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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四化联动”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创建品牌,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品牌战略的部署要求,现就2012年全县品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方式为核心,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增强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推进品牌战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全年品牌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品牌创建,着力构建覆盖新特产业、传统产业,涵盖一、二、三产的自主品牌建设体系。力争年内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2—4件、省名牌产品2—4个,市知名商标10件;新增国内注册商标350件、国际注册商标5件。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品牌创建的氛围。品牌是企业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品牌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主要体现。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文件和品牌培育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企业创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县工商、质监、科技等部门要认真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等活动,加大品牌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在全县上下营造品牌创建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广泛宣传重点企业开展品牌创建、重点部门服务品牌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交通要道、重点街道,组织开展品牌创建成果宣传展示,广泛宣传品牌创建的成效。要鼓励引导行业重点企业紧紧围绕自身品牌,通过推介会、展览会等形式,开展品牌、商标保护知识宣传,放大品牌示范效应,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调动企业创牌的积极性。加强企业品牌保护。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坚持打防结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和伪劣产品案件,依法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利益。县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综合执法优势,以依法保护品牌为重点,建立与企业正常的挂钩联系制度,定期联合开展打假保牌行动,不断增强品牌保护的成效,全力营造品牌创建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支持工业发展20项激励意见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激励意见等文件,切实将鼓励企业创牌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一企一策、因企制宜”的方法,以新特产业重点企业为关键,以推进品牌创建为重点,尽快形成“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全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创建工作格局。要积极帮助创牌企业解难题,多措并举调动各方创牌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做优做专、做特做精、做大做强,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3、加大服务力度,进一步增强品牌创建的有效性。要建立健全全县品牌培育储备库,科学制定创牌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收集上报企业争创品牌的信息,不断调整完善品牌培育数据库。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品牌产品的孵化工作,指导企业以创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品牌创建目标,将创建工作作为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强化为企服务、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创新服务,优化环境。要加强对企业创牌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开展面向企业特别是新特产业骨干企业的创牌培训,使企业不仅想创牌,而且会创牌,切实提高品牌创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列入今年创牌的企业,各相关镇(区)、部门要加强调研,主动介入,帮助企业分析创牌形势,制定创牌计划,解决创牌难题,确保全面完成创牌任务。
4、加大组织力度,进一步健全品牌创建的网络。县里成立“全县实施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发改、经信、工商、质监、财政、商务、农委等部门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品牌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指导。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创牌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全程跟踪服务。县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努力形成创牌合力。县工商、质监部门要牵头抓好实施品牌战略的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将品牌创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奖励资金落实到位;县发改、经信等部门要牵头抓好新特产业品牌的培育创建;县农委等部门要牵头抓好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培育创建;县商务等部门要牵头抓好服务业和国际商标的注册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切实为品牌创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共同推动品牌战略快速实施,为产业做大、企业做强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