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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报刊亭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现就开展我市报刊亭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统一规划、合理布点、规范管理、美化景观、便民利民,一方面完善书报、杂志零售网点覆盖面,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彻底整治报刊亭设置过滥、无序、超范围及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报刊亭的功能发挥与城市环境景观的和谐统一。
二、整治原则
1.规范设置,美化景观。符合土地开发利用规划,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交通组织及交通视线、人行道以及城市盲道、绿化、消防等公共设施功能,不影响附近店家正常经营。现有人行道宽度小于3米的,不得占据人行道设置。
2.控制总量,合理布点。方圆200米范围内只能设置1处报刊亭。选址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超过数量规定的一律撤销。
3.对已确定的定点报刊亭进行统一编号,办理审批手续。
三、管理标准
1.证照及许可手续齐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道路占用许可证、市容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2.各报刊亭只能销售经正当渠道且合法的书报刊,严禁销售违禁非法书报刊。
3.严禁超范围经营销售冷热饮、食品等其它物品以及提供电话服务等,严禁销售违反安全规定的易燃易爆物品等。
4.严禁擅自变更核准定点位置的报刊亭。
5.严禁亭外设摊、摆放杂物,亭身外部严禁乱张贴、乱吊挂。
6.亭身广告需统一设计,经市规划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按规范程序设置广告,产权单位及经营业主不得擅自乱设广告。
7.严禁擅自改变报刊亭结构,改装或加装任何附属设施,如遮阳、防盗、吊挂设施等,严禁乱拉电线。
8.报刊亭样式统一,须按2009年经市政府审定的样式设置报刊亭,保持亭身干净整洁,经营人员每天上午9:00前及每天下午6:00前各需清洁一次报刊亭,保持报刊亭顶部及周边干净整洁无污物。
9.保持亭身完好无损,报刊亭产权单位要及时修缮破损报刊亭,每半年要全面油饰、维护一次报刊亭,始终做到保持报刊亭完好如新,对于损坏严重的报刊亭要及时更换。
10.严格按照亭身内部提供的吊挂设施、吊挂位置规范吊挂各类报刊杂志,亭身内部严禁各种乱张贴,各书报刊须摆放整齐有序。
四、职责分工
(一)日报社、市邮政局
1.作为主管部门,按照新的布局定点规范,在规定时间内按2006年样式完成各自报刊亭的重新调整设置。
2.与经营户签订经营协议,报刊亭从业人员要优先考虑本地下岗失业、生活困难人员,严禁经营户以各种方式转租经营,在协议中要充分体现管理标准要求,对违反管理标准且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取消其经营资格。
3.切实加强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经营户的约束,切实做到按章经营、规范管理。
5.成立专门巡查队伍,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且建立详细的巡查台帐,对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违反管理标准的取消其经营资格。
6.积极配合,支持、服从各区及相关部门对报刊亭的日常管理,落实整改责任,共同做好报刊亭规范经营及管理工作;对因城市建设、管理需要等原因需撤销的报刊亭要无条件撤销,由相关部门联合重新选址另设。
(二)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文广新局、公安局、工商局
1.由市城管局牵头扎口报刊亭整治工作,搞好与各区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2.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各区及市建设局、文广新局、规划局及公安交巡警支队等部门,联合对我市现有报刊亭进行重新规划选址、布局定点,布点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相关部门依据职责严格进行联审联批,办理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擅自变更定点位置的报刊亭,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恢复原位;逾期未整改的,一方面主管部门要中断经营协议,另一方面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区及相关部门联合予以取缔。取缔后,不再补充增设新的报刊亭。
4.及时查处亭身擅自设置广告等违章行为。
5.市城管局对全市报刊亭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成册,建立健全我市报刊亭日常监督管理网络,便于各区、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6.市文广新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加强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日常监管及查处工作,对发现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经营户,依法取缔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由主管单位取消其经营资格。
7.市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加强对报刊亭超范围经营的日常监管及查处工作,对发现2次以上超范围经营的,主管单位取消其经营资格。
(三)各区
1.加强巡查和日常监管,并建立日常巡查和监管台帐,及时查处违反市容标准的行为,对于违反管理标准3次或以上经教育仍拒不整改的,可提请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情况严重的,可提请市城管局召开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取缔。
2.负责会同市城管局及市各相关部门对区属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报刊亭的取缔工作。
3.武进区范围内的各类报刊亭由武进区参照该方案进行清理整顿。
(四)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负责依据新的管理标准和责任分工,合理调整、完善现有考评办法,对报刊亭主管部门严格实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确保报刊亭整治工作责任到位、管理到位、考评到位。
五、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2012年6月22日始,至2012年9月15日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规划布局定点阶段(2012年6月22目~2012年7月10日)
按照总量规定,完成报刊亭的梳理及重新规划布局定点并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11日—2012年7月31日)
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做好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标准,狠抓整改。
(三)清理整顿阶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31日)
严格按照新的布局定点规划和总量要求,完成现有报刊亭设置调整;严格对照管理标准,大力进行清理整顿,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验收及长效管理阶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15日)
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各区及各相关部门依据新的布局选址规划及管理标准,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由各区及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管,转入长效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