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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商贸流通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对象和内容
(一)改革对象。这次改革的对象是全省商贸流通系统国有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大集体企业和家属工。
(二)改革内容。一是妥善安置职工。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原有劳动关系,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鼓励和帮助职工实现再就业。二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通过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变现等形式,盘活企业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经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商贸流通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不良债务,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省商务厅负责省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并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各设区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好所属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好县﹙市、区﹚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
﹙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改制企业要善待职工、厚待职工,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改制职工的经济补偿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规定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处置要一律面向社会,实行招拍挂,公开竞价出售,绝不能搞“零出售”和暗箱操作,绝不能违反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卖给原企业经营者。
﹙四﹚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在企业改革中,要相信职工、依靠职工,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均衡性。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完善改革政策中,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制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注意把握政策的前后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均衡性,防止出现政策不平衡和盲目攀比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常委会议和苏荣书记讲话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把握政策,确定工作思路,抓好工作落实。要坚定改革信心、克服畏难情绪,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破解难题,勇于和善于攻坚克难。
﹙二﹚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对资产状况较好、经营业务较稳定的企业,通过整合资源、盘活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强做大;对债务包袱较重、整体难以搞活的企业,可通过转让股权、整体出售、靠大联强等形式,摆脱困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可采取依法破产、拍卖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有序退出。
﹙三﹚积极筹措改革资金,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企业改革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与沟通,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同时要用足用好各项改革优惠政策,通过企业资产变现、盘活现有土地资产等方式,筹集改革资金。资产处置不足以解决改革资金的,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筹集的改革资金,首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应发未发的工资和欠缴的社保费用等,同时解决好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职工,或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以及享受抚恤待遇供养的遗属等特殊群体,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妥善安置。对企业离休干部实行财政供养,由原企业主管部门管理,保证其按规定享有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增加的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
﹙四﹚认真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拟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积极采纳职工的合理建议。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应在得到绝大多数职工赞成的情况下,依法依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引导和帮助职工再就业。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服务,帮助实现再就业。要积极争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参加有关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提高职工参加社会再就业的能力。要落实政府有关职工再就业政策,引导鼓励职工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再就业。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省商务厅成立了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整体推进企业改革。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三﹚加强调度推进。省商务厅加大调度和督导力度,及时全面掌握各设区市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各设区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调查研究,定期调度县﹙市、区﹚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强化监督机制。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纪律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在企业改革中要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凡涉及国有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都要认真研究并公示,增强改革的透明度。
(五)做好维稳工作。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又要确保一方稳定,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推进改革,通过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和稳定。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改革维稳工作负总责,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确保本企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推进企业改革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经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平稳、有序推进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