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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分局、局各科室(中心、所、队):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新特产业扩张年的号召,着重培植我县四个新特产业园,保持我县经济迅猛发展的势头,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招商引资任务,达到全系统人人参与,上下联动的效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任务意识
招商引资工作是我县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县委、县政府对我局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招商引资主要任务是全年引进亿元及亿元以上的工业点供项目,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800万元及800万元以上的三产项目,4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和引进2家企业进入园区任务。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每个班子成员必须提供1条有价值的信息,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举措,确保我局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组织推进
我局已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机制,成立了县国土资源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丁红军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招商引资办公室和招商小分队,招商办具体负责招商引资的全面工作。除招商小分队积极外出招商外,局领导班子所有成员都有招商责任,要积极组织小分队有的放矢外出招商。要全员提供项目信息,积极参与招商。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全面完成今年的招商任务。
三、强化考核奖惩
(一)奖励对象
直接完成招商任务的本系统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奖励标准
按固定资产实际形成额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
1、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奖励3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奖励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奖励8万元;
2、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现代农业设施项目奖励1万元、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现代农业设施项目奖励2万元;
3、三产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三产项目奖励1.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三产项目奖励3万元;
4、土地招商项目:土地出让金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5万元;5亿元以上奖励8万元(在挂牌竞买人全部解交土地出让金后予以奖励);
5、国(境)外项目:注册为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400万美元以上(含400万美元)项目奖励3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800万美元以上(含800万美元)项目奖励6万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
6、引资入园项目:引资入园项目1个项目的奖励2万元,2个项目项目奖励4万元。
(三)奖励条件
我局只对项目直接引资人进行奖励,项目建成后,一次性兑现。对提供有效信息、间接引资人奖金均由项目直接引资人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及资金与我局无关。
1、2013年一季度提供投资亿元以上有效项目信息一条以上。
2、2013年二季度必须签订投资合同,载明投资额度、项目类型、土地供应量、开峻工时间、投产时间,销售及税收规模等。
3、2013年三季度必须正式开工建设,有形象进度。
以上进度和投资额确认以县项目办认定为准。
(四)招商费用支出
我局对完成1亿元点供项目任务的直接引资人额定给予6万元出差补助,农业项目和三产服务业项目完成任务的给予2万元出差补助。为保证招商工作落到实处,亿元工业项目分季度拨付,即:一季度2万元,二季度2万元,三季度2万元;其他项目一季度1万元,二季度0.5万元,三季度0.5万元。招商费用实行一季度预付;二、三季度凭差旅费用结报领取。
所有奖励资金由局一次性与直接引资人兑现,不重复奖励。
(五)处罚
局招商办应积极做好招商信息收集,及时接待来阜考察客商,并不断利用我县人脉资源及相关招商信息,定期外出拜访有意向来阜投资的客商,大力宣传我县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动与直接引资人做好对接,积极跑项目,联络客商,确保我局招商引资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如完不成重点招商任务的,扣罚年终责任制考核奖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