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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驻镇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黄桥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将于近期内组织实施到位。为保证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发展,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科学、合理设置乡镇越来越成为各级、各地的发展共识。适时、适度进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各类发展资源高效合理配置,增强区域发展的竞争力;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成果。这次行政区划调整,将溪桥镇、刘陈镇与黄桥镇合并设立新的黄桥镇,可以进一步拓展黄桥镇的发展空间,通过放大黄桥的品牌效应,带动原溪桥、刘陈地区加快发展。因此,科学调整行政区划,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全镇各级都要深刻认识这次行政区划调整积极而深远的意义,从对黄桥当前和长远负责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自觉维护大局、服从大局,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把握重点,切实处理好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有关问题
1、机构变更问题。新设立的黄桥镇按规定程序建立新的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组织机构。在原溪桥集镇、刘陈集镇成立社区服务中心。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组织机构职能自区划调整之日起(4月7日)自行终止。涉及区划调整的镇机关、事业单位按原有设置对应合并。新设立的黄桥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重新制定“三定方案”。区划调整涉及的镇卫生院、学校,有关部门派驻在镇的机关,以及垂直管理部门在镇的机构,由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适时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建制不变,其名称按新设立黄桥镇名称相应变更;企业和社会团体名称需按新设立黄桥镇名称变更的作相应变更登记,其法律责任不变。
2、组织人事问题。原黄桥镇、溪桥镇、刘陈镇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原有职务自区划调整宣布之日起自然免除,市委不再逐个办理免职手续。在市委重新发文明确党委会组成人员之前,新设立黄桥镇党委会暂由合并所涉原黄桥镇、溪桥镇、刘陈镇区划调整前的党委委员组成。原黄桥镇、溪桥镇、刘陈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随机构合并到新设立的黄桥镇。在调整中,干部职务安排低于原职务的,原职级不变;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事业单位和站所负责人(召集人),以镇党委为主管理的由镇党委适时研究确定,以市直部门为主管理的由主管部门征求镇党委意见后研究确定。
3、资产管理问题。原黄桥镇、溪桥镇、刘陈镇(包括站所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按照谁拥有产权、谁负责清理的原则,组建专门班子进行清理,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债权债务不悬空,在建项目不受损,财务管理不混乱。清理分准备、自查、审核、交接四个阶段进行。清理期间,所有资产一律冻结,只进不出,严禁突击花钱,严防资产流失。镇、村、组、企事业单位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不变,因区划调整债权债务人名称变化的其债权债务关系相应转移;原镇政府的集资款及其他债务,由新设立的黄桥镇政府负责偿还。新设立镇财政体制由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财政以及在镇的事业单位,从4月7日中午12时起实行财务冻结,帐册封存,同时建立临时帐户,维持财务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解冻时间,进行合并记帐,统一管理。
4、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及考核问题。新设立黄桥镇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原则上为区划调整前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经济工作目标任务之和,年终一并考核。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确定及其考核工作,参照上述原则和做法进行。具体任务由市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镇对各村(居)、机关各科室站所的目标任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新设立黄桥镇党委研究确定。
5、建设项目管理问题。新设立黄桥镇对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已立项未开工的项目逐个进行清理,并与市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清理组共同商定是否继续实施。
6、合并办公问题。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于2010年4月9日起到黄桥镇政府办公。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到新成立的溪桥社区服务中心和刘陈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具体负责原溪桥镇、刘陈镇的社会稳定及集镇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
7、印章和证件管理问题。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党政机关印章于4月7日下午3时前统一上缴市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办公中心921室),同时领取新设立黄桥镇党政机构印章。镇事业单位印章统一上缴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由新设立黄桥镇党委、政府按规定程序刻制新的印章。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经联社印章统一收缴至新设黄桥镇党委,并由新设立的黄桥镇负责刻制。企业、社团印章需要更换的亦相应更换。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各类证件、执照按规定程序进行更换。
8、其他有关问题。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的领导机关牌子由新设立黄桥镇党委统一安排收取和管理。原溪桥镇、刘陈镇、黄桥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财务、文书档案资料等由新设立的黄桥镇党委明确专人妥善管理,不得遗失、散落和更改,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立卷、收缴、移交等工作。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区划调整工作涉及法律关系调整、组织机构变更、干部人事安排、资金财产处置等大量具体问题,必须严明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
1、严明政治纪律。各村(居)、机关各科室(站所)、各企事业单位要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自觉把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之下,切实服从并维护区划调整的大局,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各级干部都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守组织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组织调配。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上班。区划调整期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一律暂停流动,不得突击调动和提拔使用。所有机关干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经批准。
3、严明财经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现有集体资产清理和财务审计工作,严格财务等交接制度,不得将资产突击变卖、抵押、转让、出租,不得动用集体资金。
4、严明工作纪律。在区划调整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到不等、不推、不拖,切实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各级干部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土地批租、宅基地审批、非生产类工程项目暂时冻结。
5、严明党风廉政纪律。各级干部都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挂牌一律不搞庆典仪式,不搞迎来送往,不得借区划调整之机乱发钱物,互赠礼品、礼金,不准到下属企业和单位报销费用。
6、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查。镇党委和市各有关部门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将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及时制止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违纪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和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区划调整工作是一项头绪多、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镇党委、政府将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按照“积极推进,确保稳定”的指导方针,切实抓好区划调整工作。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单位要区别不同对象,分层次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大力宣传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要做好正面教育和疏导工作,坚持把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区划调整的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顾全大局,自觉参与并主动做好区划调整工作。
2、注重团结,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十分重视做好党员干部之间的团结、协调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上级要求,服从大局,严守纪律,坚持以团结为重。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做到一门心思抓调整,一门心思保稳定,一门心思促发展。
3、加强领导,维护稳定。为加强对区划调整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建立了黄桥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资产清理、组织人事、社会稳定、后勤保障、宣传秘书等5个组。领导小组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掌握各类信息,提前做好预测和分析,超前制定有关工作预案;要高度重视区划调整工作中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地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发现苗头性问题,要迅速向上反映,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各村(居)、各单位每天下午4:00前向黄桥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区划调整中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4、抓好当前,促进发展。镇党委在抓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同时,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社会稳定为前提,统筹兼顾,把握全局,认真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平稳过渡。将坚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区划调整工作并重,及早研究制订新的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把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来,为今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