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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画水、南市及其它镇乡的违法违规废塑料回收、销售、水洗、加工不断蔓延。由于各种废弃物来源复杂,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病菌、危险化学品等,在运输、水洗、加工过程中,有害工业废弃物及垃圾遍地、有毒有害污水横流、废气乱排,对大气、水体、土壤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污染,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了当地群众身体健康,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严重影响了形象。废塑料经营户无照经营、偷税抗税、违规搭棚、私接电源,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逐步消除污染,保障群众拥有健康的生存环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恢复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淘汰落后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逐步消除污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建设"强市名城"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整治、有序规范、鼓励转型、保障健康"的原则,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废塑料经营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范围内特别是画水镇、南市街道区域的所有违法违规废塑料运输、堆放、分拣、粉碎、清洗、造粒、切片、吹毛等经营活动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整治,逐步消除废塑料经营活动带来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三、工作内容
1.规范秩序。依法对废塑料运输、堆放、分拣、粉碎、清洗、造粒、切片、吹毛等经营活动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废塑料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废塑料、洋垃圾、医疗垃圾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危化物品;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规用地、乱搭乱建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废塑经营活动中的违规搭棚进行强制执法,及时阻止经营户的违法用地行为;清理取缔无证无照废塑料经营户;严格查处废塑料经营活动中的偷税抗税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私接电源的违法行为;依法整治各类"三合一"、"多合一"等安全违法行为。
2.鼓励转型。大力扶持废塑料经营户转型升级。对转型升级经营户,通过项目、税收、信贷、财政补助等方式予以政策扶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扶持企业发展。加快工业功能区建设,提供转型发展平台。为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鼓励经营来料加工等业务。
四、工作步骤
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规范阶段。时间为7个月,从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底止。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整治措施和政策,全面部署废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各废塑料经营户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能规范的在2013年1月底前取得有关部门合法手续;废塑料经营户在2013年1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的,可以根据相关扶持政策,争取进入园区创办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市委、市政府下派废塑料经营活动重点村驻村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镇街干部和市后备干部组成(违规搭棚较多的村,工作组成员增加国土局干部),主要掌握经营户动态,加强经营户思想工作,开展整治工作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户实施自查自纠和转型升级工作;相关部门分别组织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执法宣传组,深入各村、经营户,一方面为企业自查自纠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开展违法违规行为取证工作,为下一步严格实施整治工作做好准备。同时,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规用地、乱搭乱建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废塑料经营活动中的违规搭棚进行强制执法,及时阻止经营户的违法用地行为。对废塑料运输车辆实施24小时流动巡查,一旦发现废塑料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第二阶段为严格整治阶段。2013年2月1日开始,根据第一阶段各经营户自行规范情况,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没有进行规范的违法违规经营户实施严格执法,直到违法违规经营户关闭。适时对进入废塑料经营集中区域的各入口实施交通管制,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废塑料进入区域。同时,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及时做好废塑行业专项整治后的村庄环境的现场清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质量。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是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不畏困难,真抓实干,切实把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大力推进,抓到实处、抓出成效。同时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妥善处理好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成立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统一对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即: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两违"整治专项工作组、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废塑料违法违规运输查处专项工作组、转型升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组、维稳专项工作组和宣传发动工作组。
画水镇、南市街道相应设立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由镇、街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职责:制定《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负责各专项工作组开展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等;汇总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巡查、检查、督查。
"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组职责:制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乱堆乱放的清理,乱搭乱建的拆除,违法用地的处置,未批先建的处罚。
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职责:制定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清理取缔无证无照废塑料经营户;负责无环保许可、无环保处理设施的乱排、乱放、乱丢、乱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依法稽查废塑料经营活动的偷税抗税行为;依法查处私接电源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村容村貌。
废塑料违法运输查处专项工作组职责:制定废塑料违法运输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废塑料进入我市境内。
转型升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组职责:制定废塑料经营户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扶持办法。明确转型升级经营户在项目、税收、信贷、财政补助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企业入园政策。负责明确工业功能区的规划布局,服务指导和督促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实施规范管理。
维稳专项工作组:负责接待处理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宣传发动工作组职责:负责整个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制作专题片、纪录片,宣传画册等,通过各类媒体,多种形式,以正反面典型事例宣传报道废塑料经营活动带来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危害性,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严峻性和可行性;报道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及时报道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对外统一工作信息,策划宣传方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画水镇、南市街道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总体负责开展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按这次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区域内具体实施计划,提出废塑经营企业(户)规范的具体标准意见等,负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掌握区域内经营户思想动态并负责做好相关稳控工作。
(三)明确政策,加快转型。加大对废塑料经营整治村的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政策倾斜,优化美化区域环境。落实促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指导帮助废塑料经营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对在规定时间内放弃废塑料经营的村庄在发展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奖励,对主动停止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及时清理废塑料堆放场地的经营户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整治村暂扣村各类项目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扣减村干部考核奖励资金等。要求涉及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的共产党员,带头拆棚,带头转型。
(四)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各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组在7月中旬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尽其职、集中整治"的原则,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和监督。市委、市政府把开展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考核领导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列入对画水镇、南市街道目标管理考核的专项考核指标,对工作推进有力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在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措施,构建长效机制。画水镇、南市街道要设立常设的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办公室,落实
人员、工作经费。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疏堵结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其它镇乡(街道)参照执行,认真开展违法违规废塑料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