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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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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居)、各燃气经营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市燃气安全监管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镇燃气供气、用气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整治重点

(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配合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配合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三)配合依法查处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配合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配合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

(四)配合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加强燃气运输单位、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资质管理;查处禁行区域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五)配合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配合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配合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市属、镇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市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和检查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建设规划部门应在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全镇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参加市里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监部门:负责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

消防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上报市消防大队并由市消防大队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行业燃气监管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用气安全的指导。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建立整改落实台帐;要对全镇燃气使用环节(尤其是宾馆、饭店、小餐饮)组织经常性安全检查,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建立监管档案,做到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和宣传培训有记录。

(三)加强协作,严格执法。各办、各相关部门是燃气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查处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各办及相关部门间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实现监管工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办、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气用气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规范使用、自觉维护燃气设施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