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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县委十五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县域投资发展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现就2012年投资环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重大机遇,继续围绕“南抓黄金,中抓林牧,北抓旅游”的发展思路,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和“国家园林县城”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理念,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高效、诚实、信用”的投资软环境,打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形象,不断提升全县对外开放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服务发展,强化宣传教育。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外宣办、县广电局、县招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深化宣传教育内容,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努力使优化投资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同识共动。县广播电台要配合市《环境热线》栏目,以投资环境为切入点,围绕经济发展,服务大局,做好做足文章;县投资服务中心要通过网络、媒体、制作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等多种渠道,积极对外推介、宣传;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环境热线;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好做法,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参与投资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效能建设,切实优化政务环境。由县效能办牵头,继续在全县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政务公开制、执法责任制、效能考评制。要充分发挥县投资服务中心的独特职能作用,全面推行客商投资制度,重点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敷衍塞责、政令不畅,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要按照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的原则,继续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县审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并联许可改革的试点工作。由县投资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收录各部门职能、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和依据、产业优惠政策和指导目录、服务承诺、行政许可项目、投诉举报电话或信箱,编撰《县行政服务指南》白皮书,在政府门户网站、清风网和各部门网站进行公布,方便投资经营者和办事群众。
(三)扎实开展源头治理,加大“三乱”治理力度。全面推行收费罚没项目公示制,向社会公开收费罚没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物价、财政部门要严格收费、罚没许可证的核发及年检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对无证收费、无证罚没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罚没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曝光。县财政部门要继续抓好“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和监管,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加快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严禁以各种名目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任务,斩断“三乱”利益链。由县纠风办牵头,交通、公安、交警等涉路部门配合,切实加大公路“三乱”的治理力度,严格落实4月6日市长办公会精神和《市治理公路三乱六条严禁》规定,对外地车辆只纠违不罚款。进一步完善《全县涉路执法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秦东转盘摄像监控力度,建立健全预防公路“三乱”反弹的长效机制和案件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各执法单位要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罚没标准,明确罚没尺度,严格限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要认真抓好《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加强监督的规定》和《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入企执行公务实行登记的规定》的落实,不断完善对入企行政执法检查实行监督部门报批和受检企业现场登记的双向监督机制。各级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服务观念,明确执法目的,自觉接受和服从监督管理,尽量减少检查次数,压缩检查规模,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要继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三服务”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企业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心尽责为企业和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包联重点建设工程和企业负担及投资环境监测点工作,对重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由公安部门牵头,对社会治安和企业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由工商部门牵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由城建部门牵头,规划、土地等部门配合,对建筑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由环保部门牵头,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配合,对重点区域污染进行专项治理;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配合,对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由食品药监部门牵头,工商、卫生部门配合,对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由文化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对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物价、公安部门配合,对医疗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对劳动用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以上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全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务求实效。
(六)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配合,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县企业(项目)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办公室要以营造平安、稳定、安全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环境为目标,严厉打击暴力、涉黑和团伙犯罪,加大对企业(项目)周边治安环境及项目建设中强买强卖、封门堵路、寻事滋扰、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项目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大对侵财型案件的侦破和可防性案件的预控,确保社会治安步入良性循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要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相关因素及主要矛盾,改革现有制度中妨碍司法公正与效率价值实现的做法和习惯,积极稳妥地推行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要坚持以民为本、降低诉讼费用,减少诉累,方便当事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解脱纷争、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安监部门要抓好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大“三创”力度,努力改善投资硬环境。由县创卫办牵头,城建局、环保局、园区办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快水、电、路、讯、热、气、绿化、垃圾、污水处理和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学校、医疗、公交、休闲、文化体育中心等公益设施配套,做好县城绿化、美化和亮化,塑造新形象,打造最佳生态人居环境。
(八)继续开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加快政风行风转变。由县创评办牵头,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核心,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和“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年”活动。紧紧围绕职能转变、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服务、诚实守信这一总体目标,立足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整改、自我提高,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评选活动,下势解决职能转变不到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和本位思想严重等问题。认真落实《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31种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和查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把投资环境建设工作始终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定期研究和解决投资环境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投资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充实人员,突出重点,明确措施,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加强协调。各协作部门要密切联系,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投资环境建设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强化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实行背靠背的民主评议投资环境制度。不断完善投资环境民主评议办法,在评议的主体、对象、内容、方法以及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探索,不断提高民主评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县投资环境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积极建立奖惩机制。
(三)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构筑有效的投诉平台和处理投诉的高速通道,及时发现和受理各类投诉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究;要坚决执行《县对破坏和干扰投资环境处理办法》,对一些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干扰和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工作不力,失职失察的,给予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并予以曝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难点及问题,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我县投资环境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