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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民生革新指导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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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民生革新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努力实施“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战略,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改善民生状况,增进人民福祉,特制定本意见。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

⒈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幸福为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实践中知民心、晓民情、护民利、解民难、惠民生。

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全面改善民生状况。统筹协调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统筹兼顾各类民生需求,统筹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公益普惠。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四是坚持积极作为、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既要尽心竭力做好民生工作,又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使改善民生的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五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职责,优化民生服务,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参与民生事业。

⒊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劳动人口充分就业,居民收入大幅增长,物价水平平稳可控,社会保障网络全面覆盖,困难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城乡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读书难、大班额,看病难、看病贵,住房难、住房贵”等突出的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节能减排成效明显,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群众出行方便快捷;安全工作健康发展,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新风尚全面确立,在奋力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赶超”过程中实现全民共建共享共乐。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任务

(一)就业增收工程

⒋积极促进就业和创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

发就业岗位。依托主导产业和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加快开发商贸物流、社区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就业领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筹建区域性人才市场,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创业就业服务网络,完善落实鼓励创业等扶持政策,鼓励高端人才和返乡人士创业办厂,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通过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等,认真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5.5万个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支持5万名劳动者创业,每年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5万人以上。

⒌加强就业培训服务。整合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就业培训经费,统筹抓好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工作。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和企业用工需求,搞好“订单式”培训和专业化教育。“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次,有培训愿望的劳动力至少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⒍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种养结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产品产加销环节收益。积极开发乡村旅游、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拓宽农民增收空间。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益。改善科技、金融、信息、保险等涉农服务,完善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加强农村集体收入及项目资金的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5%以上。

⒎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落实税费减免、贷款担保贴息等优惠政策,支持城镇低收入家庭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规范用工行为,严厉查处恶意欠薪现象。健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干部职务、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落实公务员工资待遇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依法加强财税征收,整顿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使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十二五”期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

(二)社会保障工程

⒏切实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重点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覆盖率,探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及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和保值增值。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到2012年全市实现全覆盖,并按照政策要求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积极探索土地征转收益换社保、就地优先扶持就业等方式,将失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力度,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引导农民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到201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80%、70%和70%以上。健全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将企业失业保险扩面的重点转移到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到2015年,全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80%、100%、90%。

⒐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出现临时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和因大病重病、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生活救助。进一步完善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为基础,以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社会互助、优惠政策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⒑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养老事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孤儿养育政策,按照分散抚养孤儿、集中抚养孤儿月人均分别不低于600元、1000元的标准,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市区办好1所福利院,重点支持娄星区和双峰县新建福利院。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分散和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以上和3000元以上,并实现应保尽保。新建一批公办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和护理服务中心。到2015年,市本级至少新建1个5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建好1个2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扶持新建1个民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1个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站),有条件的居委会建好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三)素质提升工程

⒒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全面巩固“两基”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阶段升学率达99%。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学生,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5年内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697所。扎实推进城区教育扩容工作,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按商品住房每增加20万平方米新建2所小学、1所初中的要求配置教育资源,加快解决“大班额”和生均教学资源不足问题。努力做好农村教育提质工作,加强教育教学设备、教师周转宿舍和学生生活设施建设;准确预测生源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涟源、新化、双峰等部分地处偏远、居民居住分散的乡镇,规划建设寄宿制学校,小学低年级学生实行就近入学,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生可实行集中寄宿;实行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联动,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力度,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配优配强农村师资力量,出台政策鼓励引导优秀师资到农村任教,县市区新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必须到农村服务一定年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⒓协调发展各类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十二五”期间新建改造公办幼儿园180所,到2015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有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城镇3至6岁幼儿入园率、农村5至6岁幼儿入园率分别达到98%、90%。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加强资源整合,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积极支持我市高等院校建设发展,紧扣实际培养各类人才。努力办好职业教育,有序推行免费中职教育,鼓励社会资本发展职业教育,5年内重点办好1至2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3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所中职学校。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老年教育,每个县市区建好1所特殊教育学校。

⒔健全教育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国家、省教育投入政策,强化各级政府的教育保障责任,建立完善教育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地方政府每年提取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教育,并确保各级财政性教育投入增长速度高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速度。鼓励支持和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和金融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两免一补”,大力开展扶贫助学,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继续完善绩效工资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保护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

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着力抓好市、县(市、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要向社会免费开放。积极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全市90%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建好文化活动中心,95%的乡镇建好综合文化站,98%的行政村通广播电视,98%的行政村建好农家书屋。

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继续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鼓励支持专业剧团、民营文艺团体、各类文艺协会健康发展,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农村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节庆文化活动。繁荣城乡文化市场,鼓励大众文化消费,提升城乡文化品位。⒗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构建共有精神家园。加强现代公民教育,不断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等。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培育“坚韧、勤奋、尚德、自强”的精神。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树新风。

(四)全民健康工程

⒘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紧急医疗救助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保持传染病低发病率。“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2/10万和10‰以下。重视老年人保健,重点抓好市本级和冷水江市、双峰县精神病医院的建设与管理。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白内障患者复明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在全市消除疟疾。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控,新发尘肺病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

⒙方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加快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15年,中心城区新建1所三级综合甲等医院,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二级综合甲等医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有1个符合国家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房屋和设备实现优化配套,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卫生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卫生学校升格步伐,加大医卫人员培训、引进力度,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医学本科生,积极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到2015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并设置中医科,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努力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的诊疗秩序,缓解“看病难”状况。

⒚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积极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减少流通环节,切实降低药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积极推广医疗服务“一卡通”,加强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检查;实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费用限额管理,优先使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解决“看病贵”问题。

⒛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全面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医疗广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全面加强以医德医风为重点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1.加强优生优育服务。继续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配备必需的设备和技术人员。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主要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覆盖率达50%以上,进一步改善出生人口素质。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行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完善并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等政策措施,加大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帮扶力度。

22.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以承办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和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为契机,狠抓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竞赛训练等。城市社区和行政村逐步建好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实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学校体育和企业体育等活动,引导全民体育健身运动蓬勃发展。

(五)安居宜居工程

2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为基本内容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年度用地指标,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各级财政将保障性住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采取财政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措施,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增加财政投入,出台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和企业资本投入公租房建设运营。采取“政府主导、财政补贴、群众自筹、企业参与”的方式,加快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区、国有林场的棚户区。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尽快改善“城中村”居民居住环境。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确保资源配置的公开、公平、公正。“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15900套、经济适用住房2200套、公共租赁住房1960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0户,新改造棚户区123623户,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20%以上,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4m2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24.认真做好被征收房屋搬迁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就补偿方式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充分协商或公开听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安置方式,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搬迁工作,依法依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5.合理调控商品住房市场。实行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保护刚性住房需求,鼓励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炒房。综合运用规划约束、土地供给、信贷税收等手段,促进城市商品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供给结构基本合理、市场价格基本稳定。鼓励引导开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严格规范和控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购商品房的用地审批,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商品房754万m2,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33.4m2,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涨幅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GDP增速。

26.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绿地率分别达40%、33%以上,人均绿地面积分别不少于10m2、8m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上工业项目要进入工业园区,切实抓好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着力抓好锡矿山、涟钢和采矿区周边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推进资水、涟水、孙水和水府庙水库、白马水库、大江口水库等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到2015年,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93%以上,供水水质合格率达100%,县市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和县市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切实加强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采取“农户分类、村组收集、区别处理”的办法处置农村垃圾,改善村容村貌。“十二五”期间,大力开展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积极推进县市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活动及城乡环境整治工程等。

27.切实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大力实施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发展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居民规范有序建房。出台政策鼓励统一建房、集中居住、建设农民公寓,进一步集约利用公共资源。建立健全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制度,加大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力度,优先解决残疾人、优抚对象和“五保户”的危房改造问题。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积极利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15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和71%以上的行政村通自来水,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加快乡村通信网络建设,推进电脑和互联网进村入户。

(六)畅通工程

28.加快现代交通网络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交通枢纽城市。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到2015年,新建高速公路475公里,确保娄新、新溆、安邵、娄长、娄益、娄衡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县市城区15分钟内上高速、1/3的乡镇直接上高速。“十二五”期间,改造干线公路402公里,实现相邻县市区、主要工业园区、重点旅游景区之间有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加快洛湛线益-娄-邵段扩能改造和沪昆高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际铁路、安-张-衡铁路等项目建设。疏浚资水航道。规划建设以万宝新区为轴心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加速推进油气管网运输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民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

29.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坚持“公交优先”方针,探索开辟专用公交车道,逐步更新改造现有公交车辆,合理编制运营线路,增加班次密度,尽快开通夜间公交车,实行智能化管理,努力构建以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现代城市公交服务网路,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方式无缝对接。到2015年,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公交出乘分担率均达25%以上,节能环保型公交车使用率达45%以上。

30.积极改善农村交通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及配套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建设改造农村公路6000公里,改造危桥100座、渡口50个,农村公路新建桥梁100座、二级以上客货汽车站12个、农村客运站46个,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支持冷水江市、娄星区探索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革。

31.努力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强城市道路、站场和公共停车场、临时性停车泊位规划建设,缓解城区“停车难”等问题。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实行科学管理,整治违章行为,规范交通秩序。着力解决城区进出通道、跨河通道、跨铁通道和卡口路段交通拥堵现象,打通“节点梗阻”,提高通行速度。规划建设环城路、快速货运通道和慢行道,有序引导客货分流和人车分流。

(七)安全工程

3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从组织领导、责任分解、政策完善、安全准入、执法监督、隐患整改、应急救援、信息沟通和考核评价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大职业危害检测治理力度。加快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安全教育计划”。以预防为主,着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到2015年,亿元GDP、工矿商贸、煤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均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双峰县、新化县达到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区标准,娄星区、冷水江市、涟源市、经济开发区和万宝新区达到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区标准,5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33.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切实抓好粮、油、肉、菜、果生产和市场供应,继续巩固双峰县、新化县、涟源市种粮产粮成果,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普及农业先进技术,实现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价格合理变化。按照“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销售市场质量速测点。着重抓好种子、肥料、农药市场监管,杜绝生产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用化学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兽药、滥用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实现主要农产品产地质量合格率和市场准入合格率均达94%以上。采取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等多种方式,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价格平稳可控。

3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负总责的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构建从生产到食用各个环节相衔接、从城市到农村全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和市本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大力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密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滥用添加剂行为,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实现餐饮环节食物中毒查处率达100%,源发性重大药械安全事件“零记录”,药品评价性抽验整体合格率达98%以上。35.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加强治安防控系统建设,夯实市、县、乡、村四级综治维稳网络。进一步充实社区和农村警力,健全社区、农村警务室,到2015年,全市警力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力争达到1‰。完善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网络,到2015年,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主要道路、广场、车站、码头、居民小区、重点集镇和学校幼儿园等实现电子监控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社会预警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精神病人、艾滋病人、涉毒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打造“平安校园”。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工作,建立校园民警、保卫干部、学校保安、护校队“四位一体”的校园安全保卫体制。加强学校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全年对车况和驾驶员的检验不少于2次。学校和幼儿园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的应急教育和组织演练,增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八)扶贫解困工程

36.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继续争取国家和省对新化、涟源等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和双峰、娄星等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将涟源、新化等县市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规划。市、县两级将扶贫开发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本进入扶贫领域,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继续实施领导挂点、部门帮扶的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村改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增强发展能力,改变落后面貌。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到2015年,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全市贫困人口减少21万人以上,全市贫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和全国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37.加快解决改制企业困难职工生产生活困难。进一步完善落实帮扶改制企业职工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吸纳下岗职工。妥善解决改制企业职工遗留问题,落实社保补贴政策,适当减轻缴费负担,帮助改制企业困难职工接续社保关系。妥善解决改制企业人员移交社区困难问题。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向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倾斜。继续抓好“双联”工作,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建立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与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通过合理调控物价、临时价格补贴、增加补助资金等方式,减少生活消费品物价上涨对困难职工、贫困居民等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建好市、县两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供教育培训、就业援助、权益维护等服务。

38.改善水库移民生活。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以新化为重点,全面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和移民技能培训,提高库区移民就业增收能力。认真落实渔民解困政策,扶持渔民上岸创业发展。

39.促进贫困林农脱贫致富。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完善商品林砍伐补贴和森林保险政策。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退耕还林等工作,鼓励支持林农发展林果、林药、林下养殖和森林旅游等产业。扶持引导林农开拓新的就业增收空间。支持林区改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

40.加大残疾人扶助力度。动员引导全社会关爱帮助残疾人,大力发展以助残为重点的慈善事业。“十二五”期间,建好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对250名0至6岁的家庭贫困残疾儿童免费实行抢救性康复,免费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150例,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5000件;创造条件让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支持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参与职业培训;严格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福利企业,扶助残疾人创业;城市道路实施无障碍建设。

41.健全灾民救助机制。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改善救灾应急装备,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安居乐业,提高城乡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和生产自救能力。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措施

4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把民生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市内统筹力度,创新市直部门之间、市县两级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提高民生资源配置效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将各项民生工程分解细化,制定年度实施意见,明确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定期研究调度,推进工作落实。

43.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支出优先满足民生需要的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市、县、乡三级财政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我市民生项目扶持力度。加强县级政府财力保障能力,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公共财政更多地惠及弱势群体、薄弱领域、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和运营机制,鼓励、引导、支持和规范银信贷款、社会资本等参与民生和社会事业建设。增强社会慈善意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健全社会捐助接收网络,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或挤占。

44.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政务公开、民主决策、公众听证等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与党的群众工作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市、县两级党委设立群众工作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群众工作站,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市、县两级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信箱、民情热情和网络问政机制,建好信访大厅,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部门联合接访、干部带案下访,进一步完善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信访救助、信访积案化解、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鼓励支持各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围绕改善民生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类社会组织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民生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45.优化民生服务。打造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政府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行为,坚决杜绝侵犯民权、损害民利现象。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办事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便民利民。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确保更多困难群体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法律监督。强化社会求助服务,组建统一的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实行集中受理、统一调度。整合110、119、122公共服务资源,建立统一的报警服务平台。建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扩大办事领域,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下基层、住农家、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46.严格督查考评。制订出台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考核办法,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和政府绩效评估范畴,并占较大权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就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推进工作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价和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业绩优秀、进步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视情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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