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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消费者保护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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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消费者保护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全市广大农村建立“一会两站”是政府职能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是工商部门执法重心前移,消保维权、情系农家的民心工程。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农村消费市场秩序,构建和谐农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红盾打假护农,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和群众家门口,提高了农民识假辨假能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为此,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使之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坚持“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参与,协会配合,社会监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采取现场办公、调研指导等方式,使“一会两站”建设在每个乡镇、重点行政村落实到位,确保“一会两站”建设取得实效。

二、实施范围

鉴于我市县与县之间、城区与农村之间“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全面建立“一会两站”在时间、经费等方面存在困难,各县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实施范围是在乡镇、行政村、街道社区、集贸市场、大型企业、学校等建立“一会两站”。各县(区)要在全面筹备“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到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建设和50%的“两站”建设任务。

三、大力支持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按照“六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制度、有牌子、有电话、有工作台帐)标准,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大力支持“一会两站”建设,做到建好一个、规范一个,充分发挥其服务人民群众的功能和作用。

一是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依托乡镇政府和工商所建立乡镇或区域消协分会,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维权联络站”和“红盾护农服务站”,妥善解决“一会两站”办公用房等问题。要以村委会现有办公场所作为建设基地,协调基层组织妥善解决“一会两站”建设场地。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分会要积极与驻地村委会联系沟通,及时协商解决“两站”建设、办公事宜,确定工作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尽快开展工作。

二是“一会两站”成立后,“两站”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诉举报中,不得向投诉群众或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群众消保维权的群众组织。

三是财政、农业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一会两站”工作。“一会两站”要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反馈信息,严禁超越职责范围自行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影响政府形象。

四、不断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对“一会两站”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主动向各级政府请示汇报,不断探索和完善“一会两站”长效工作机制。各主管部门对挂靠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如个私协会、果农协会等)要积极引导,使之主动配合“一会两站”具体工作,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将“一会两站”纳入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一道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政府主导协调、工商主动牵头、部门参与配合、社会积极监督”的良性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此项“民心工程”顺利实施,收到实效。

五、具体要求

(一)做好“一会两站”建设的宣传工作。要采取进学校、进社区、入农户宣传、散发简明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一会两站”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各县工商局主要领导要主动向县、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使“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在每个乡镇、行政村得到落实。

(三)多方争取建设资金,妥善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目前各级工商部门的办公经费十分紧张,为了保证“一会两站”建设所需资金,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各县(区)工商部门也要以积极的态度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资金要用在“一会两站”建设中,重点搞好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制牌挂牌等工作。

(四)统一名称,完善制度,统一工作运行模式。制度化、规范化是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改善服务质量的有效方式,“一会两站”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具体工作:

一是统一名称。消费者协会分会名称为“县(区)消费者协会分会”;行政村“两站”名称为“村红盾护农服务站”和“村维权联络站”;城区社区、商场、集贸市场、企业等的“两站”名称为“维权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其中学校“两站”名称为“学校维权联络站”和“学校学生消费者投诉站”,社区“两站”名称为“社区维权联络站”和“社区消费者投诉站”。投诉站和联络站牌匾的大小尺寸、颜色、标志等依照省消协《关于对〈整顿规范联络站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健全制度。村级“两站”建设要逐步做到“两牌一册一簿”,“两牌”即红盾护农服务站牌、维权联络站牌;“一册”即经营户摸底登记册;“一簿”即投诉举报登记簿。要严格按照省消费者协会制定的《消费者协会维权联络站工作职责》、《消费者协会维权联络站管理办法》和《消费者协会维权联络站受理投诉原则、范围、程序》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