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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顺序整顿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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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顺序整顿工作意见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现有农贸市场秩序整治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长效管理,实现我区集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优美”的总体目标,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集贸市场秩序整治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公平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场环境要求,以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的不利因素为重点,全面梳理,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实现市场外无马路摊担、无无照经营,市场内环境整洁、划行归市,诚信经营、文明管理,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目标,全面提升我区的城市形象。

二、管理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协同保障”的原则,市场所在的镇(开发区、街道)作为责任主体,对市场进行整治和管理;工商、城管、商务、农林、卫生、环保、物价、公安、交警、消防、质监、食药监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市场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和优美环境。

按照“谁开办,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市场开办者是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内物业、卫生、治安、消防、商品质量、经营秩序等事务负管理责任,并依法承担市场外责任区“门前三包”责任。

按照“堵疏结合,执法为民”的原则,充分做好市场协调工作,尽可能“引摊入市”。同时,为防止出现各类违规现象的“回潮”,要加强对越门经营、占道经营、违章占道行为的监管,加大市场周边卫生巡查力度,确保市场周边环境秩序井然。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商局、区城管局、商务局、农林局、卫生局、环保局、物价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及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集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按照市场整治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开展好市场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全区所有集贸市场;整治的重点为勤新、徐巷、小桃源、泰康、青山、稻香、周新、蠡湖市场及周边,以及溪河、溪南、水产批发、西郊等在文明城区创建中被检查出问题的市场。

五、工作职责

1、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市场内的秩序整治;加强证照检查,督促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者尽快办证办照,对拒不办理的予以取缔;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执行全区统一的集贸市场标准化管理制度,落实划行归市、划线经营,确保商品摆放整齐,垃圾进袋入筐;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职责,严格索证索票和残留农药检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摊位及时整改;教育和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确保明码标价、计量准确;鼓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提高经营者维护市场环境、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

2、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对市场周边马路摊担、占道经营和店外设摊等进行取缔,引导摊担向附近的集贸市场集中,彻底根除马路摊担和食品安全隐患。

3、区商务局:负责集贸市场整治的衔接协调工作。

4、区农林局:负责对进入市场农副产品进行检查,查处销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行为,指导市场的禽流感等动物疫情防控,检查猪肉等的检疫情况,督促查禁毒鼠强等高毒杀鼠杀虫剂在市场上的销售。

5、区卫生局:负责市场卤菜等食品的卫生抽检,相关许可证的检查,查处市场上的非法行医行为,指导督促市场灭四害。

6、区环保局:负责检查市场污水排放情况,督促市场主办者疏通下水道,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条件擅自开业经营的予以行政处罚。

7、区物价局:负责督促市场明确标价,提供市场价格信息,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

8、区公安分局:负责集贸市场外来人口管理,督促市场主办单位采取人防技防措施防范盗抢和社会治安事件;依法打击市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和管理秩序,保障行政机关履行职责。

9、交巡警大队:负责做好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

10、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检查市场内的消防事故隐患,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予以整改。

11、质监局:负责市场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和校验,确保计量准确;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坑害消费者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依法实施“QS”标志管理,对经营没有“QS”标志食品的,予以行政处罚。

12、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禁销售假伪药品、查禁无餐饮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

13、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辖区内市场整治的相关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督促辖区内市场主办者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好履行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经营等相关法定义务,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并坚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物业管理,合理设置摊位布局,尽可能接纳市场外的经营者进场依法经营;落实专人管理车辆停放。

六、时间安排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相关部门,要统一协调,分工合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好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力争用1个月时间,营造良好的市场内外环境秩序,以新环境、新面貌迎接2010年元旦、春节的到来。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把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高标准、高水平地完成好。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职,狠抓重点,积极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成果。

2、以块为主,条块联动。市场秩序整治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工商、城管、公安、卫生、环保、物价、质监、食监等部门和镇(开发区、街道)与市场之间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3、依法整治,加强宣传。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整治过程中要讲求工作方法,认真听取经营户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发动,及时传达开展市场整治的各项政策、法规,使市场广大经营者与市民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加强督查,落实长效。区集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本次整治活动开展全面督查,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优,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建立完善的检查、考核标准,对整治效果、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整治到位的基础上,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后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全力预防市场及周边违规现象的“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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