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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党内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按照全县诺廉评廉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领导干部自己诺廉、群众评廉、组织考核,把个人自律、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教育,从而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组织领导和实施对象
诺廉评廉工作在局党工委领导下,由局纪工委组织协调,各党支部具体负责实施。
诺廉评廉对象:
1、局机关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
2、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包括支部成员);
局纪工委主要抓好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局属单位正职的诺廉评廉工作。其它对象的诺廉评廉工作由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诺廉评廉工作主要抓好四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诺廉。诺廉对象按照中央、省、市、县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率先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按照年初提出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向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作出承诺。诺廉内容既要体现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结合个人工作职责及岗位特点,体现个体特色。诺廉以年度为周期。
第二个环节:示廉。3月份组织召开诺廉大会,诺廉对象按照承诺内容,向本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作出承诺,并在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具体践诺情况作为年终述廉评廉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科(室)长以上人员廉政承诺书面材料在3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第三个环节:述廉。年底由述廉对象根据承诺要求,对照平时践廉情况,认真回顾总结。局党工委组织召开述廉大会,各述廉对象公开述廉,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四个环节:评廉。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民主测评。由局办公室发放《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民主测评表》,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干部职工根据述廉情况和平时了解的情况,按规定的内容对述廉者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定,也可直接反映有关问题。测评结果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经统计汇总后,如实反馈给每位诺廉评廉对象。
2、结果运用。评廉结果与领导干部及其单位的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群众满意率较低的领导干部,由局纪工委进行诫勉谈话;对经查实后问题确实严重的,由局纪工委作出必要的纪律处分或提出组织处理建议,并取消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3、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意见或局纪工委考评发现的问题,诺廉评廉对象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整个诺廉评廉结果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评比先进的依据。
四、几点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开展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及民主评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拓宽监督渠道,使党内监督见之行动、付诸实践的有效载体。要把诺廉评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促进全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予以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领导干部的诺廉评廉工作,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一项新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单位“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诚信诺廉,自觉践诺。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地把诺廉评廉工作引向深入。
3、务求工作实效。诺廉评廉工作要以“面向群众,务求实效”为原则,做到全面推行与重点指导相结合,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要与各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领导干部廉政承诺的内容既要定好“必诺题”,又要体现“个性化”。承诺既要重视形式,更要注重实效,力戒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
4、形成长效机制。各党支部要把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筑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细化措施,健全制度,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创造出各具特色、成效明显的经验,并逐渐使这项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