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整改抗震减灾工作的建议范文

整改抗震减灾工作的建议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整改抗震减灾工作的建议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整改抗震减灾工作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政〔〕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严重自然灾害。我国是世界上蒙受地震灾难最为深重的国家之一,毗邻京津,地质构造复杂,处于七、八度烈度区,被确定为首都圈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有感地震,公元年发生过-级地震、年发生过—级地震,年地震、年地震、年地震等多次地震也波及到,特别是年月日发生级地震,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任重而道远,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清形势,巩固成果,长抓不懈。近期全球发生一列显著地震,表明地震已进入一个新的活跃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市、区)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真正当作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级,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地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对防震减灾贡献率显著提高;城市新、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农村地震安全民居比例大幅度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建立比较完善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生活安置;全市以上的社会公众受到一定程度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全市建立起完善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到年,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地震科技达到全省同期先进水平。

三、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地震部门要按照《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步实施,达到逐步提高的目的。改造和完善现有观测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布局合理、手段齐全的地震监测预报网络体系。严密监视震情的发展与变化,进一步加强对震情的综合分析判断与跟踪,努力捕捉前兆信息,制定震情跟踪方案,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加强分析会商,提高震情决策水平,力争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前做出较准确的短临预报,为政府决策做好服务。逐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以专家为主、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健全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市县两级地震部门要投入必要的人力和财力开展地震监测方法的研究,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力争长期预测更加科学,中期预测成功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测有新的突破。要特别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震情保障,制订完善的专项保障预案,努力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各县(市、区)要在地震工作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培养专业人员,增加监测手段,增设监测台站,力争“十二五”期间地震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增强各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继续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规范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工作,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各级地震、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审批把关,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继续开展建筑物普查鉴定及加固工作,对各类建筑物、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尤其是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生命线工程要开展抗震设防能力普查鉴定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尽快拆除或重建,对抗震能力不足、存在明显隐患的要限期加固;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价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着力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逐步开展其他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拆建或加固改造;对学校、医院、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照高于当地同级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防震抗震措施,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三)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城市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国土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断层探测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予以合理避让。对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搬迁、避让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全面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新民居建设,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按照《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纳入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一验收。

(五)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和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严格落实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设施抗震设防标准,加快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巨灾的区域综合运输协调能力和抢通保通能力;加强电力、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本着安全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提高电力、通信系统抗震设防标准。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对重要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实行差异化设计,加强重要用户自备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加强公用通信网容灾备份能力建设,提高基础电信设施防震能力。充分利用国家应急通信网络资源,结合卫星通信、集群通信、宽带无线通信、短波无线电台等各种技术,保证信息传输及时可靠;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输油气管线、核设施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施工,确保重大工程安全。加强抗震性能鉴定与核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输油气管线、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六)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反应机制。制订完善市县两级政府地震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地震应急物资,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商场、影剧院、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工程要制定专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并建立联动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各有关行业救援力量为骨干、具备基本抗震救灾知识的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地震紧急救援体系,配备专业设备,加强日常演练,制定救援队伍调动程序,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应对地震自然灾害,将具有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功能的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在城市规划和小区建设中,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空旷地带建立避险避难场所,布设相应标志和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建立应急工作检查机制,促进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能快速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七)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计划,切实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建立市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设相应规模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要建设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防震避震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公众的防震意识、知识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时平息地震谣传,稳定社会秩序和群众情绪。

(八)加强“三网一员”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继续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

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是政府对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重视和加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理顺机构,明确编制。年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各县(市、区)政府机构方案中,已明确了防震减灾职能的归属。各县(市、区)要在政府工作部门“三定”工作中,落实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专门机构和足够专职工作人员承担地震部门或机构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研究防震减灾工作,听取防震减灾工作进展汇报,解决各类问题,推进防震减灾工作深入开展。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要切实加大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加大对地震监测、预防、救助、群测群防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投入,保证办公经费、应急设备和重点项目投入的需要,为防震减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要切实强化督导。按照《防震减灾法》的规定,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将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