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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成立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全市工商系统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有效开展。由黄波局长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系统支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相关处室要立足工作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农业、林业、商委、供销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务实地开展支持服务工作。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扬长避短,突出特色,抓出成效。要把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与“三进三同”大走访”结穷亲”和对口帮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提升工商部门支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能力,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意见》渝委发〔2010〕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重大意义的认识
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破解统筹城乡发展难题,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振“两翼”重大举措,今年市委、市政府启动的四件大事之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稳定粮油生产、提升主导产业、壮大非农产业和劳务经济,放活山林经营,发展林下经济,以开发林业、林果、林地种植与养殖、林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为主要途径,推进林业和林下经济产业化,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开创“两翼”发展新局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综合职能部门,肩负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中大有可为。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努力在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中作出积极贡献。
二、优化环境,进一步放宽政策。大力支持服务“两翼”地区经济发展
搭建服务“两翼”农村的国有投融资平台,一)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涉农企业。支持组建市级涉农企业集团。允许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不受货币出资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限制。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由1亿元降低至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由5个以上降低至3个以上。引导和支持投资者到两翼”投资开办农林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开办企业,可以在被投资企业名称中突出使用投资者的字号,将字号(或者字号加行业)置于行政区划之前。支持外资企业到两翼地区以合伙的形式投资现代农业和旅游业;两翼”地区新设2家以上外资远程登记工作站,实现涉农外资企业就近登记受理。
支持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二)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扶持发展林木、林果、林禽、林畜、林菜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股东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家乐、观光旅游等业务。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收费、不年检的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宽松环境,确保到2012年“两翼”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500个。
从2010年至2012年,三)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加强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农产品市场营销和政策法律知识培训。每年免费为“两翼”培训农村经纪执业人员5000人次以上。重点培育发展林木、林下及劳务输出等农村经纪人,2012年,两翼”农村经纪人达到20000户以上。中介网开辟专栏,免费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村经纪信息,为“两翼”农村经纪人开展业务提供电子平台。
发展品牌农业。全面实施“商标免费培训计划”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四)大力培育发展涉农商标品牌。推动“两翼”根据区域特色培育农产品主导品牌。逐步提升“两翼”地区注册商标总量。2012年,使“两翼”农产品注册商标新增200件以上。实施“两翼”一县(区)一地标”工作计划,深入挖掘“两翼”地理标志资源,2012年,使“两翼”各县(区)都拥有一件以上的地理标志。加大“两翼”著名商标培育力度,同等条件下对“两翼”具有较强产业带动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著名商标认定上予以优先,2012年,使“两翼”新增农产品著名商标20件以上。
自愿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大力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农民在林地承包经营期内。以林木所有权投资入股设立各类企业。支持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制定、推广并免费提供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12年,两翼”地区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面达到80%以上。
对农民到城镇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开发小区(含工业小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六)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自主创业。简化创业登记手续。办理注册登记。放宽创业经营范围限制,对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外的林业产业、柑橘产业、森林旅游、林禽养殖、林下养畜以及林下特色种植的可以依申请核定经营范围。对农民在农村从事普通种养殖、农业技术服务和土肥植保服务的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试营业,开业半年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不按无照经营处理。
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化肥经营。支持和鼓励供销合作社、大型农资企业开展农资连锁配送、经营,七)大力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全面放开化肥经营限制。大型农资企业申请在名称中使用“连锁”字样的其直营门店数量由最少10个放宽为5个。允许邮政、盐业、中石油所属分支机构利用其网点从事农资连锁配送经营。
支持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新型涉农金融机构,八)大力支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两翼”增设营业网点。不断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支持各类涉农企业股东以股权质押登记方式筹集资金,壮大发展规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农产品经销专业大户等涉农主体开展动产抵押融资;鼓励著名、驰名商标所有权人利用商标权进行质押贷款,拓展融资渠道。
广泛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积极开展合同法律知识培训,九)大力支持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健全“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机制。2012年,对“两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业务人员的合同培训率达到100%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2012年,两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达到50%以上。强化涉农合同事前指导和纠纷调解,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提高合同履约率。
支持“两翼”农林产品交易市场发展和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十)大力促进农林产品市场流通。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引导市内外大型市场开办者到两翼”建立分市场。引导大型商业企业到两翼”设立商业网点直接采购农产品,组织开展主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两翼”农林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主动服务“两翼”各类促销节会活动,引导“两翼”涉农企业参与各类全国性会展,支持办好农博会等大型展会,推动“两翼”农林产品拓展市外市场。
主动参与、提前介入区县招商引资活动,十一)大力助推区县招商引资。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准入职能。为区县招商项目提供良好的准入环境。继续做好全国工商系统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协调工作,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为区县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引导大型私营企业到两翼”投资农林等产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十二)切实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持续开展“红盾护农”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农村广告监管,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无传销村”创建活动,严厉打击诱骗农民参与传销、农村地区组织、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规范农村旅游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市场环境。
农村工商所全面建立12315工作站,十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力量。确定专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坚持工商所长定期接待群众的来访申诉、上门走访调解纠纷和按时回访落实的消费维权“三项制度”强化农村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咨询受理工作,提高快速处置能力,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及时消费警示,严厉打击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社会网络,建制乡镇和赶集的场镇全面建立12315联络站,农村村民委员会聘请12315联络员,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农村消费维权渠道。
三、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