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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育发展试行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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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育发展试行意见

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体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加快发展体育事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发展体育产业。虽然我市体育产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产业基础薄弱且规模小,但体育产业发展具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政〔〕19号),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切入点,以发展体育本体产业为基础,开发特色体育产业为重点,板块及项目建设为龙头,大力培育和开拓体育市场,完善政策措施,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基于建设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战略机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导向作用、环三都澳区域发展的辐射和拉动作用,力争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1.0%以上,把我市建设成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西岸著名的山水运动休闲胜地。

——体育本体产业增加值占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的60%以上,体育本体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同期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占全市第三产业从业人数的1.5%以上;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人均体育消费支出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初步建成十大山水运动训练休闲板块;创建3-5个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独具优势和特色的山水运动休闲板块。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体育产业的格局。

——力争获得2018年省运动会的承办权,积极申办和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单项特色体育赛事,培育和打造3-5个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山水运动休闲品牌赛事。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特色体育产业集群建设

依据我市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及体育产业发展现状,扎实推进以山水运动休闲为特色的体育产业集群建设。形成以白水洋和鸳鸯溪国家4A级景区、太姥山和白云山为园区的世界地质公园为“核心”;引领屏南山水运动休闲板块、福鼎山水运动训练休闲板块、福安山水运动观赏休闲板块、霞浦山水运动训练休闲板块、周亚高原运动训练休闲板块、古田皮划艇运动训练休闲板块、蕉城区运动训练休闲板块、市本级运动训练休闲板块、柘荣生态山水运动休闲板块、寿山水运动休闲板块等十个重点板块发展;带动屏南白水洋亲水运动休闲基地、福鼎太姥山山水运动休闲基地等二十个重点项目建设的体育产业集群战略布局。

(二)优先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

体育健身休闲业是体育产业的基础性主体产业,是群众参与面最广的体育市场。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5年)》,通过扶持体育社团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引进健康趣味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建设多层次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健身休闲场所,推进行业服务标准星级评定和品牌企业建设,培养和引导大众科学健康的体育消费等,进一步普及群众体育健身,完善体育服务设施,提高体育服务质量,繁荣健身休闲市场,形成与文化、旅游、娱乐、餐饮、房地产等配套互动发展的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体系。

(三)重点扶持发展体育旅游业

充分利用和挖掘我市丰富的“山海川岛湖林洞”等自然山水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结合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以运动休闲、运动观赏、运动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旅游业。积极与旅游、文化、民宗等部门协作,重点培育和打造以白水洋亲水运动、刘公岩户外运动为核心的山水运动休闲精品体育旅游板块,以太姥山和白云山为核心的山水运动休闲观赏精品体育旅游板块,推出涉洋徒步、水上搏击、登山观海、古冰川观赏考察、海岛垂钓、帆船帆板、潜水冲浪、沙滩球类、沙滩摩托、定向运动、自行车越野等特色户外山水体育健身旅游和体育休闲旅游项目,开展体育特色旅游、全民健身旅游、赛事专线旅游等服务。重点培育和打造以福安和蕉城区为核心的民族民间体育运动体验精品体育旅游板块,推出特色的畲族民俗体育项目。扶持地方民族体育展演团体及展演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选择有优势的民族民间体育项目,进行整理创新,包装展演,拓展和丰富旅游业的内涵。

(四)努力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及培训业

深入挖掘体育竞赛表演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积极引导和规范,提高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化程度。构建以“赛”育“市”,以“市”促“赛”的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体育赛事中介制度,重点培育专业化体育推广和赛事经纪公司,加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管理。以申办省运会为契机,以蕉城、福安、福鼎、霞浦为核心,积极争办国际、国内单项体育赛事。重点培育帆船帆板、皮划艇、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竞技体育品牌赛事和海岛垂钓、潜水、摩托艇、登山、水上搏击、山地自行车越野赛等山水运动休闲品牌赛事。充分利用区位、气候的优势,争取更多的国家级、省级运动项目基地落户我市,吸引更多项目、更多级别的运动队来我市训练及旅游观光。鼓励与国内外体育机构、知名明星合作,创办高水平的、有品牌效应的体育学校,发展高端体育培训业。重点扶持福鼎、古田、霞浦、周等水上和亚高原运动训练(培训)基地建设。

(五)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

建立具有良好经济效益、有序监管机制的体育彩票销售系统,市场需求动态跟踪调查和信息收集与共享系统,努力提高体育彩票销售量。加大体育彩票公益性宣传力度,引导正确购买彩票的社会心理。严格遵守国家体育彩票使用与管理的相关政策,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实行年度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培养各类体育彩票营销、管理、销售的人才队伍。

(六)适度发展体育制造业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先进的、具有发展前景的、市场需求广的、适合区域产业结构特征的体育制造业。依据我市制造业(含体育制造业)的分布、规模、产品、品牌等优势,在福安、蕉城、东侨等地建立体育用品制造基地,重点开发水上体育用品(游艇、摩托艇、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滑板等)制造,发挥其船舶制造的技术优势、资本优势、市场优势,使其成为集研发、设计、制造、贸易等为一体的,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水上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积极扶持电子按摩健身产品、跑步机等项目研发制造;在霞浦等地重点扶持体育品牌服装建设。

(七)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旧城改造和新建居住小区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体育用地,在规划、审批、建设和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山地等场地建设室外体育活动设施;继续推进村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加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青少年俱乐部”、“校外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体育设施服务体系,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为争办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实现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在坚持公共体育设施公益性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模式,鼓励专业管理公司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从政策、税收、土地保障等方面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以多种形式投资体育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并纳入全民健身工作考评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将体育产业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发展体育产业作为评价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对体育产业发展研究、规划、宣传、指导、管理等工作,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把发展体育产业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发挥指导与服务的功能,主动配合体育主管部门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和社会环境。

由市体育局牵头成立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规划局、科技局、经贸委、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统计局、旅游局、环保局、物价局、外经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参加,定期研究协调体育产业发展有关问题,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由市体育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局等部门,制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指导体育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参照有关政策,研究制订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投融资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

(二)规范体育产业监管与服务

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体育产业的法规规定,制订出台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引导规范体育市场行为。组织开展体育产业各行业示范企业(星级企业)创评试点工作。加强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危险性大的体育项目及经营活动的管理,建立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加强体育市场执法,创造公平公正、平等竞争、运行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加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提高服务管理效能,提高体育产业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坚持公共财政兴建的体育场馆公益性原则,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国有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依法实施对体育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盘活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制创新

要切实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从“办体育”向“管体育”的转变,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建立健全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体育企事业单位(团体)依法经营的管理体制。对各类体育企业规范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应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等,可采用政府向体育企业(社团)购买服务的形式办赛,能够市场化运作的体育赛事和活动,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参与具体组织运作;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四)落实体育产业相关政策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发展体育产业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市场开发、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人才保障等政策。在编制县(市、区)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体育产业用地,对国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重点项目)和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应给予重点扶持,并在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审批手续时给予大力支持。应严格按照国家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主动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税费支持政策。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的相关公务用房及业务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依法登记的体育类非营利性组织在水、电、气、热等能源费用实行优惠政策,对会费、捐助、政府补助等收入予以税收减免。对企事业单位、团体通过公益型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的发展体育产业的相关费用,在规定范围内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体育公益事业的捐赠在规定范围内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五)建立多渠道体育产业投融资体系

积极申报和争取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扶持特色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旅游业的建设,支持体育品牌和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体育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创新升级、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积极通过市场化运作,拉动社会资金以各种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政策许可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六)推动体育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

对实施科技创新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称誉的体育企业、体育科学研究机构入驻我市,全国著名的体育院校和科研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技术依托关系并实施研发项目;赴国(境)外参加由省政府组织或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专业展洽活动、国家体育总局组团或推介的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的体育企业,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市政府将给予同等配套奖励。

(七)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

鼓励和支持体育组织、体育赛事组织依法开发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涉及多方投资主体的,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建立责、权、利清晰的产权结构。依法保护体育无形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体育赛事主办者依法享有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以及各项相关权利,并实行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有偿转让。鼓励体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育企业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新注册商标的,向国家申请专利的,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市政府将给予同等配套奖励。

(八)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

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鼓励有关高等院校设置体育产业类专业(方向),培养懂体育、善创意、会经营的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和体育企业建设具有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体育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加强现有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体育产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规范职业标准,完善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注重引进体育经营管理的高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