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粮食生产补贴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对农民种植粮食的补贴是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重要内容,它对于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断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具为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4年我镇粮食生产补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执行粮食生产补贴政策
今年对种植粮食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与往年有所不同。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对种植农民的补贴,在去年水稻直补的基础上,又增加农资增支综合补贴。
1、对种植水稻、小麦的农民实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简称:综合补贴)。党中央、国务院为了保证农业持续增效,并制定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考虑到当前农业生产环节中,化肥、农药、柴油、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涨价因素,在实行水稻直补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多亿,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农民的实际种植面积(即承包面积加自留地),每亩水稻补贴15元,每亩小麦补贴10元。
2、对种植水稻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简称直补)的政策不变。2014年省委对种植水稻农民的直接补贴坚持“五个不变”,即:补贴的标准不变;补贴的办法不变;粮食主产区范围不变;补贴的时间不变;资金管理的办法不变。
二、坚持谁种植、谁得补贴的原则
综合补贴和直补资金必须遵循谁种植,补贴给谁的原则,土地转让给他人耕种的,补贴应补给耕种者,抛荒的耕地不予补贴。面积核实中、应按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原则上可参照承包面积。对稻鱼共作栽培模式,统一按60%面积折算水稻种植面积,未种植小麦、水稻的农田一律不予补贴。
三、坚持规范的操作程序
今年小麦、水稻的综合补贴和直补重点抓好农户申报、面积核实、张榜公布和资金兑付四个环节。
1、农户申报:农户的种植粮食面积的申报由村负责。小麦种植面积在5月12日前申报结束,水稻在6月30日前申报结束。
2、面积核实:由村干部将农民种植粮食的面积汇总后,对照承包面积逐户进行核实,特殊情况达田核实。在此基础上填写好综合补贴或直补面积表,并由农民签字或盖章。
3、张榜公布:张榜公布狠抓三个重点:一是将综合补贴或直补面积农户签字盖章表公示上墙;二是将种粮大户(面积在10亩以上)和村干部的补贴面积公示上墙;三是5月12日前以组为单位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农民提出异议的村里必须及时纠正。公示后村民没有异议的再由村统一上报镇政府。
二项补贴面积表上报镇政府的时间:小麦种植面积表的上报时间5月18日前,水稻种植面积表上报时间7月10日前。
4、资金兑付;今年小麦、水稻的综合补贴和直补资金实行存折发放,由市财政局按照上报的小麦、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给市信用联社,用电脑分户打印存折。再由财政所派人到村、直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最迟于9月20日前结束。
四、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补贴工作的领导
镇政府成立粮食生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经管站负责小麦、水稻面积核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信用社和财政所要认真做好综合补贴和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资金不折不扣的兑付到农民手中,严禁挪用、截留和克扣。对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的村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各村要对本村的粮食生产补贴工作全面负责,实行村主任负责制。
镇政府向全镇公布粮食生产补贴工作监督电话,及时核实并处理来信来访,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人和事,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