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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机关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驻村勤廉督导工作,促进农村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有力保障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改进农村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深入推进驻村勤廉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农村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增民利,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督导员条件
1.岗位要求。驻村勤廉督导员原则上由机关中层及其以上干部担任。
2.政治素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认真履行勤廉督导工作职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廉洁高效。
3.业务能力。熟悉农村党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项中心工作,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市村级工作规范》以及现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基本内容。
三、督导内容
1.监督检查。督查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党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情况;督查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及实施情况;督促村纪检监督员认真履职,引导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群众监督组织有效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村干部勤廉“双述”活动,督查群众质询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2.决策把关。对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宅基地的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决策予以把关,重点把关重大决策是否经过“五议三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考虑群众利益、符合群众意愿。
3.指导工作。指导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帮助谋划工作措施,推进富民强村,促进共同富裕。指导村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便民服务点规范运转,协助联建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找准农村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进村入户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4.关注民生。深入农户,实地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针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村“两委”、群众等各方利益关系,积极寻求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环境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督导方式及要求
1.定期驻村工作。全镇统一每周六为督导员驻村督导工作日,时间一天。因特殊情况调整驻村督导时间的,须报镇纪委、镇组织科备案。督导员每次督导后详细规范填写《市驻村勤廉督导员工作手册》,每月填报《驻村督导工作月度实绩报告单》,年终形成督导工作总结。
2.参加重要会议。参加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了解情况,提出建议。
3.跟踪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深入基层工作一线,对镇布置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4.开展走访调研。主动接待群众来访,经常性走访老干部、老党员、企业负责人、困难户,回访上访户,驻村工作日期间走访对象不少于4人。开展专题调研,完善思路,健全制度,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5.参与矛盾协调。对疑难问题和突出矛盾,在督促村“两委”解决的同时,积极介入、帮助协调;短期内不能处理的要有明确的态度和答复,并及时向镇党委、纪委报告,做好跟踪联系,直至问题解决。
五、督导管理
1.实行聘任上岗。督导员原则上每村派驻一名,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并聘任,一个聘任期限为三年,名单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以镇为单位,统一编号,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2.开展培训教育。镇建立完善督导员培训教育制度,每半年对督导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和督导技能培训;市每年对督导员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3.加强检查考核。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点评、半年一通报、年度一考核”督查考核机制。(1)一月一督查。镇党政负责人到村重点督查面上督导员到岗履职情况,镇纪委每月查阅《市驻村勤廉督导员工作手册》记载情况,核实《驻村督导工作月度实绩报告单》的真实性。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督查组,通过个别访谈等形式,每月深入行政村明查暗访督导工作。(2)一季一点评。结合明查暗访情况,镇下发驻村勤廉督导工作情况专刊,对镇督导工作进行点评,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3)半年一通报。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全镇面上督导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提出下阶段工作要求。(4)年度一考核。镇党委制定督导员专项考核细则,镇纪委负责具体实施,重点将平时检查、镇抽查反馈情况及群众对督导员的测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在镇党务公开栏和驻在村村务公开栏公开。
4.强化结果运用。结合考核情况,镇党委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督导员进行表彰或奖励,镇科级后备干部原则上应优先从优秀督导员中产生;对群众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督导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
5.严格责任追究。镇建立督导员勤廉评价体系,对督导员勤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应评价指标和积分规则及时扣减勤廉评价分值;对责任心不强,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由镇纪委对其实施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督导员的责任,属于当年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的,取消下年度后备干部培养资格。对督导制度执行不力的村,视情扣减村支部书记、主任的勤廉评价分值,村支部要作出书面检查。
六、组织领导
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领导下,结合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镇面上勤廉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镇党政负责人结合下访、帮扶、调研等工作,加强对“三级联建”挂钩联系村勤廉督导工作的指导,推动勤廉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镇健全完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勤廉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驻村勤廉督导工作情况汇报点评、督查考核等制度,将督导情况纳入每月的办公例会汇报内容,及时掌握面上的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年底形成督导工作总结报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动工作创新,以驻村勤廉督导工作为抓手,结合生态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安全维稳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积极创新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新途径,促进农业提速增效,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