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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大党委制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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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大党委制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探索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共建的新途径,提高社区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建立社区“大党委”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建工作联做、党建资源联享、精神文明联创、服务难题联解、公益事业联办、生活环境联建”为目标,着力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工作机制,形成以社区党委为核心,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设置

在原有社区党委的基础上,以党员组织关系、单位身份不变为前提,组建社区“大党委”。原社区党组织下设的各党组织继续保留,同时,灵活组建楼栋党小组、“网格”党支部、物业管理公司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等各类功能型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为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

(二)兼职委员的产生

兼职委员主要由社区党委在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社区民警、社会知名人士等骨干党员中推荐产生候选人人选,报街道党委审查后任命。兼职委员一般设2至3名。

(三)兼职委员的职责

结合辖区单位和社区实际,团结和带领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形成推动社区各项事务的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区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商议决定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问题;立足自身单位优势、整合资源,找准服务居民群众的途径和结合点,帮助社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为社区建设协调必要的经费和活动场所,发动本单位的员工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三、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大党委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共同研究讨论解决区域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以及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每年年终,听取和审议社区“大党委”上年度工作报告,讨论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双重管理制度。辖区无上级主管单位党组织可直接成为社区大党委下属支部,受社区“大党委”管理;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辖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大党委”实行双重管理。对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对直管党员实行全责管理,保证党员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

(三)为民服务制度。建立“大党委”班子成员服务辖区单位,联系社区网格、联系困难党员居民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和创建和谐社区目标,建立成员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大党委”工作相互通报制度,公开共驻共建承诺,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场地、信息、人才等资源优势,推动社区共驻共建,提升社区的服务水平。

(四)激励保障制度。建立街道财政积极投入、驻区单位、共建单位大力支持的经费保障体系。可设立区域化党建工作表彰机制和专项奖励基金,对工作出色、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党委、社区党委、驻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街道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步组织实施,确保建立“大党委”工作顺利推进,社区党委要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社区“大党委”建设,不断完善党建组织架构。

(二)落实责任,规范运行。社区“大党委”坚持实效第一的原则,每年与各成员单位党组织商量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共建目标、共建任务、共建项目、完成时限等,并采取适当形式在社区公示,引导督促成员单位党组织自觉履行共建职责。同时,兼职委员单位要为兼职委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注重创新,务求实效。社区“大党委”要根据社区内不同行业、领域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以及党员专业特长等,广泛组织开展设岗认领、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化活动载体,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不断拓展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拓宽活动的方式和形式,务求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