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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工作发展考核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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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工作发展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乡镇(场、街道)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好地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现对2011年乡镇(场、街道)工作目标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总要求,围绕“两个略高于、两个突破”的目标,致力“三大转型”、主攻“三区建设”、做到“三个统领”,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弋阳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振奋精神、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面推进弋阳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2011年度乡镇(场、街道)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志坚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黄金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建华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考核工作由县考评领导小组在年终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评内容及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主要围绕财政收入,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工业发展,农业农村,社会稳定,党的建设和社会事业等八个方面进行考核,设单项先进奖和综合先进奖。

(二)奖项设置

1、设置单项先进奖

(1)财政收入。财政收入不下达任务指标,以2010年各乡(镇、场)完成收入数为基数,分别对乡(镇、场)财政总收入超基数的增幅以及完成进度进行考核,设置增幅奖、上台阶奖、翻番奖和序时进度先进奖四类单项先进奖,符合四类奖项考评条件的,即为先进。考核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国税局、地税局进行考核。

(2)招商引资。突出项目引进工作,从内外资项目引进、重大项目引进等方面进行考核,设置开放型经济工作奖、重大项目奖2类单项先进奖,其中开放型经济工作符合考评条件且综合得分前三名即为先进;重大项目奖符合奖项考评条件的,即为先进。考核工作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县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考核。

(3)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奖。对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方面进行考核,符合奖项考评条件的,即为先进。考核工作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4)工业发展。重点对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企业开工投产、税收增长、主营业务收入、环境保护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设置工业发展先进奖,考核排名前五名的,即为先进。考核工作由县工信委牵头,组织县统计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环保局进行考核。

(5)农业农村。设置农业农村工作、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3类单项先进奖,各单项前三名的,即为先进。由县委农工部牵头,组织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新村办、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分别对农业农村工作、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进行考核;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

(6)社会稳定。设置综治、公众安全感、安全生产、信访工作以及无赴京访、赴省集体访五类单项先进奖,其中综治、公众安全感、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前三名即为先进,无赴京访、赴省集体访符合考评条件即为先进。由县综治委牵头,县综治办、安监局、信访局分别对综治、公众安全感、安全生产、信访以及无赴京访、赴省集体访工作进行考核。

(7)党的建设。设置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2类单项先进奖,各单项排名前三名,即为先进。基层组织建设由县委办牵头,组织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大办、人武部、团委、总工会、妇联、法制办分别对基层组织、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基层人大、党管武装、群众团体、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进行考核。由县纪检委组织对基层党风建设、发展提升年建设进行考核。

(8)社会事业。设置社会事业先进奖,考核排名前三名,即为先进。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体育局对乡镇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聘用人员、村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农村劳动力培训、民政工作、乡镇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防治、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工作进行考核。

2、设置综合先进奖

以年终获得的单项先进单位多少排名,进入前三名的(含并列),即为综合先进。

(三)考核办法

各单项考核方案由各牵头或责任单位依据本办法拟定具体考评方案,于8月31日前报县考评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统一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各牵头或责任单位加盖公章,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考评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

四、奖励措施

凡获得单项先进奖和综合先进奖的乡(镇、场、街道),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综合先进奖每名奖励5万元,单项先进奖按单项考评方案设立奖金,原则上每名奖励不超过0.6万元(财政收入、招商引资以及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奖除外)。

五、其它事项

1、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

2、本办法由县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