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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16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通知》(政办[]167号)精神,为加快我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综合竞争力,提高我县经济增长质量,推进"两城两区"和海西民营经济强县建设。现就我县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统一认识,增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责任感
商标品牌是企业形象、文化、科技水平、管理水平、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商标品牌的总体水平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县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从全县目前情况看,所拥有商标品牌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有效带动经济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改变过去只靠增加产量来增加利润的单一增长模式,向管理要效益,向品牌要效益,努力创立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二、明确目标,努力实现商标争创新突破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带动下,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主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商标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我县共有注册商标13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4件,市知名商标10件。但我县争创商标品牌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如企业注册商标率不高,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较低,仅约占全市的2.6%;部分企业争创商标品牌工作重视不够,出现注册商标闲置、到期未续展核准、被抢先注册等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开发和利用地理标志优势资源争创商标品牌重视不够;市场营销和广告宣传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县商标品牌工作的推进步伐。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创立驰、著名商标带动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推动全县商标品牌的发展。到年,全县新增注册商标120件(含新增国外商标注册20件),总数达250件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2件、市知名商标5件,达到拥有驰名商标2件、著名商标6件、知名商标15件;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3件,力争实现拥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零的突破。
三、构筑合力,大力推进商标品牌争创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推进"两城两区"和海西民营经济强县建设中,积极推动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扶持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商标品牌的培育力度,推动"商标品牌兴企、商标品牌兴农、商标品牌兴县"。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品牌为龙头,集中力量培育、扶持、推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商标品牌,催生龙头企业,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带动该行业做强做大,延长产业链,发展新品牌,全力打造品牌经济,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要以加快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抓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动、严格标准、重点扶持"工作思路,带动全县经济繁荣发展。
(一)政府主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各级政府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共同职责。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进行,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166号)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抓好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重在提请、主动服务"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共同推进我县商标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
(二)企业主动
运用商标品牌策略参与市场竞争,既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企业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客观需求。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服务工作,打消企业的各种顾虑,提高企业的创品牌积极性,使企业真正认识到创立商标品牌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中来。全县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重点企业,要在创新技术、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广告宣传等方面加大投入,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商标品牌的知名度,为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打好基础。
(三)严格标准
争创知名商标品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各级政府、工商部门在开展推荐驰、著、知名商标认定工作中要有计划、早准备,推荐的商标要力争做到对形成产业集群有核心作用、对经济增长有拉动作用、对企业及社会各界有示范作用。各企业也要严格要求,从产品品质、技术创新、企业管理、服务质量、文化建设和广告宣传等方面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重点扶持
争创驰、著、知名商标,要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集中优势力量择优扶强。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我县产业、行业发展的特点,重点选择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重点培育扶持出一批优势商标,形成商标品牌梯级发展格局。工商部门要会同经贸、质监等部门,对培育发展对象采取指定专人跟踪指导帮扶的办法,实行一条龙服务,帮助企业进行商标创牌设计策划和规范商标使用,扶持优势商标尽快创立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四、强化措施,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品牌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领导、督查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负责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组织、协调、策划和争创品牌的日常工作。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的研究部署,制定各级各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加强分工与协作,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时,要督促指导大中型企业、重点企业设立商标(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商标管理人员,负责商标管理工作,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商标注册、使用、宣传、保护、创牌等一系列商标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工商、质监、经贸、外经、广电等部门要把宣传商标品牌提高企业创名牌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企业创名牌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通过举办推介会、展览会、商标品牌战略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注册、运用、保护商标品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义,宣传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商标品牌战略"的要求,引导广大企业自觉运用商标品牌策略参与市场竞争,走创商标品牌、用商标品牌做大做强企业之路,增强社会各界的商标品牌意识,形成政府重视商标品牌、社会关注商标品牌、工商培育商标品牌、企业争创商标品牌的良好氛围。
(三)务实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基础
强化商标注册意识,扩大注册商标总量,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基础。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特别注重商标注册工作,积极指导各类经营主体主动尽早申请商标注册;指导定牌加工企业注册自己的商标,逐步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指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提前注册商标,防止主打商标被他人抢注;指导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扩大保护范围;指导出品型企业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实行"商品出口、商标先行",拓展国际市场;指导具有特色的农产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牌经营,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有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制定和完善激励机制
为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县政府决定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与各级各部门的年度考评挂钩,纳入年度经济指标进行考核,兑现奖罚措施,对我县获得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办法按照《县企业争创品牌奖励暂行办法》(委办[]3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争创品牌奖励工作,及时兑现奖励政策,确保按承诺的奖励标准足额发放奖励金。工商部门要按照(政办[]166号)规定,在注册资金、企业名称、年检等方面优惠措施给予扶持和保护。
(五)加大商标维权工作力度
在扶持企业争创名牌的同时,工商部门要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和防范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治本。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数据库,导入商标品牌信用评价监管体制,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品牌商标,积极探索商标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对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的,除权利人授权以外,工商部门不予核准。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运用法律保护名牌产品,坚决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我县名牌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强化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加强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的沟通联系,加强地区协作,进一步完善"打假保名优"网络,充分发挥区域性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对涉及侵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权的举报和投诉案件线索,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对带有苗头性、复杂性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及时处置,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