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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党员示范行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遵照市委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的决定,结合市农业局实际,现就我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加强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塑造党员新形象,展示党员新风采,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党员服务群众水平,努力为建设“绿色遂宁、健康遂宁、和谐遂宁、现代遂宁”增光添彩。
二、工作目标
以“志愿服务争优秀,创先争优当先锋”为目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大力倡导“我自愿、我示范、我奉献、我快乐”的精神理念,积极推动共产党员在志愿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志愿者中的带头者、争做带头者中的示范者、争做示范者中的表率者、争做表率者中的领先者,真正取得“民得实惠,党得民心”的实际效果,永葆党的先进性。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9月10日—9月13日)
各支部要深刻认识和平年代提倡党员志愿行动是彰显党员先进性和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强化党员志愿者服务的理念和精神。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板报、广播等,广泛宣传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大力倡导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使党员志愿者的愿望和行动得到尊重、肯定和支持。通过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党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党员的参与面。
(二)志愿者招募(9月14日—9月24日)
党员志愿者是指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可列入)。
1、志愿者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志愿者队伍;
(2)有无私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备与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对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3、志愿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规定;
(2)履行党员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安排的服务工作;
(3)不得以党员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自觉维护党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和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4、招募实施
此次招募工作由局党总支和各支部负责实施,招募的党员志愿者人数必须达到党员总人数的40%以上。申请加入党员志愿服务的党员需填写《遂宁市党员志愿者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各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建立党员志愿者档案,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遂宁市党员志愿者登记表》中党员志愿者编号由局党务办公室统一编号,在数字前冠以党组织简称,例如:我局第9号党员志愿者,其党员志愿者编号应为“遂农业009”。
(三)组建队伍(9月25日--9月30日)
成立遂宁市农业局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隶属于遂宁市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志愿者及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的日常管理由局党委负责。
(四)开展服务(10月1日起)
局党总支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方法,搭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平台。在服务活动中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宣传、贯彻党的政策,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参与公益活动等,以党员示范作用带动影响群众。特别是针对全市新“五创”活动的需求,设计相应服务活动的载体,丰富服务活动的内容。要建立活动开展管理制度,制定详细具体的服务活动计划,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对象。要建立积分管理制度,推行党员志愿者队伍服务记录手册、服务登记卡、结对服务联系卡,服务内容、服务时数、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并经服务对象或具体组织实施单位确认后,作为累计服务活动有效次数和时数。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以集中服务活动与分散服务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服务。集体服务活动由局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和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统一组织,分散服务活动由各支部组织。新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业局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孝富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胡建清,党组成员唐坤平、曾安、唐成、杜学、龚一鸿任副组长,局党总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及党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茂君同志任主任,负责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日常工作。
(二)搞好技能培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党员志愿者的教育,建立理论培训、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一体的培训体系。坚持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技能培训相结合,定期组织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学习宏观形势、政策法规、新农村建设、党务知识、规范服务以及开展服务所需的各类实用技能等,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三)建立登记制度。各支部要在9月24日前将自愿参加党员志愿服务的名单报局党务办公室,经局党员志愿服务先锋行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填写《遂宁市党员志愿者登记表》,通过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登记,确定党员志愿者的身份。
(四)建立激励制度。把加强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党员志愿者参加活动情况列入党员评议等内容,参加服务活动的实绩作为党员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定期开展党员志愿者评优表彰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五)提供物质保障。各单位要为党员志愿者提供开展志愿服务所必须的时间、经费、车辆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