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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以“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提质增效”为基本,全力推进我镇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确保2020年全镇粮食产量比2019年稳中有增。经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现就做好我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面积
(一)明确粮食生产任务。镇党委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全年重要工作来抓,2020年全镇粮食总面积要达到7.42万亩以上,总产3.37万吨以上,其中早稻面积3.43万亩,高档优质稻面积2.8万亩,全镇2个国家粮食监测点及周边范围双季稻种植要达100%。
(二)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严禁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坚决制止乱建滥挖耕地行为,加大违法占用耕地查处力度,保障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
(三)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实行耕地抛荒零容忍,建立耕地抛荒约束机制。根据中央“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精神,按政策规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一是对抛荒的耕地,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二是要精准发放双季稻补贴,真正实行“多种多得”。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建设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再发放补贴。下大力气整治耕地抛荒,对常年抛荒稻田实现复垦复种的按200元/亩进行奖励。对长期外出又不愿意转包,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农户,依照已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实行他人流转耕种。采取集中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方式推动抛荒耕地复种。对辖区内集中连片抛荒1亩以上,对有关人员及责任田承包人严肃处理。
(四)切实抓好国家粮食监测点工作。我镇村和村两个粮食监测点样方内面积双季稻种植要达到100%,验收通过后,县财政将按300元/亩给予一定的生产及水利设施的支持。
(五)实施重大关键技术推广行动。大力发展早稻集中育秧,以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地方育秧能手等新型主体为抓手。通过办样板示范带动全镇集中育秧工作,完成早稻集中育秧可插大田面积1.5万亩以上。鼓励发展机械化育插(抛)秧,控制直播。推广合理密植、安全齐穗、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稻田综合种养、稻油轮作“三化”和机收再生稻“四防一增”等重大技术和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实现主推技术规范化。
二、多措并举稳定粮食总产
(一)以湘米产业工程为依托,在我镇李花村、宋桥村、村等村创建万亩绿色、高产、高效双季稻示范片。通过政府采购形式采购一批产量高、品质优、抗性强的高档优质稻品种免费发放给示范片农户种植,实行一片一种,采取统一推广各项关键增产技术,示范带动全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生产。
(二)提高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水平。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更新农业机械设备,有计划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补齐水稻育秧、栽播等环节机械化生产短板,大幅提高机插比例,严格控制水稻直播。重点推进机插秧、机抛秧、统防统治、稻谷烘干等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或菜单式社会化服务,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三)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干旱洪涝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早做好防灾技术和物资准备,重点做好灾情风险事前早防控、事后早管控等系列措施。制定农作物分区防控预案,严防严控水稻病虫害和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化解农业风险作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的灾情核查、评估及依法依规据实理赔。
(四)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做好高档优质稻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推广工作,抓好农业技术配套组装,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组成专业技术服务小组,分赴每个村指导农业生产。
(五)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现代化。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粮食生产全过程的农机、植保、农技、农资等专业化服务队伍,鼓励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育、代插、代管、代防、代收、代销和统测统配统施等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服务,切实解决好“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领导稳定粮食政策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种植大户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把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协调,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帮助粮食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好我镇粮食生产任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完善惠农政策。加大力度宣传双季稻生产,对耕地地力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稻谷价格补贴、农机补贴、政策性保险、商业贷款贴息和粮食收购等系列惠农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
(三)强化政策激励。充分发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的激励和引领作用。对面积在50亩以上申报2020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户除完成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外双季稻面积达80%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100元的奖励(对冬种油菜田在5月10日前插完秧苗的可以计入早稻面积),对既没有完成早稻集中育秧任务,双季稻种植面积又没有达到80%的,不能申报2020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户。
(四)加强督查考核。把粮食生产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早稻备种备耕、遏制抛荒、双季稻面积落实、粮食监测点面积落实、双季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秋冬种落实等。镇政府将不定期对各村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