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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和科技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主要工作
1、深化对体育、美术、科技教育工作的认识。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是学校教育质量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抓好学校体育、艺术、科技工作,在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壮美人生,培养学生团结、合作、坚强、友爱精神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学生良好品德的养成、智力的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各校要把体育、艺术、科技工作与学校质量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
2、规范对体育、美术、科技教学工作的管理。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任何学校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艺术课,要确实保障学生体育锻炼和美育教育的时间,确实保障学生体育锻炼和美育教育的权利。每学期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
3、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学校群体性健身运动。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体育锻炼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各校实际,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早操、大课间操和课外文体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要以“阳光体育运动”为契机,在师生中广泛开展群体性健身运动,丰富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可以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学生篮球队、田径队等,通过活动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
4、大力开展体育、艺术、科技活动,强化体育、艺术特长培训工作。各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抓好体育、艺术、科技教学工作,把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艺术周、科技节活动作为一项制度严格执行。要坚持把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体艺科技活动与学校日常教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高学生的参与率,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校结合实际选择体育、艺术、科技项目,组建课外兴趣小组或校级代表队,在各项活动中深入挖掘体育、艺术、科技特色人才,积极与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紧密联系,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课余体艺科技培训工作,培养优秀体艺科技后备人才,推动学校体育、艺术、科技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探索形成生动活泼、生龙活虎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逐步形成特色。
5、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衡量学生体质现状的标尺,各校要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好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新生入学时要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情况调查并登记入册。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校学生每学年必须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评定(病、残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将本校各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报送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县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学校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学校合格率应达95%以上。
6、切实加强体育、艺术学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专业教师素质。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合格的专业教师是学校开齐课程、保证教学质量的首要条件,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对学校体育、艺术教师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面提高教师学历层次、业务素质和执教能力。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艺术教研组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教学管理,定期开展教学教研活动,更新教学理念,加强新课程学习研究,深化课程改革,拓展校本课程,不断创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