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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为准则,严格土地执法,提高各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市政府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为目标,努力在从严管理、节约集约上实现新突破,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上有新进展,在执法监察、遏制信访上有新举措,立足全乡实际,将开展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与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的爱土惜土意识和土地法制观念,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依法建立起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管理的新秩序,为全乡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作用。
二、创建目标和标准
2014年内,确保80%的行政村创建成“土地管理模范村”,力争全乡所有村创建达标,为全乡进入全市“土地执法模范乡镇”行列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我乡当前各村土地管理的现状,确定“土地管理模范村”的创建标准为“五无、八到位”,具体内容如下:
五无:
(一)、无违法用地;
1、没有非法占地行为
2、没有以租代征行为;
3、没有破坏耕地行为;
4、没有非法转让、租赁土地等行为;
(二)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复垦整理及其他土地管理费用行为;
(三)无粗放用地行为,无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行为;无土立窑、土坟;
(四)无涉土越访、集访行为;
(五)无闲置、弃耕撂荒行为;
八到位:
(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各村应以全国乡村干部土地管理培训教材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计划,突出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宣传,使广大干群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知晓率达95%以上,自觉形成依法用地、依法维权的土地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
(二)、土地监察信息网络发挥作用到位。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本村土地监察员。各村要建立健全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村、组土地监察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土地监察信息员“坐地情报”、“顺风耳”、“千里眼”的作用,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巡回监察,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用地动态情况。配合国土、村建部门及时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遏制在初始阶段。违法用地必须在开工之日发现、报告并制止,3天内仍未发现、报告、制止造成违法用地事实依法应当拆除的,由村包干拆除到位。
(三)、基本农田保护到位。各村应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组到户,做好村与组、组与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落实好各村民小组专业管护人员,对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界址桩进行检查与维护。土地监察信息网络人员认真做好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一切破坏基本农田及耕地的土地违法行为,确保耕地不被毁坏。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养殖在不占用基本农田、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前提下,分别依法办理土地流转和临时用地审批。
(四)、建设用地管理“四到场”制度执行到位。各村村委会主任对各类建设用地审批前勘查、开工时放样、建设中巡查、竣工时验收“四到场”要认真负责,记录要规范齐全,逐月向国土所汇报。各村应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流转工作。
(五)、涉土信访和土地矛盾纠纷调处到位。各村总支书记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土地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力量妥善化解矛盾,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杜绝推诿扯皮或久拖不决。发生赴省以上涉土信访的村,当年未处理到位的又重访、越访的,由村总支书记负责包案处理。次年仍未息访的,对村总支书记采取组织措施,与考核任用相挂钩。
(六)、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发放到位。国家依法征收土地,各村要积极做好征地政策的宣传工作。配合乡政府及国土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严格依法编制对失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方案,及时做好发放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位。各村发展规模农业或招商引资,有用地意向的项目,洽谈前必须书面报告国土所。新增占用耕地的报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要积极配合国土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保辖区内村民个人建房、基础设施建设及单位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配合乡政府做好本辖区内的规划修编或修改工作。
(八)、创建责任落实到位。各村总支书记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违法用地开工3天内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的,对违法用地瞒案不报的,对不配合上级机关和部门查处案件和处理涉土信访的,违法越权批准用地的,发生占用基本农田案件的,有赴省以上信访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综合奖”评比资格,对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创建步骤及时间安排
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2月28日前)
乡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各村研究落实措施,认真落实乡政府文件精神,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一并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9月)
1、全乡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国土所要派专人包村,切实加强对各村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并落实好包村责任人的职责。
2、3月份各村从实际出发,按照创建内容和标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落实村组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积极启动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工作。认真调查、摸清土地家底,疏理信访线索。全乡组织第一次“推磨式”检查。
3、自4月起,各村每月组织四次以上全村土地巡查,重点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在建工程悬挂准建旗、违法用地情况。月底书面汇报巡查情况。
4、5月份起,用3个月的时间,各村集中处理土地遗留问题,对苗头性的涉土信访及早调处,确保无赴市以上信访。
5、6月份,结合“6.25”土地日乡培训村组干部,各村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创建知晓率达95%以上。各村必须有永久性墙头标语两条、宣传牌四块。各村向乡政府汇报上半年创建情况。全乡组织第二次“推磨式”检查。国土所对各村上半年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6、7月份各村召开两委会,对上半年工作回头看,布置村委会办公室,相关制度上墙,资料归档。各村建立“村民建房服务站”,确保村民办理宅基地手续不出村。
7、8月份,组织全乡第三次土地“推磨式”检查,各村基本达到“五无不到位”标准,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8、9月份,对全乡创建工作全面疏理,加工补课,各村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乡政府提交验收报告,迎接验收评比。
9、10月份,针对检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落实责任,分类处理,集中整改。
10、11月份,对村组干部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
检查验收将采取自下而上两个阶段予以实施。
1、各村对照验收标准认真进行逐项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
2、各村对照创建评分标准自我打分,符合“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条件的村,向乡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政府组成验收小组,逐村逐项考核评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评定为合格村,在合格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由相关部门和村负责人投票选举出1-4名优秀村、先进村。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是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活动的延伸和补充,同时也是实行“以村带乡”、“以乡带市”的有效举措,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积极推进。各村要坚持创建标准,紧紧围绕“五无、八到位”的创建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内容逐一落到实处。
三、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乡政府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工作列入村级三个文明百分赛考核内容,对表彰的合格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回访检查和跟踪管理,对工作滑坡或出现严重问题的村将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始终保持“土地管理模范村”称号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五、表彰奖励
创建工作设立“土地管理模范村”优秀奖、先进奖和达标奖。考核在90分以上的村,评定为达标村,奖金为1000元;排名在1-2名的,由乡政府表彰为优秀奖,奖金为5000元;3-4名的村由乡政府表彰为先进奖,奖金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