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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13号令和省政府年71号令,针对当前动物疫情的解密和我县动物防疫体系以及畜牧业生产的发展要求,根据我县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今年我县动物春季防疫工作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
防疫免疫是动物防疫灭病工作的基础,动物防疫免疫关系到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身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国际声誉,是落实“以防为主”方针的具体措施。今年月份以后,我国动物疫情的解密将对现有防疫体系、公共卫生安全、对外贸易等产生极大的冲击和浓厚的影响,这场变革要求各级政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把动物防疫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内,特别是禽流感、口蹄疫等一类传染病要象抗“非典”一样抓,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并调动社会一切力量,共同投入动物防疫工作和动物疫病歼灭战,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控制禽流感、口蹄疫的最有效、最经济的办法是防疫免疫,因此各乡镇(场)必须把这次春防工作做为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确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
1、乡镇(场)政府是基层行政单位。乡镇长是乡镇行政首长,必须负起本乡镇动物防疫灭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防疫工作的实施,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负责本村动物防疫免疫的组织者;村防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免疫注射,防疫登记;乡镇兽医站配合乡镇分管领导开展疫苗、耳标发放、防疫技术指导、防疫登记等数字的统计、材料的归类及上报。
2、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预案》明确责任,农业部门要组织疫苗、药品的供应、业务技术的指导、监督、验收。
二、明确目标,切实落实防疫各项工作
各乡镇(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象计划生育一样抓好动物防疫工作,做到乡下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动物防疫工作要符合疫情解密要求、重点动物疫病(牲畜W病、高致病性Q病)的防疫密度、免疫率、戴标率均达100%。
1、农业部门除要组织疫苗、耳标钳、针等供应外,派技术干部包片进行业务指导、报告防疫进度,验收评比。
2、确定防疫员建立防疫网络。村两委推荐人选,报乡镇分管领导同意,上报县农业局备案。
三、加大动物防疫资金投入,保证防疫经费的落实
动物防疫工作具有政府的强制性,动物疫病关系到公共安全,防疫经费由各级财政预算列支。省、市、县每年都入“W”病疫苗经费,各乡镇(场)、村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乡镇(场)政府负责疫苗的冷藏、耳标的购买、村负责防疫人员的误工补贴。
四、进一步规范动物的防疫、保证动物免疫效果
1、药品、耳村要指定专人负责,正确保存、使用,做好发放、登记。
2、要备好急救药品,严防动物反应死亡。
3、要正确操作严防感染。
4、动物免疫注射反应发病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五、防疫、验收时间和“W”病疫苗、耳标安排
月13日至月30日为防疫时间,月日至月日为评比验收时间。“W”病疫苗、耳标分配量详见附表。
六、奖惩办法
评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统一评比标准,每个乡镇抽签2-3个行政村,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