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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品牌策略行动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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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品牌策略行动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品牌战略的发展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我区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快区域经济建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使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我区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我区实施品牌战略现状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实施品牌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目前,我区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个,国家免检产品1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个,省名牌产品7个;注册商标总量450余件,国际注册商标4件,全区共有省著名商标7件,市知名商标7件;初步形成了以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省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为主体的品牌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发展。经过多年努力,我区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创品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看来,品牌产品群体还不大,在全国、全省打得响的品牌产品很少,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品牌的发展整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品牌行业分布不平衡、企业规模有待优化和扩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偏少;部分名牌产品企业质量体系不够完善,质量保证能力有所欠缺;企业的整体商标运作管理水平层次较低,利用率不高。

(二)我区期间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目标

通过战略的实施,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品牌产品,力争使我区一批具有优势的产品质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带动我区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的提高。力争在期间,通过精心培育,使我区新增中国名牌产品2个、国家免检产品2个、省名牌产品10个;中国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7件、市知名商标16件;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名牌的竞争力明显提升,名牌产品的带动力明显提升,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品牌战略是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的一项战略部署,对完成我区规划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有利于树立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声誉和信誉,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有利于将产品的质量、性能等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增强其开拓、占领和巩固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名企聚集,壮大和发展地方经济。各乡镇、部门务必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实施品牌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创品牌规划滚动推进,实施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增加具备条件的产品和商标,保证实施品牌战略目标的实现。各乡镇、园区、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区现有企业规模、工艺设备、内部管理、产品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等现状,调查分析我区培育创建品牌产品的对象,明确年度目标。各乡镇、园区、区经贸、质监、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突出培育农产品品牌,鼓励和扶持农业企业申报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牌产品和申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各乡镇、园区、区经贸、质监、工商、发改、外经等部门要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着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着重培育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的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扶持金银珠宝首饰、木材加工、临海化工、工艺美术、鞋革服装、饲料加工、水产品加工等行业,挖掘行业发展优势,拓展品牌拉动的效应,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省名牌产品和驰、著、知名商标,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实施品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园区、区直有关部门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区府办主任、区经贸局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片区主任、区工商局局长为副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片区、区工商、经贸、发改、财政、外经、农业、海洋与渔业、国税、地税、统计、公安、国土、各乡镇、园区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实施品牌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区政府实施品牌战略的领导和协调机构,下设两个专门办公室,实施名牌战略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片区,实施商标战略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审定全区实施品牌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指导实施;部署各成员单位实施品牌战略的各项工作;拟定我区实施品牌战略工作和培育、发展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省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驰、著、知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研究解决我区在实施品牌战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明确职责,加强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品牌培育力度。

(2)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实施品牌战略是一项紧迫而又长远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着眼于全局、立足于市场,组织制定我区品牌发展的总体目标,把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列入部门、乡镇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体系,推动品牌战略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把实施品牌战略纳入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积极做好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

区实施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宣传计划,对列入当年争创计划的企业以及已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免检、省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在区政府网站等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区相关部门要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我区中国名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免检、省名牌产品、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在相关区域、路段设置大型广告牌,提高品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中的形象和信誉。要定期召开品牌战略研讨会和争创品牌企业座谈会,增强全社会品牌意识,提高争创品牌活动水平。

3、加强定向培育

紧扣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区实施品牌战略领导小组每年确定一批规模以上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大力扶优扶强,有针对性地开展品牌培育工作,稳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提高品牌产品水平与档次,做强做大企业,以此带动我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4、加强引导服务

各乡镇、园区、区经贸、质监、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创品牌产品的调查摸底,建立品牌培育指导性目录,落实专人挂钩联系、逐级递报等制度;区统计局要本着扶持的原则,负责对品牌申报企业相关年份的产量、产值、销售额进行确认,并协调市统计局完成确认工作;区国税局、地税局要对各品牌申报企业相关年份的完税情况予以支持,并完成确认工作;区科技、财政等部门要主动为创品牌企业提供最新科技信息,搞好科技服务和政策扶持;区经贸、外经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产品,开拓市场;区质监、工商、经贸、公安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对品牌产品保护,完善打假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引导群众识别和抑制假冒伪劣产品,努力营造全区关心品牌、爱护品牌、消费品牌、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要发挥相关协会的作用,提高服务水平,为培育自主品牌做好技术、管理、信息、宣传、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

(四)政策激励,引导发展

1、为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品牌,鼓励质监、工商部门积极培育企业争创品牌,区政府设立创品牌奖励基金,以区政府名义一次性予以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企业或其他机构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市知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的企业或机构给予奖励的同时,按给予企业奖励金总额30%的比例一次性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片区予以经费补助;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的同时,按给予企业奖励金总额30%的比例一次性对区工商局予以经费补助。

2、各有关部门要把获得名牌、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范围,享受优先宣传和重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