有能力的时候,通过参与慈善捐赠、义工服务等各类慈善活动回馈社会,营造良性循环的慈善事业氛围。

三是深入研究,重视慈善文化培育。将慈善文化建设列入政府宣传工作年度计划,推动广泛宣传;借势借力区内重大活动、节庆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场有影响的以慈善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定期组织慈善爱心人士开展参观交流和娱乐活动,增进情感交流,让爱心人士感受到慈善集体的氛围,将慈善工作向深处做好、做实。

(六)建立完善以慈善队伍为支撑的服务机制

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在于培育慈善队伍,形成相对稳定的服务群体,提高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保证服务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广泛性。

一是加强现有慈善工作人员培训。区慈善总会要将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培训体现专业特色、学以致用。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工作人员短期培训,开展事务训练讲评,开展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探索义工服务与管理制度。探索设立区慈善总会义工中心,作为区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区域内慈善义工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承担慈善总会救助项目的落实,社会服务项目的开展,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弘扬义工精神,推广义务服务。义工中心在区慈善总会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义工中心主任由区慈善总会常务副秘书长担任,义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慈善总会。队伍建设上,2013年区慈善总会要建立以党员干部带头、高校大学生为主、社会爱心人士为辅、行业专业为特色的慈善义工队伍4-5支,如高校慈善使者、大学生村官慈善服务队、慈善出租车队,慈善艺术团、慈善义诊队、慈善法律咨询团等。同时将重点放在镇街和社区,按照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2014年前各镇街慈善分会均建立1个义工服务站,建立一支以街道、社区为单位的30-50人左右的义工队伍,开展有自身特色的慈善义工服务活动。服务领域上,围绕善款救助、社会服务和紧急救援等慈善工作主要方面定期开展慈善服务,同时兼顾服务于社会的环保及公益事业。服务方式上,以“一帮一”结对子为基本方式,同时向团体化、专业化的方式转变;区慈总要拿出一定数额的慈善义工服务专项基金给予支持和推动。服务时间上,应坚持经常化,通过义工服务规范和登记方式,将服务时间由节假日型向定期型和长期型转化。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相应的义工登记、管理、评选、服务等办法,建立义工档案,开展业务培训,优化义工服务,核发慈善义工证书和标识卡,不断发展壮大慈善义工队伍,逐步规范、固化志愿服务体系。

三是鼓励和支持各类慈善公益组织的发展。要积极培育和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发展,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慈善公益组织发展,培育一批富有公信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并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的有关规定,做好管理服务与监督工作。拓展慈善工作思路,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探索政府购买慈善服务,加强慈善总会与其他慈善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活动合作,提高救助实效,创新慈善工作机制。

四、加强对慈善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区慈善事业发展仍然在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的重视与推动。各级政府要将慈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实施,并适时列入政府年度一体化考核内容。要加大对慈善工作的资金支持与投入,确保慈善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各级领导要主动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定期听取慈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慈善工作的重大问题,并率先垂范,提高慈善事业的号召力。

二是形成慈善事业工作合力。民政部门作为慈善事业发展和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区域慈善事业发展促进工作,切实做好区域慈善捐赠、劝募等活动的监管工作。纪委、组织、宣传、政法、机关工委、财政、统战、交运、教育、商贸、工信、住建、建工、房产、规划、文化、卫生、人社、工商、发改、审计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对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和支持慈善捐赠活动的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和社会救助活动,共同推进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全区发展慈善事业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