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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建造社会防火墙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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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建造社会防火墙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持续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按期完成。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政办〔〕14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政办〔〕67号)和《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政办〔〕62号)和《区年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政办〔〕46号)文件精神,乡政府决定在年深化开展全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第二年,也是关键性的一年,要通过持续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使全乡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改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1、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各村委会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年内,各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

3、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对施工工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要依法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对危险部位、场所临时查封。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4、全面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内容。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二)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日常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充分发挥属地消防工作领导作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落实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和信息互通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3、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要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街道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三)全面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

1、健全基层群众消防组织。年,各村要成立消防工作小组,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健全并落实消防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强化村消防宣传工作,做到每栋社区住宅聘请一名宣传员、每个村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乡村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年,所有的村庄都要保证有1条消防水源、1套灭火设备器材。

3、推进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各村庄要成立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或志愿者联防队伍,人数不少于6人,并配备消防机动泵、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4、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年,全乡10%的建制村达到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的标准。年在农村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科学制定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制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深化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二)加强培训教育,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不同对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宣传工作,督促本级和本行业、本系统社会单位开展全员培训。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措施落实。乡政府将成立督查组,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考评,并适时对全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对于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和因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以便迎接上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