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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纠风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区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年我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开展“执纪为民直通车”活动为平台,坚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责任为主线,全面推行纠风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对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各单位切实负起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根据今年纠风的工作任务,对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莆政综[]108号)的要求,对各部门年的纠风工作的职责、任务、要求进行明确规定。各单位的“一把手”是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纠风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各单位出现纠风工作问题的,将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牵头部门对全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负有调查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所有部门和行业都必须接受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的监管。参与单位由于工作不力的,造成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不合格的,由牵头部门提出,报区纠风办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予以扣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考评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按县(区)进行排名,考评结果将在绩效评估中予以运用,并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分内容,各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区)排名中最后一名的,牵头部门要作为明年重点留评单位。
(二)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一,重点推进6个专题
(1)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要结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7月初、12月底分两次对镇、村、学校等有关单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中小学各1所,每个村走访10户农户,重点检查强农惠农资金的到位情况,对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强农惠农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在全区进行通报。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解决好返乡农民工承包地问题,今年要重点查处农村建房乱收费行为,对乱收费的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要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对涉农收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牵头部门:区财政局、秀屿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责任部门: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工商局、区委农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完善重大事件和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三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问责制。凡出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管问题发生在哪个地方,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和企业,都要严肃查处。今年我区要重点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出售病死猪行为,要对照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9号精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职,严禁推诿扯皮,对失职、渎职行为,一经发现,都要一查到底,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绝不姑息。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经贸局、区工商局。
(3)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经费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足额投入、及时发放。二是规范各类学校办学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开办有偿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三是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尤其是对教育乱收费频发的学校或地区,从严监管、从重查处。四是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牵头部门:区教育局;责任部门:区监察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4)以全面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项工作要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试行农村药品零差价销售。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三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四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今年要对全区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行为。牵头部门:区卫生局;责任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秀屿公安分局、区经贸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以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各类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省监察厅关于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182号)要求,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彻底分开任务,杜绝明脱暗不脱现象。二是实现部分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一批部门管理的行业协会,实现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三是依法依规对行业协会开展“三项评估”,即组织会员对行业协会存在价值进行投票评估,对赞成继续留存达不到三分之一的,要进行清理;达三分之一但未超过半数的,给予一定的时间整改和规范;赞成超过半数以上的,要根据会员意见,进一步改进服务;并把协会收费标准交由会员来确定。四是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中介组织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区工商局、区民政局;责任部门:相关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6)以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对客运市场的规范整顿力度。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二是加大对客运车辆和出租车的收费和服务行为的整治,重点解决客运车辆节假日期间乱涨价行为,要切实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上路检查,力争年内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和人员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区交通局;责任部门:区物价局、区交警大队、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林办、秀屿海事办事处、南日海事办事处。
第二,统筹推进5个专题
(1)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社保基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对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将四项资金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常态化审计,对监管难度大的资金,要加强重点审计,尤其是对重要时期的资金使用情况要加强抽查,全面排查和防范运行中的风险。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同时,逐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水平。牵头部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秀屿公积金中心、区委农办、区民政局;责任部门:相关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2)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切实加强以行风建设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特别要以密切关系民生的行业为重点,坚决纠正涉价侵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牵头部门:区工商局;责任部门:区物价局、区建设局、市邮政局秀屿分局。
(3)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提供依据并说明具体理由。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区纠风办;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党工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人事局。
(4)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政文〔〕25号)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涉企“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把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区经贸局;责任部门:区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此外,要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要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抓好民主评议。根据上级纠风办的要求,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都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集中力量抓好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工作,我区决定选择22个部门和行业作为年度重点评议对象,没有纳入重点评议对象的单位为自评单位。所有评议单位都要组织本系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年终要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考评验收。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和基层所(站)民主评议的指导,把基层窗口建设作为评议的重点。重点评议单位要选择1-2个群众反映最强烈或部门目前存在最突出的问题,认真开展选题评议,力争在年内有明显的成效。重点评议单位按照组织工作、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个案整改、选题评议、队伍管理、社会满意度等综合评定成绩,自评单位采取记分制度,凡发现自评单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认真整改的、没有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将实行记分制度,累计记分达到一定分值,自评单位将自动纳入重点评议对象。要落实评议奖惩制度,对评议成绩较好的单位明年予以免评,评议成绩较差的,要作为明年重点留评单位,其所在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均不得评先评优,相关责任人要予以诫勉谈话。
二是要搭建诉求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及时解答、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继续配合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民生热线”专栏和“纠风在线”栏目,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采取督办的形式,要求部门限时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派出评议代表进行核实回访,核实情况视情在秀屿纪检监察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要加强信访受理和纠风案件查处工作,以查促纠、以查促评。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信访制度,坚持以查案促纠风,积极开展“执纪为民直通车”活动,确保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工作形式,注重发现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纠正、建设、监督三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结合实际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区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抓好任务分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要位置,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实现解决问题、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的目的。
(三)注重源头防范。要以国家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确保中央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和出台的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努力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与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监督上下功夫,努力向广度和深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