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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我街道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走在全区前列,根据“作风建设年”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全面推行“五办”工作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作风建设年”,街道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最根本、基层最关注、群众最迫切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以优化人员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落实服务承诺、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行“五办”工作法,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街道党政机关形象,切实为街道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
街道机关各条线部门、各社区、各直属单位。
三、工作目标
1、增强效率意识,高效快捷“立即办”。认真实行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AB”岗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和要求。尽可能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做到小事当时办结,大事限时办结。对确实一时无法办到的问题,要拿出解决方案,明确办结时限,落实承办人,逐步加以解决。
2、增强服务意识,迎难而上“主动办”。各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做好每月工作写实,年中开展调研活动,每年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注重工作态度,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积极主动搞好调查,开展“思考与创新”活动,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抓好协调,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内部分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工作,靠前工作,确保所承办的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3、增强群众意识,深入实际“上门办”。坚持把“三解三促”、“三走进三服务”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了解当前基层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解决一批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政策和职能权限,制定完善措施,有效解决普遍性的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搞好调查摸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后,尽心尽力想办法解决,做到现场办公、上门服务。
4、增强责任意识,服务优化“跟踪办”。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实行跟踪负责制,对项目审批、项目引进、项目进度、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均落实人员跟踪办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定期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5、增强法纪意识,不遮不掩“公开办”。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除按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外,对群众关注的事项,全部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及时公开,特别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格落实承诺制,公开办理,阳光作业,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杜绝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方法和步骤
1、学习教育,主题实践阶段(3月1日-4月30)。制定《街道关于推行“五办”工作法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全面部署,形成合力。通过公开栏、横幅、电子屏等阵地,营造人人知“五办”、人人讲“五办”的浓厚氛围。
2、分析检查,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单位(部门)要围绕“五办”工作法,聘请效能建设监察员,开展“请你监督”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自觉查找不足与差距,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3、建章立制,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部门)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并形成《街道“五办”工作法制度汇编》。对违反政策和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4、总结检查,实施考核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部门)对“五办”工作法推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街道将进一步深化考核制度,将“五办”工作法纳入考核之中,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五办”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并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街道干部在促进发展、讲求效率上想办法,在解决问题、提升效能上求突破,确保街道作风和效能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部门)的“一把手”是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领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切实履行“五办”工作法相关规定,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五办”工作法取得实效。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依托“街道政务网”,开设“五办”工作法活动专栏,及时反映“五办”工作法推行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街道上下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支持作风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浓厚社会环境。
4、健全制度,加强考核。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考核意见》,街道效能办要定期对“五办”工作法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机关人员年度考核相挂钩、与经济待遇相挂钩、与评先评优相挂钩、与干部任用相挂钩,破除少数人“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做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机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力促进作风转变、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