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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要”工程是浦城县纪委、监察局经过四年多来的运作、实践,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为了进一步推广“五要”工程的经验和做法,省纪委、监察厅专门在浦城县召开了现场交流会,并要求在全省农村中全面施行该做法,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实施“五要”工程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社会主主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个字”总体目标,同时省委提出了“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和“两个先行区建设”的要求,使我们面临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谁建、谁来建、怎么建”的历史性重大课题。
(二)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期盼。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农民得实惠最多,农业投入最大,农村变化也最大。与此同时,农民领带性越来越强,期望值越来越高,等、靠、要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在新农村建设中常常出现上头热、下头冷,干部热、村民冷的不协调局面。要扭转上述不协调局面、解决这些现实问题,需要有一个好的制度作保障。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客面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和保证,同时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载体和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显示了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因此实施“五要”工程是落实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延伸和提升
二、“五要”工程的主要做法
(一)深入村务公开,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
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这是实施“五要”工程的基础。各村要按照上级党委统一制作的《村务公开栏样表》对全村的村务进行全面公开。在公开内容上,需向村民公开的各项事务,如村财收支、村干补贴、集体资产出让或公益性建设工程招标、征地补偿、宅基地分配、救灾救济款物、评优评先等。在财务公开方面。实行“季公开”、“流水帐公开”和“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有效利用和整合各项社会资源,规范已有的公开形式,采取“上到公开栏、下到议事点、发到联户代表、送到户代表”等形式即时公开或季度公开。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在群众集聚地、村里醒目的位置设立村务公开栏,及时把村务向村民公开。二是结合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村务听证会、联户代表会或户代表会等各种会议将村务适时向村民通报。
(二)拓宽参政渠道,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参与
村里的事村民要参与,这是实施“五要”工程的前题。要让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务中来,必须畅通参政议政渠道。一是设置征求意见箱。在村部、“五要”工程议事点等固定地点设立征求意见箱,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由村党支部组织向联(户)代表分发本季度需办理村务的征求意见表,及时收集和掌握村民所思、所想、所盼、所急。三是召开各种征求意见会议。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联户代表会议等向村民征求意见和建议,让村民畅所欲言、相互沟通、直接参与村务的管理。四是鼓励各类群众性组织参与。由村民推选出村务监督小组或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代表广大村民参与村务,对日常村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严格决策程序,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
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这是实施“五要”工程的核心。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民主,根据村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划分决策层次,使村务决策有章有据。一是日常事物由村两委决策。如党建工作、计划生育、村干部(含六大员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兼职组织员)的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各级评优评先、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的日常事务等;二是重大村务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联户代表会议决策。如:新农村建设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兴办、“三资”处置、村里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村民普遍反映强烈的事项等。三是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决策。如: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及其它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特大村务,由村民会议决策,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票决。
(四)明确监管职责,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监督
村里的事村民要监督,这是实施“五要”工程的手段。我们在村务决策后,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监督和管理。主要是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小组及户代表或联户代表的监督管理职责,按照相关事项指定具体监督责任人,对村务的实施进行全方面的跟踪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和“五要”工程议事点公布监督结果,收集反馈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或村民的要求,及时召开村务听证质询会,让村民了解相关村务的进展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五)建立评议机制,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满意
村里的事村民要满意,这是实施“五要”工程的目的。工作中,要始终以村民满意为村干部管理的最终目标,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紧紧依靠群众,为村民提供更优质便简的服务,赢得村民支持和信赖。一是实行“一事一测评”制度。对村里重大事务实行“一事一测评”,即采取召开会议的办法,由村民代表、户代表或联户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测评满意度评价在公开栏上公布和联户代表议事点中公示。二是实行定期考评制度。实行村干部每半年一次民主评议制度,由村民代表、户代表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如两次考评获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将进行调整岗位。
“五要”工程是从实践中来又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其根本是农民主体地位的真正确立,实质是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载体,核心呼应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祈望,要害是民众的全过程参与与监督,更是与“三资”管理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