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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今年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企业减负工作要求,以服务企业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解决企业和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以开展源头治理为主要措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为实现“工业大变样”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做好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按照“三取消、一不准”规定,即:**年后,未征得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的规定,继续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农产品加工不合理收费的清理整治工作。从制度上、程序上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其他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收费、服务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36号)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监察、工商、物价、民政和编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重点清理挂靠在政府职能部门的部分中介机构对企业乱收费和重收费、轻服务的问题;遏制对企业培训过多、检查评比过滥、收费过高甚至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三是巩固公路“三乱”专项治理成果。物价、交通等部门要对涉车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严格涉车收费及收费站点的审批和管理,重点清理复查已撤消的收费站收费设施拆除情况,清理查处非收费的道路捆绑收费、变相收费问题和借转让之机延长收费期限问题;对已取消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收费监督管理,严禁重复检验、重复收费;根据公路实际通行情况,合理调整、规范交通、公安部门设立的不合理的车辆行驶限制标记;进一步完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统贷统还”政策;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切实做到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损耗、增加企业和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二)清理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02号)要求,对保留的项目要加强管理,对明确规定取消的项目要检查落实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检查申报制”的通知》(**委办发〔**〕7号)要求,从严控制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活动。继续开展涉企统计报表的清理简化合并工作。
(三)做好涉企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广泛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对企业、群众投诉的案件和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纠正、处理。重要案件由县减负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查处;一般问题移交相关部门或各乡镇查处。建立查处情况回复制度,对特别典型的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四)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涉企管理制度。针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费登记制度、企业内部收费报告制度、政府部门收费审计制度、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和企业评议政府制度,保证和促进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认真对照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特别是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理顺关系、密切配合。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统筹兼顾,研究制订可行方案和有效措施,积极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关注热点难点。按照我县提出的实施“工业强县”目标,今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紧紧围绕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这个主题,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新老“三乱”等突出问题,以开展源头治理为重要措施,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推动企业减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严格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以“三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企违规违法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分别于**年7月1日前和12月25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县减负办,由县减负办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减负办。
附件:1.**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考核表
2.**年度有关部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