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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步伐,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现代畜牧业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畜牧业,用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来管理畜牧业,以布局区域化、品种优良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市场国际化、防疫网络化、服务社会化、产品无害化、农民组织化为特征的产业。近年来,我市将畜牧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重点来抓,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全市畜牧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随着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快速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畜牧业在改善居民膳食结构中居于突出地位,在劳动就业和农民增收中居于重要地位,在控制重大人畜共患病中居于关键地位,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中居于提升地位。但是,畜牧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繁重、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偏低、抗风险能力较差等问题;面临着适应新形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新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为目标,大力实施科技兴牧、依法治牧、以工强牧三大战略,进一步完善良种繁育、动物防疫、饲草饲料、质量监测、科技服务、市场信息六大体系,积极推进规模化饲养、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区域化布局、品牌化营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产品精深加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我市由畜牧大市向强市跨越。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肉类总产量达到45万吨,禽蛋产量达到44万吨,奶类产量达到50万吨,畜牧业产值达到13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小区)达到6800家,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0家以上,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70亿元,和畜牧业产值之比达到2:1;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公共卫生、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三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初步建立现代畜牧产业体系。
三、打造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1.优化产业布局。以市、市为重点,建设京广铁路沿线生猪产业带,到2015年全市实现生猪年出栏420万头,其中京广铁路沿线生猪产业带生猪出栏达到210万头,占全市生猪出栏总量的50%;以县、县、县、县沿黄滩区和黄河故道区为重点,打造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到2015年全市奶牛存栏达到15万头,其中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奶牛存栏达到9万头,占全市总存栏量的60%。以市、市、县、县、县和县为重点,建设新月、新荷铁路沿线家禽产业带,大力发展市、市蛋鸡产业,县、县肉鸡产业和县、县鸭、鹅产业,到2015年,全市家禽存栏达到5000万只,家禽出栏达到6000万只,新月、新荷铁路沿线家禽产业带内家禽存出栏占全市存出栏总量的95%以上。
2.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一是按照退出庭院、退出村庄、退出散养,进入田园、进入小区、进入规模场的“三退三进”原则,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到2015年,生猪、蛋鸡、奶牛、肉鸡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90%以上。二是抓住国家近年来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政策机遇,逐步对现有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要实现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分离,净道、污道分离,做到设计科学、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全市每年建成标准化示范规模养殖场(小区)20个,2015年全市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小区)达到150个。三是推广科学饲养方式,提升畜禽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推广动物疫病综合防控、适度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猪人工授精、青贮饲料生产、自配饲料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情综合处置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畜牧业科技含量,提高畜产品生产水平、质量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四是加快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继续做好无公害畜产品一体化认证工作,积极培育无公害生产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
1.做大做强重点加工企业。大力引进和培育大型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不断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认真落实省政府“促进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对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福润禽类加工有限公司、市宁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市三元乳业有限公司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2015年,力争全市销售收入过亿元以上的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0家以上,其中,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1家,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稳固的原料生产供应基地,使我市畜牧业生产环节和加工环节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提高养殖场户的经济效益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培育壮大中小型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现有中小型畜牧加工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升级改造,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方式增强实力;注重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熟肉、蛋品等传统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支持其引进技术设备,改进产品包装,扩大加工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尽快突破地域市场,成长壮大。各县(市)力争2015年前新增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畜产品加工企业2-3个,各区力争新增1-2个。
(三)大力开拓畜产品外销市场
1.大力推进畜产品品牌建设。把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措施来抓,实施宣传引导、政策倾斜、项目支持,调动畜牧企业创建品牌的积极性。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帮助和指导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搞好品牌创建,把猪肉、禽肉、乳制品等作为品牌创建的重点,大力培育名特优新畜禽产品,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每年每个县(市)要培育1-2个畜产品品牌,每个区要培育1个畜产品品牌。2.积极开拓畜产品销售市场。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参加畜产品博览会、举办优势畜产品推介会、搞好产销联建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我市畜产品,提高我市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要积极组织地方优质畜禽产品的促销、评比等活动,广泛宣传名优产品,树立“金”字品牌,扩大我市畜产品外销市场。
四、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要加强市、县(市、区)两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完善提升乡级改良站点。2015年,市、县两级畜牧技术推广体系达到机构健全、功能齐备、技术先进,规范完善乡镇改良站点达到100家以上。加快构建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到2015年全市建成祖代种畜禽场5家,扩繁场35家,全市年供种能力达到1000万头(只)。全面普及人工授精技术,全市生猪、奶牛人工授精率分别达到80%、100%,主要畜禽商品生产基本实现良种化。
(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要巩固、完善和提升兽医管理体制,保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撑三类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到位。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完善以市、县、乡为主干,以基层防疫人员和大中型养殖场(小区)为支点的疫情测报网络,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科学指导疫病防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检疫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底,各县(市)、区基层防检疫中心站全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建成完善的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
(三)搞好畜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畜牧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畜牧业的科技含量。以规模养殖场(小区)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标准地建立一批畜牧科技示范场(小区),以点带面,促进畜牧兽医技术普及推广。每年每个县(市)要建5-10个科技示范场(小区),每个区要建1-2个科技示范场(小区)。
(四)加强饲草饲料体系建设
要加强饲草饲料资源开发,抓好农作物秸秆利用,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指导饲养场户搞好青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青贮饲料质量。要以紫花苜蓿、饲用玉米等为主要品种,依托养殖企业加快牧草基地建设,2015年全市牧草种植面积达到8万亩,畜牧养殖对农作物秸秆的利用率达到50%以上。要以提高饲料产业集中度、提高饲料产业竞争力和效益为着力点,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做大做强饲料工业,使我市成为全省饲料工业强市。2015年全市饲料产量达到150万吨,饲料工业产值达到50亿元。
(五)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要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机构,做到人员、设备、经费三到位,不断提高监测检验水平。要坚持以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为主线,以畜禽养殖、投入品管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四个环节的监管为抓手,以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承诺制、追溯制、问责制、公示制等制度建设为支撑,整合执法资源,凝聚监管力量,拓宽工作思路,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六)加强畜牧信息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逐步完善、拓展畜牧信息网络,更新、配置市、县畜牧信息硬件,充实专业信息队伍,以市、县畜牧信息平台为主体,链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等畜牧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畜牧经济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建立畜产品市场、饲料等生产资料信息收集、分析和制度,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的预测预警,及时市场信息,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实现畜产品适时均衡上市,稳定养殖收入。
五、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畜牧兽医工作协调和目标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围绕建设畜牧业强市和建立现代畜牧产业体系的要求,制定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
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力度。发挥财政投资的导向作用,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的投向,引导多元资金进入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加工领域,支持畜牧龙头企业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健康发展。运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沼气工程等农业项目资金要尽可能向畜牧业倾斜;要积极发挥市惠农担保公司的作用,吸引工商企业、社会资金及外来资金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沼气发电工程、畜禽良种引进、奶牛性控冻精、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畜牧龙头企业及合作组织建设、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及先进技术培训与推广、畜牧信息体系建设等给予资金支持。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政策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
(三)完善政策措施
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农业、扶贫开发、环保、交通、水利、土地、保险、电力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制定具体、明确、有操作性的扶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适当安排养殖用地,并依照《畜牧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农业用地管理;同时通过推广土地流转和返租承包等办法,切实解决畜牧业用地问题。鼓励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对于按要求建设的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在资金和项目上优先给予支持。养殖场(小区)用水用电执行农业水电价,并保证电力供应。对纳入省、市重点的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农业部门在沼气工程建设上向大中型养殖场(小区)倾斜。环保部门要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粪污处理,改善生态环境。对新建和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畜产品加工项目前三年可减免屠宰检疫费;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部分的用水用电执行普通工业水电价。同时,认真落实其它惠农支农政策,对上级出台的有关畜牧业政策、法规要不打折扣予以落实。
(四)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带动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招商引资中把畜牧业作为重要内容,树立“大招商、招大商”的理念,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加强对外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我市发展畜牧业的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畜牧企业的沟通联系,以现代化养殖、畜产品加工、饲料工业为重点,吸引他们到我市投资兴业,尽快提升我市畜牧业现代化水平和竞争力。每个县(市)、区每年力争引进、落地一个现代化养殖、畜产品加工或饲料工业项目。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将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目标任务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目标,明确责任,实行行政效能监察,严格考核和奖惩。市政府每两年进行一次观摩讲评,评出先进县(市)、区并给予表彰;对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减量安排涉农项目资金。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