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工信局作风转变阶段工作指导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一阶段,即深化认识、公开承诺阶段工作从元月上旬开始。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市实现“福民强市”的总体目标。二是认真传达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持续“六加一”,提升“六加一”》、《天道酬勤,人勤春早》等重要讲话,学习市长的工作讲话,学习《市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决议,围绕“六加一”攻坚战和打好六场硬仗,学习精髓,学习方法,学习体会。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市年度工作讲评会议精神,特别是书记的讲话精神,在理解消化、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四是认真组织学习借鉴外地作风建设好的经验作法,尤其是武汉、杭州、宁波和昆明等地作风效能建设好的经验。五是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市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若干规定(试行)》。六是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的《市工信局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工信局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责若干规定(试行)》。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以科室和个人为单位的自学,积极参加全局的集中辅导和座谈交流等学习活动,充分认识我市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在结合实际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位干部职工于2月20日前上交一篇心得体会,由机关党委收集并进行公开。
二、理清职能,优化工作流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全国一流、全省最优”的要求,本着服务基层、高效快捷的原则,认真理清职能,优化工作流程。一是切实理清本科室的职能,看是否存在着职能交叉、责任不分的问题,是否存在着脱离基层、服务不优的问题,是否存在着执行低下、效能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着与实际脱节、影响工作的问题。二是认真理清每个岗位和工作人员的职责,按照定编设岗要求,确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排查廉政风险点的要求,对每个岗位廉政风险情况进行排查,具体明确廉政建设职责,确保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同时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再造优化企业服务流程。有项目审批、备案职能的科室,要优化审批、备案流程,其他科室要结合科室职能,优化服务企业流程,为企业提供最高效、最廉洁、最贴心的服务。
三、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认真做出“三级”承诺。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机构职能,作出全面履责、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行为的承诺;各科室根据全局工作要求以及本科室的工作职能,作出全面履责、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行为的承诺;每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作出全面履责、不发生违规行为的承诺。承诺既要反映贯彻落实上级的任务和要求,更要体现服务企业、基层和群众的具体措施,既要明确本科室、本人的主要业务工作,也要明确承担的主要责任。二是承诺事项要公开。各科室理清的工作职能、办事流程和承诺事项,以及个人的岗位及廉政职责和承诺事项,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月底前报局“作风转变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将在公示栏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承诺”责任要兑现。各科室和个人要保证各项承诺事项的认真落实。局“作风转变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局通报。对于承诺事项落实较差的科室和个人,严格按照《市工信局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四、强化问责,严究违纪问题
“深化认识、公开承诺”是“作风转变年”活动的起始阶段,为确保“作风转变年”活动在局机关开好局,打好坚实基础,局“作风转变年”领导小组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再造流程和公开承诺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将提出严肃批评,直至问责。同时,局将建立暗访工作常态机制,经常性地对各科室人员的工作纪律,对基层、企业、服务对象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进行暗访。一旦发现涉及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将按照《市工信局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严肃问责,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