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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绿化造林工作力度,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着力建设绿色生态家园,加快构建“五彩”,打造江南水乡现代田园城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实施“三清两绿”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构建“五彩”,打造江南水乡现代田园城区为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切入点,积极倡导“生态文明,以林为先;生态建设,从林开始”的发展理念,按照“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的总体要求,深化重点绿化工程带动战略,大力实施森林扩面提质行动,全面建设创业创新生态宜居新,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绿化工作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12年度全区绿化工作任务目标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5%以上;新增绿化面积3200亩,其中:农村造林2960亩,城镇绿化240亩。重点完成“两高”森林通道绿化面积2156亩,沿海防护林建设面积10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市级绿色小城镇1个,市级绿化示范村2个;深入推进市“八个十”(区部分)绿化攻坚工程,建设具有特色绿道网80.5公里。
三、工作重点
按照平原绿化“八个化”(森林屏障体系化、干线通道生态化、城镇绿化森林化、村庄绿化特色化、农田林网网格化、特色产业高效化、森林文化多元化、资源保护法制化)的建设要求,重点开展六大绿化建设工程,形成以城市、城镇、村庄为点,以公路、河流、铁路为线,以农田、片林、经济林为面,力求点上成景、线上成带、面上成片,努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平原森林景观。
(一)城镇绿化建设工程。结合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注重森林景观的美观性,生态系统的有机性和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建设立体绿化、生态绿地、城市片林和环城林带,构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四季常青、人居舒适”的优美环境。重点建设新区可持续发展公园、梅花洲公园、长坂塘河路接点及凤桥、大桥等镇区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二)通道绿化建设工程。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加强重点道路沿线绿化和林相改造,使绿化景观与公路等级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镇人文环境相协调,努力实现景观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的统一。一是按照《市沪杭高速森林通道建设规划》,重点建设我区境内19.6公里的沪杭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30米宽的林带;二是完成至南北湖公路、七沈公路等绿化改造和提升工程,做到“点成景、线成荫、片成林”,呈现园林式出入口效果。
(三)“两新社区”绿化建设工程。按照绿色新社区建设要求,使庭院绿化做到“家家有树、家家有花、家家有绿”,社区绿化做到“四季有绿、四季有花、四季有果”,新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着力体现江南水乡田园特色。重点开展新丰镇横港西区、余新镇新贤园社区、余新镇金星社区、余新镇普光小区、大桥镇南祥苑社区等5个新社区绿化建设。
(四)绿化创建工程。按照“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闲林、社区周围防护林”格局要求,引导鼓励采取整村或连线成片推进的方法和苗木直补等形式,加快村庄绿化步伐,做到“进村一条绿、环村一片林、围塘一圈柳、房前屋后载满果”的绿色新农村。2012年我区重点创建余新镇农庄村、新丰镇横港村两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凤桥镇为市级绿色小城镇,创建凤桥镇大星村、大桥镇十八里村两个市级绿化示范村。
(五)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按照“乔木防护林带打框架、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相结合、生态与景观兼顾”的要求,加快建立林网、林带、片林有机结合的城镇乡村综合防护林体系,全面提高各类防护林生态功能,乔木混交林比重达到70%以上。结合“两高”森林通道工程、“两新”工程、“两区”建设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1000亩国家级重点沿海防护林工程,重点建设东郊河东50米宽、潭港两侧各15米宽,嘉善塘北60米宽的河道绿化工程。
(六)绿道网建设工程。以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契机,着力推进我区绿道网建设,按照生态、亲水、可达、本土、可操作的原则,在建成凌公塘—梅花洲景区20公里示范绿道的基础上,2012年争取建设完成80.5公里的绿道,基本实现绿道网格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绿化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之中,加强领导和协调指挥。各绿化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绿化建设的顺利开展,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二)精心组织,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绿化投入机制,保障绿化资金需求,强化政策倾斜和利益共享,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绿化事业。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捐资绿化工程。同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绿化建设和管护的投入。
1、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切实加大对绿化工作的考核奖励。一是对照各责任单位2012年绿化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根据区政府绿化工作考核办法,对经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的各责任单位分别给予3万、2万元的奖励,对经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的牵头部门分别给予1.5万、0.8万元的奖励;二是对在年度绿化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由区财政对新增的生态林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连补两年。二是对经申报纳入重点建设的绿化示范村,经公开招投标,区财政按中标价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由区财政对获得省级森林城镇称号的镇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四是对获得省级森林村庄、绿化示范村称号的村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市级绿化示范村称号的村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五是对列入区级管护范围的生态林,区财政从建设的第三年起,连续3年按每年15元/亩的标准补助管护经费,镇财政按1:1配套。六是对新增种植规模在1亩(含)以上的乔木水果林,区财政给予2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3、明确资金筹措原则。一是原则上由各责任单位通过多种渠道自行筹措绿化工作资金。二是区级以上道路绿化涉及的土地租、借、征费用,原则上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区交通部门负责落实绿化工程资金。三是在“两新”工程中,用于绿化配套建设的资金应不低于区财政下拨补助资金的5%。
(三)加强指导,科学造林。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的绿化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生态、景观、文化三结合、适地适树、植物多样性的原则,强化工程监管,严格执行绿化施工技术规程,依据规划设计、规范养护,严把设计、施工、栽植、苗木、养护关,做到质量和数量统一,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统一,提高苗木成活率、增强景观效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品牌工程,是提高人民生活的民生工程,是世代相传、不断增值的财富工程。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绿化造林的重要意义,加深公众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和认识。同时,要加大对绿化造林及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种植纪念林、纪念树,实行绿地、树木认建认养,“送苗到村、种树到户”、珍贵乡土树种下乡、“绿色家园”评选等活动,增强群众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文明意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植绿、爱绿、护绿的实际行动中,形成全民参与同创共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