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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文审核把关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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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文审核把关建议

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运转工作规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精简文件简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公文审核把关的基本原则

公文审核把关是省政府办公厅的一项基本职责,要按照“把握政策、求真务实、严谨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重点把好公文的程序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制发的公文高标准、高质量。

二、认真把好收文审核关

(一)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的公文,由秘书一处按照报送公文的有关规定,对公文体例、格式及行文规则等基本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公文,及时转相关处室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退回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对符合报送要求的公文,承办处室要按以下要求认真审核把关:

1.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请示性公文,承办处室审核的重点是:请示事项是否需要报省政府审批;公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是否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报文单位是否已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并说明协商情况,应会签的是否已会签;请示事项是否符合“一文一事”的规定;公文密级和紧急程度的确定是否恰当。

对省政府各部门拟以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承办处室还要审核是否需要由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是否有代拟文稿。

对拟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以省政府名义签署的各类协议、合作类会议(会谈)纪要(备忘录)、责任书(状),在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各处室和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把关后,先送请省法制办审核,依据省法制办反馈意见再行审核把关。

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文,承办处室要主动与报文单位沟通,建议其修改后重新报文或予以退文。

2.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的报告性公文,承办处室要重点审核报告中是否夹带请示事项。报告中有请示事项的,承办处室要与报文单位协商,请其按请示件重新报文。

三、严格把好办文审核关

(一)承办处室的审核把关。

1.对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的需省政府审批的请示性公文,承办处室要即收即办,提出准确可行的拟办意见,及时报送分管副秘书长批示。

2.对各设区市政府、各扩权县(市)政府及非省政府系统的部门和单位报送省政府的请示性公文,承办处室要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分别处理: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经省政府授权由部门办理的事项,可直接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属省政府审批的事项,可先转请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涉及多个部门的,明确牵头部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再按前述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3.对需由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发文的文稿,承办处室要及时对文稿的内容、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由处长签字后,转秘书一处核文。

4.对各设区市政府、各扩权县(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的报告性公文,承办处室要根据报告内容,提出拟办意见报送分管副秘书长。

(二)秘书一处的审核把关。

1.秘书一处要按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对拟以省政府暨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文稿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核文稿体例、格式是否完整、统一、规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语言文字是否符合语法逻辑;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等。对文稿审核把关后,及时按程序报送有关领导同志审批。

2.经省政府领导同志签发后的文稿,秘书一处要对发文清样进行最后审核,主要是对文稿内容以及发文字号、签发人(包括会签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等作进一步校核,确保文稿符合规范、准确无误。

(三)副秘书长的审核把关。

1.对承办处室呈报的公文重点把好法律关、政策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应请承办处室或报文单位的负责同志说明情况,必要时应退承办处室按有关规定重新审核办理。

2.对符合要求需呈请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公文,应提出具体明确的建议后报批。

3.对公文中的一些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供省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时参考。

四、切实提高公文审核把关的质量和效率

(一)要高度重视公文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办事要公道正派,办文要严谨细致。要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把关人,要认真履行把关职责,优质高效地做好公文审核工作。

(二)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和政策理论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公文审核把关的能力和水平。

(三)对涉及接续办理的公文,有关处室要及时沟通,搞好衔接,随时掌握公文运行和办理情况,确保公文不断档、不脱节,衔接有序,快速运转。

(四)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各部门办公厅(室)的沟通联系,定期对公文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时开展公文业务培训交流,积极探索公文审核把关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