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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质量强区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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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质量强区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和市《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运行质态,现就2013年质量强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的工作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发展目标,通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的提升,夯实质量基础,激发质量创新,增强质量信用,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推进转型升级、应对市场竞争、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能源、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构建具有特色的“质量强区”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质量强区工作,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一)品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品牌群体,争创名牌产品3个以上、名牌产品6个以上,创市质量管理奖5个以上,申报省质量奖1个、市市长质量奖1个以上,继续开展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活动。争创国家驰名商标1件以上、省著名商标3件以上、市知名商标8件以上,新申请注册商标200件以上。

(二)质量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100%获证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的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杜绝生产。建成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质量专家人才库,并在成长型以上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规模以上企业在岗的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体系内审员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建成技术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创成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个上,25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企业有标生产率保持在98%以上。2家以上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订或修订工作,争创省级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1个。力争通过测量管理体系确认1—2家、计量保证确认7家、计量合格确认90家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及年耗标煤2000吨以上的企业计量工作达到《省用能单位计量工作导则》的要求,并通过计量确认和能效测试。进行能源计量审查,年内完成4家企业网上直报和2家企业审查。商贸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燃油加油机、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贸易结算能源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围绕优势产业搭建公共检验服务平台,启动建立省级金属压力管道检测中心的调研论证等工作,鼓励重点企业及行业优势企业实验室通过国家计量认证,成为法定检测机构。全面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分类监管工作,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0.2内,燃煤工业锅炉平均效能符合国家、省、市规定要求。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各镇(区)及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食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全年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四)农产品质量水平稳步上升。完善区级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加大农产品抽查力度,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85%以上;农产品(林、牧、水产品)品种改良、档次提高、结构合理,质量效益显著。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64个,制(修)定区级农业生产操作技术规程8个。

(五)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国家、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重要工业产品、食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并分别达到省、市平均水平以上。杜绝发生区域性或重大质量事件。餐饮业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食堂和城区的餐饮单位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农(水)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住宅工程质量、市政工程质量、水利工程质量、环保工程质量、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投诉下降,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未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覆盖率达80%以上,服务标准实施率达95%以上,服务质量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餐饮业宣贯并实施省服务质量标准和餐饮业计量规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服务行业应探索开展质量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电信、邮政、供电、供水、医疗卫生、交通、保险、贸易、金融、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等服务行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争创省、市服务质量奖。规模以上商贸服务、餐饮企业通过质量诚信单位考核。创成一批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窗口、青年文明号。中医院医疗服务标准化及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试点按期通过省级部门验收。

(六)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城区河道无劣Ⅴ类水体,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全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在91分以上。

(七)科技信息化成果转化功能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6%以上,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1%以上。专利申请量达31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630件,授权专利达1400件以上。新认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35项、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家。

(八)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服务单位100%取得法定证、照。建立并落实打假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打假治劣整治专项行动,不发生区域性的制假售假和区域性的质量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群众团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切实组织好“3·15”、“安全月”、“质量月”、“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展质量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全员质量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依法生产、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全员质量意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运行要求,建立有效的经费投入机制、工作推行机制、督查落实机制、质量评价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为质量强区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编制具有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质量强镇(区)、质量强业发展规划,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确保规划按期实施。

(三)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全国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的具体要求,完善“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扎口、统一考核”的质量强区综合运行体系,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负专责,镇(区)基层站(所)、部门科室要按条线落实工作责任。要实施有效的资源整合,变单兵作战为齐抓共管,变突击应付为常态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推动质量强区活动有序开展。

(四)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区)、各有关行业要建立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绩效考核,重奖有功之臣。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动态检查和指导,健全质量强区工作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互查,树立正面典型,推广成功经验。邀请人大、政协、监察等有关单位对各镇(区)、部门的质量强区工作进行监督、视察和检查,考核责任落实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对质量强区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质量强区工作组织领导不力,不能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予以通报批评。凡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件,所在镇(区)相关部门及责任企业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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