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市委中医药业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范文

市委中医药业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市委中医药业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市委中医药业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中医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作为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资源整合等方式,全面提升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实是求事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医药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发展;

4.坚持中医药特色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临床、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康复中的作用,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及时、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5.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总体目标:通过5年的努力,使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健全,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逐步优化,人员素质显著提高;镇(区)中医药工作不断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逐步规范、提高;传统中医药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中医药文化认知度更加广泛;中医药研发规模不断壮大、效益显著提升,中医药整体实力位居苏中、苏北地区前列,力争进入全省前列。市中医院龙头作用进一步凸显,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品牌进一步彰显,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建成苏中和苏北地区一流、省内外有影响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

二、加快建设省内外知名中医院

(一)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快市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大对市中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的投入力度,着力在政策、规费、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力争新综合病房楼3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开放病床数达到500张;5年内将市中医院建成基础设施齐全、医疗设备精良、中医药特色显著、综合服务功能优良、医疗环境优雅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

(二)加快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制定实施市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重点资助、培养一批临床各科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造就一批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现代知识丰富、创新能力较强、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和开展中医药临床科研的高、尖复合型科技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省名中医、市名中医和市名中医的作用,切实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省“333工程”、市“311工程”和“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以及全国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的培养,通过专科进修、专题研修以及“跟名师、上临床、学经验”等途经,倾力打造高素质的中医药骨干队伍。大力引进、吸收高层次人才,确保每年引进、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少于5名。

(三)培育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切实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将市中医院骨伤科创成全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并建成2-3个市重点专科,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群体,全面提升中医药整体服务水平。

(四)增强教学、科研优势。巩固和发展市中医院创建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果,并认真对照教育部、卫生部和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对中医药教学设施的投入;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培养既能临床又会教学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附属医院的品牌效应,切实做好中医药经验传承工作。积极鼓励临床医务人员开展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的中医药临床科研;切实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药生产企业的交流合作,大力研发一批临床疗效好、用药安全、价格低廉的中药和中成药制剂。市中医院每年按照不少于当年业务收入1%的比例提取科研经费,并用于临床科研;积极推进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

三、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和基层中医药工作

(一)强化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市人民医院按标准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并设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力争5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市人民医院应根据中医药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人才、设备优势,为从事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的工作人员提供良好条件;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和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示范中医科工作。

(二)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切实加强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并按国家标准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研究制定中医药人员技术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对基层卫生机构中医药技术骨干的培养;定期组织市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到基层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工作;积极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尽力在工资待遇、人才培养、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全面提升中医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三)强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规划、引导力度,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拥有1名以上的会中医药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并配有常规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和器械。积极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定期组织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四、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市中医院服务功能建设。切实加强医院内涵建设,逐步提高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大医院急诊科、ICU和感染科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中医药急诊急救能力。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扩大中医药服务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二)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框架》的相关规定,充分依托中医“治未病”的特色优势,不断强化中医药预防保健功能;积极发挥名中医、中医各学科业务骨干在中医“治未病”中的传、帮、带作用,切实加强中医健康教育、中医药义诊工作,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三)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不断扩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范围,确保各综合医院、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及时提供中医药服务,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五、着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传承中医药文化。切实抓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整理、研究与开发,积极挖掘、整理和应用民间中医药验方、便方、文献资料等,力争5年内建成中医博物馆、中医名人馆。市中医院应着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在办院思想、医院管理、人才培养、文化氛围等方面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特色。

(二)宣传中医药文化思想。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健康咨询、培训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着力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市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报社要开辟“中医药宣传”专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知识的宣传、推广力度,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推进中医药“进镇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中医药“进镇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定期组织名中医、中医药专家到农村、社区开展中医药义诊活动,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

六、努力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完善中医药组织机制。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发展中医条例》等文件要求,切实担负起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职责;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劳动社保局、物价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形成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完善中医药投入机制。加快建立稳定有序的中医药投入机制,确保中医药事业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中医药财政性经费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继续实行中医药经费预算单列,并进行合理安排。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加强中医药事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不断提高中医药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市卫生部门要不断强化中医药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和行业指导;严格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和中医药管理标准,规范中医药行政审批和执业行为,规范中医药行业工作准则,努力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积极引导中医药人员坚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鼓励中医药人员利用中医药优势解决群众就医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质量的管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涉药单位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质量和用药安全;积极支持市中医院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临床应用。卫生、劳动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项目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范围,特别是对经卫生部门核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过程中产生的中医药费用,应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实行重点扶持。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