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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加工工作指导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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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加工工作指导意见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豆制品消费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疏堵结合、政策扶持、分步实施”为原则,标本兼治,着重治本,进一步规范我市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整体提升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及经营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豆制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09年~2011年三年内,扶持、培育3家具备日投料生产能力在10吨左右的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规范升级5~8家深受群众欢迎、具有特色的豆制品加工单位;在连锁超市和农贸市场发展100~200个“放心豆制品”专供点;引入票证溯源信息化管理,初步构建起我市“放心豆制品”生产、销售体系。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扶持培育一批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在两年内,扶持2家日均投料5吨以上生产能力的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放心豆制品”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3年内,全市日均投料5吨以上生产能力的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达3家(其中形成1家超10吨生产能力的企业龙头),“放心豆制品”及供应点覆盖全市市场。

2.规范升级一批特色豆制品加工企业。对目前证照齐全、深受群众欢迎具有特色的豆制品加工单位,按有关生产和食品卫生标准进行规范升级,丰富我市豆制品市场的花色品种。

3.整合一批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对已办理有关证照但不具备继续开办条件的豆制品加工作坊或自行整合成达标加工工场。

四、实施步骤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城乡联动,以城为主,有序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启动阶段(2009年9月~12月)。搞好宣传发动、市场调查、制订实施意见与整治方案等工作。扶持发展2家日均投料5吨以上生产能力的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初步形成市场销售网络,“放心豆制品”的市场份额达到60%以上。规范升级一批特色豆制品加工单位,整合一批豆制品加工作坊,展开取缔无证无照豆制品加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全面实行豆制品市场准入制,规范豆制品市场经营行为。继续扶持发展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认定“放心豆制品”供应点,使“放心豆制品”覆盖全市市场。

(三)巩固阶段(2011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豆制品行业规范管理,引导和扶持骨干豆制品加工企业,提升产销运行能力。

五、扶持政策

1.优先保证豆制品生产加工建设用地。由市商贸办会同市国土、规划、环保和房管等部门对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规划布局进行环评。

2.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豆制品加工企业,税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减免相关税费和地方性规费。

3.市农林、交通管理部门优先为“放心豆制品”加工企业办理菜篮子工程绿色通道和运输车辆的通行手续。

4.市政府从2010年服务业引导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工程建设补贴和支持。

5.“放心豆制品”工程所需的水,按民用价格支付,用气按有关政策实行优惠,用电采取峰谷计价方式。

6.对“放心豆制品”工程证照费,只收取工本费,前三年免从业人员体检费、卫生知识培训费、环卫费等地方性收费。

六、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保证“放心豆制品”工程有序推进,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商贸办、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农林局、卫生局、环保局、规划局、物价局、城管局、供销合作总社、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放心豆制品”工程领导小组,研究“放心豆制品”工程重大推进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商贸办。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围绕“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目标,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市商贸办、市供销合作总社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豆制品行业发展规划并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指导豆制品加工企业的建设及与市场对接,协调组织市规划、国土对全市豆制品加工企业规划布局和建设用地进行审批,会同工商、质监、食药、卫生等部门认定“放心豆制品”供应点,及时通报“放心豆制品”工程实施进度;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协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部门,依法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将“放心豆制品工程”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豆制品加工企业规划布局进行环保审批并加强环境监管;工商局负责加强对豆制品销售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货入市的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管理,在联网集贸市场内先行“放心豆制品”准入,并进驻城乡主要农贸市场,确保有“放心豆制品”销售网点;市城管局负责整治游离在市场外经营影响市容的豆制品摊点;质监局负责指导豆制品加工企业(作坊)按标准要求生产,并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依法开展豆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豆制品餐饮消费环节卫生监管,督促宾馆(饭店)、餐饮业、超市、集体食堂等单位建立完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的管理,并引导上述行业率先使用(经营)“放心豆制品”;市公安局依法维护“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执法秩序,确保“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顺利。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协同配合,稳步推进。全面实行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切实为豆制品加工企业和经营户做好协调服务,保证豆制品正常供应,豆制品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为“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让市民早日吃上放心、安全的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