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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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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规划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根据全市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的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我县而言,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机遇,必将对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规划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镇原发展的客观需要实践证明,城市的文明程度,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无形资产”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城镇建设相对滞后、城镇化率较低,特别是县城建设规模比较小、步子比较慢、档次比较低与文化大县、教育大县和人口大县极不相称,近年来,从经济社会发展看,投资还不够活跃,对外开放程度低,除受交通等硬件影响外,城市建设滞后、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不优,城镇经济缺乏竞争力,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形象。只有把城镇建设好了管理好了文明程度提高了城镇的形象才会提高、环境才会变好、发展才会更具活力和竞争力,才能充分发挥城镇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才能有效促进对外开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

二)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是树立城镇新形象,加快转变城镇经营理念的必然要求县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历任班子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特别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城镇美化、亮化、绿化、硬化等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尤其是县城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与其他县(区)和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相比,县城镇规模小、承载能力弱,龙头”辐射带动作用差,中心”形象还没有树立起来。从规划和建设层面看,规划滞后、思路不宽、步子不大,建设的盲目性、随意性较大。从管理层面看,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分头执法、合力不强,经常化管理措施落得不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我集中解决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这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经营城镇理念、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是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文明城市创建的最终目的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目前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不高、秩序混乱,已成为全县上下、城乡居民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问题。居民渴望享受现代城镇的文明成果,渴望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更加便捷舒适的服务、更加安定祥和的环境。必须把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决心解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管理体制机制,靠制度约束,靠管理引导,管理中求和谐,和谐中求发展,努力为城乡居民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加强城乡规划宣传是加快城镇建设和创建工作的关键。近年来,县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城乡规划滞后、规划执行不力已严重制约了城镇建设和发展。尤其是城乡总体规划不完善,缺乏科学性、长远性和超前性;执行规划不到位,违法占地、乱修乱建问题比较突出,给城镇开发建设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阻力和障碍。从发展形势看,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由农村经济向城镇经济、工业经济转型,城镇建设成为工作的重点,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城市大开发、大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大决策,并把规划管理工作作为城市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完善了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发展详规,召开了城市规划宣传工作动员大会,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规划编制、宣传和管理工作摆在城镇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位置,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以规划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努力提高城镇建设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四项整治”行动,县委、县政府从全县发展的全局,从提升镇原形象、增强镇原区域竞争力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拿在手上,亲自部署、经常过问,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切实把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要强化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四项整治”行动,关键是要通过大力宣传,使城镇居民牢固树立“文明城镇人民建、建好城镇为人民”和做镇原人,爱镇原、建镇原的思想理念,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和整治行动中来,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转化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县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专题栏目,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存在突出问题和典型的人和事要进行曝光。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全民教育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促使全体城镇居民创建文明城市意识进一步提高,城镇主人翁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崇尚文明、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的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自觉的参与、支持、配合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二要注重引导,切实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文明城市源于文明居民,搞好创建工作,关键是要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要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塑造公仆形象作为整个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环节来抓,使广大干部职工既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组织者、倡导者,更成为积极带头、率先垂范的实践者和示范者。要加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力度,特别要突出抓好邮政、电信、金融、电力等窗口服务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要进一步明确社区管理责任,完善社区管理办法,强化社区服务。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城市有关要求,大力弘扬文化大县、教育大县和崇文尚礼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家庭美德、文明礼仪教育和文明家庭创建,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知礼守节、团结和谐的社会风尚。三要加大整治力度,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第一,要抓好规划。规划是城镇建设的纲领和蓝图,城镇建设必须服从规划约束。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规划部门要按照“五要”规划覆盖要全面、规划布局要合理、规划功能要完善、规划设计要精致、规划管理要严格)三高”规划高起点、体现战略性,建设高水平、体现科学性,设计高标准、体现艺术性)原则和“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总体要求,尽快完成城镇规划区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解决城镇建设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整体建设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县城规划要按照“老城提质扩容、东西两翼扩展、南北两山纵深绿化”总体思路,着眼于有品位、有特色,立足于我人文资源、环境特点,聘请有资质、高水平的设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进行论证设计,尤其对县城东、南、西三个新区要高标准规划、高规格建设,做到既反映历史文化传统,又体现现代文明气息;既注重经济实用,又兼顾城市美感。要做好城区景观、环境保护、公共绿地和卫生、学校、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垃圾处理、体育设施等专项规划,坚决杜绝急功近利、见逢插针”和随意侵占。对市政公用设施要科学设置、统一成网,对街道的一砖一石、一树一灯、一门一店要新颖别致、富有地方特色。要把规划宣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县城乡总体规划,做到宣传进村入社、家喻户晓,全县上下营造认识规划、服从规划、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为更好地落实规划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要建立规划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增加规划的透明度,使整体规划更加符合县情、乡情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具有科学性、长远性和超前性。要强化规划管理和规划的执行力,再好的规划如果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就失去了意义,就成了一纸空文。县城镇建设中暴露出的县城老城排洪不畅、建筑密度较大、绿化面积较少、功能不健全和新区建设档次低等许多问题,特别是南北两山排洪方面存在人占河道、水走人道的问题比较突出,就是由于规划滞后和规划执行不力造成的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规定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规划刚性、严肃规划管理纪律、强化责任主体和监督力度,确保规划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特别需要强调的今后的城镇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上制定的规划实施,对随意更改和变动规划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违犯规划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县乡规划监察执法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打击乱批乱建行为,尤其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乱修乱建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广大群众和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上的总体规划,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体现特色”原则,认真编制好小城镇和村庄规划,使规划既符合总规要求、又各具特色,确保小城镇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县上聘请的规划监督员要抱着对全县发展负责、对全县人民负责,敢于发现问题、揭露问题,真正确保城镇规划落到实处。

第二,要抓好建设。市政建设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尤其要突出抓好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两个关键环节。要创新融资渠道,坚持大力招商引资,引进外面的钱;争取项目,用好上面的钱;盘活资产,变现过去的钱;启动民间资本,挖掘身边的钱;密切银企关系,借出银行的钱,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特别要通过市场运作、公开拍卖等方式,最大限度盘活土地存量资产,以地生财,推进城镇建设。要强化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建设审批程序,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市政工程建设。今后凡在市政工程质量方面出了问题的县委、县政府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对规划区内该搬迁的住户、该拆迁的建筑物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依法依规进行拆迁。特别是要结合城镇规划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引发群众上访和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要抓好管理。市容市貌是城市的第一窗口、第一环境。要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开展“四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着力整治城镇“脏、乱、差”问题,进一步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一是要以“治脏”为重点,集中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部门要联手行动,紧密配合,突出抓好主次干道、居民区、商贸市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要加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严管重罚,严厉打击餐饮、农贸、流通等行业不在划定区域经营的行为,着力解决城市经营杂乱无序的问题,达到农贸归市,摊贩归点,基建归墙,车辆归线。二是要以“治乱”为重点,着力加强城市管理。一方面,要全面清理城市街道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行为,强化市容管理。另一方面,要坚决整治城区和城镇周围违法违章乱建行为。县上成立的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组,要对城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界定清政策界限,对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要责令限期拆除,对个别“钉子户”难缠户”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强行拆除,态度要坚决、方法要灵活,手段要强硬。同时,要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减少阻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统一思想认识,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配合、支持四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三是要以“治差”为重点,着力规范交通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广泛深入宣传交通法规,增强广大市民和司乘人员的交通意识,做到文明行车、文明乘车。要加大对违章车辆、乱停乱放及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做好重点路段路口的交通疏导工作。运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抓好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出租车司机教育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第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量大面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城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分工不分家,一些重点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市政工程建设一线,要到工地去、管理现场去、施工道路去,抓好协调服务和落实工作。要把重大市政项目建设情况,作为评价考核班子和选拨干部的重要依据,工地、管理现场选干部、用干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推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时间跨度较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一要加强领导。四项整治”行动县上成立了以李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县级领导带队的四个整治工作组和一个督查组,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整治工作组要按照县上总体安排,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的问题。各分管领导,要从小处着手、小事抓起,身体力行,经常深入创建工作一线,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干实事、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起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深入研究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新方法,尤其对影响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扑下身子,下实手去抓、下硬手去管,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四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各个整治工作组,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全面完成。二要靠实责任。工作落实地好不好,关键在于责任靠地实不实。城镇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说到底就是责任不实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岗不履职、其位不谋其事,遇到困难绕着走,只讲客观原因不讲主观能动,该管的没管好、该抓的没抓好,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工作中留下了很多遗留问题。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领导和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要求,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特别是规划管理和市容市貌管理方面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做到创建工作与城镇建设管理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部门和整治活动督查组要定期督查、跟踪问效,促进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今后在城镇建设管理方面因为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工作进度、质量,甚至造成遗留问题的要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三要创新机制。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特别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建制度、强纪律、转作风、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和机制,以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保障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尤其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城镇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管理粗放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城镇建设管理和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做到思想上统一、步调上一致,共同把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同志们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和规划宣传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力争把镇原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生活富裕、风气良好、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秩序优良、社会安定、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的省级文明县,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