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村镇清洁活动意见范文

村镇清洁活动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村镇清洁活动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村镇清洁活动意见

根据《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家园[]5号)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实施意见》(政文[]41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市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年,力争全市完成所有乡镇和308个以上建制村的垃圾治理任务,农村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年具体工作目标。创建5个达标乡镇,32个建制村。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抓好东溪、西溪周边乡镇、村庄垃圾治理工作;近海水域沿岸村镇;流域沿岸村镇;城乡结合区、中心镇区、旅游景区周边村镇;省道两侧村镇;大盈溪沿岸村镇等。

(二)加快垃圾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底,要力争建设好全市规划中的13个垃圾中转站,并完成垃圾无害化治理任务。

(三)抓好示范点垃圾治理工作。今年确定 镇(1个)、村(2个)为示范点,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三、制定专项规划

抓紧乡镇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争取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乡镇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备案。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落实责任制。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责任主体是乡镇、村,市里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各乡镇要确定镇级责任人,以及治理村庄的乡镇挂钩人(领导)和村级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督查考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应严格按照《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家园[]2号)要求,认真做好计划达标乡镇、村庄自查工作,确保自查达标乡镇、村庄能真正达标。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6月份对年自查考核达标乡镇、村庄进行考核验收。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1月份对年自查达标乡镇、村庄进行自查验收,省、市年底也将进行考核验收。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在推进农村垃圾治理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与做法,已验收达标的乡镇、建制村要制定长效的管理办法,巩固治理成果。

(四)完善工作机构。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应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保证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做。

(五)建立信息汇报制度。各乡镇每月应至少提供一则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简报信息,市“家园清洁行动”简报传真;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由各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季度本镇(乡、办事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进展季报表、进展情况报告及下阶段工作安排。

五、加强宣传力度

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通过广播、宣传栏、标语、编印农村人居环境宣传画、村规民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家园清洁行动”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家园意识、主体意识、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学生、妇女和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