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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事先开展公交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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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事先开展公交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有效缓解“行路难、停车难”问题,推动中心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276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建设会战年”工作部署,现就中心城区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意义

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常住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不断上升,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加大,道路交通拥堵、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居民出行时间延长等“行路难、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中心城区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是实践“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理念、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缓解交通“两难”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打造低碳交通、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绿色宜居海湾新城的必然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加大公共交通发展力度、提高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促进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城市公共交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便捷为出发点,突出公交优先的方针,完善公交优先发展规划,制定公交优先政策,落实公交优先措施,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方便周到、快速准时、经济舒适、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优质公共交通服务,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打造低碳交通,缓解交通“两难”,为共建共享绿色宜居海湾新城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

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中心城区要建立起与城区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设施配套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使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有明显提高,公交出行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推进城市交通向更便捷、更清洁、更和谐的方向发展。

(三)具体目标。

——方便周到。扩大公共交通覆盖面,至2015年,中心城区公交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公交车站服务面积,不小于城市建成区的50%,以500m半径计算,不小于城市建成区的90%;公交线路网密度达到3-4公里/平方公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0%。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基本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快速准时。至2015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平均运行速度达25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95%以上,乘客候车时间为3—5分钟。

——经济舒适。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票价机制,最大限度吸引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优化车辆装备,提高公共交通车辆和公交场站设施的舒适度,至2015年,空调车占全部车辆100%。

——绿色环保。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排放必须达到“国Ⅲ”标准以上。至2015年,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比例达80%以上。

——安全可靠。加强交通文明建设,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公德意识、绿色出行意识、安全交通意识。

(四)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妥善处理好公益与市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优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公平、和谐的公共交通服务为出发点,建立与现代公共交通相适应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坚持科技创新、节能低碳。加快构建公共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系统科技水平,引导人民群众转变出行方式和消费观念,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积极推进新能源、新燃料、高标准的节能环保型车辆的使用,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车辆装备升级换代,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三、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线路网络体系

(一)科学编制实施公共交通“十二五”规划。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在《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等规划的框架下,结合城市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公交体系详细规划及相关计划,科学配置和利用公共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综合考虑各种换乘枢纽和新燃料能源充装站的配置,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各专项规划及相关计划的组织实施,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计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建设用地的行为。

(二)积极推进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枢纽站建设,建成集调度、信息、维修、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指挥调度枢纽中心;二是加大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和停保场建设,市区主要交通干道和规划中的交通路网全部按照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计建设,建成区范围内公交停靠站候车亭设置率达100%,近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东侨停车保养场;三是加强公交停车保养,“十二五”末车辆进场停保率达100%。

(三)完善中心城区公交网络体系。完善由骨干线、区域线、接驳线组成的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新型公交网络。积极推进公共客运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公交线路要向新建大型居住区、商业区、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高教园区、旅游景区等规划、建成区域延伸加密,方便新区、新城、组团居民出行。

(四)加快新燃料能源充装站的建设。坚持与开发区、各组团建设相结合,与城市综合体、居住区、学校、医院、商场等大型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快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首末站建设。坚持优地优用,按照城市综合体的建设要求,依托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公路入城口等交通节点,加快新燃料能源充装站建设。

(五)保障公交道路优先使用权。合理设置公交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口专用道、单向优先(专用)车道,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交车速和道路利用率,确保公交专用道畅通。合理设置公交车辆感应信号系统,设置公交专用信号,减少公交车辆在路口等候时间,提高公交运营效率。

(六)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以智能交通为重点的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包括营运调度和应急保障指挥智能系统、公共交通出行查询系统和线路运行显示系统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信息网络。

四、落实优先发展的公共交通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一要把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政府购买城市公共服务等有关政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出资。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经济补偿政策,建立健全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由财政部门对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核,科学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

(二)加强公交优先用地保障。坚持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与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三)加强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发挥政府在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适应公共交通发展要求的公交管理体制。加快公交体制改革,实行公交特许经营,加强公交市场监管。建立财政、交通运输、住建、规划、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的协商制度,形成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城市公交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制度保障。研究制订《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企业、乘客在城市公交客运市场运作中各自的行为,切实保护驾乘人员人身安全和正当权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交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营运活动,维护公交客运市场秩序。

(五)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以民为先的高度,立足于城市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