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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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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已颁布,并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此,国务院、省、市政府先后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落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切实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行政强制法列入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前学法、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

(二)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县政府法制办要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强制法培训工作,今年年底前,对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普训一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强制法培训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行政执法资格认定及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的重要依据。

(三)广泛开展宣传。电视台、政府网站要设置专题栏目,宣传行政强制法以及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经验做法,披露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讲座、咨询、印发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让人民群众了解这部法律,并监督其实施。

二、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本部门执行的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或者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提出意见,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法制办要对各部门清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废止或修改意见,并于12月15日前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审定的清理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凡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自行政强制法实施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三、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

(一)建立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制度。县政府将依据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进行清理,对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赋予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并于年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可以实施行政强制的机关或者组织名称、实施行政强制的依据、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凡未取得行政强制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目前依法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方式进行梳理,并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权的衔接工作。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行使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后,原有行政机关不得再实施已被划转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强制必须由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实施行政强制。

(四)坚持文明执法。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对采用教育、劝导等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

四、严格遵守强制法程序

行政强制法既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以及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又对查封、扣押和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加处罚金和滞纳金、代履行等行政强制的程序作了专门规定。各乡镇各部门都要严格遵守这些程序规定,大力强化程序意识,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保证把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规定落到实处。

(一)强化程序意识。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强化程序意识,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时,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的有关程序规定,防止程序违法。

(二)健全配套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保障行政强制法各项程序规定的全面落实。

(三)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强制案卷标准,规范行政强制的文书制作,定期组织以行政强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五、强化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

(一)强化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把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作为审点,坚决纠正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或者规定行政强制的现象。要积极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或者规定行政强制的审查建议,并及时作出处理。

(二)加强涉及行政强制的行政复议工作。县法制办要拓宽渠道、创新方式,积极受理当事人对行政强制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公正作出裁决,坚决纠正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后,要向上一级政府备案;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后,要向县政府备案,并抄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县政府法制办要切实加强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坚决予以纠正。

(四)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对违法实施行政的投诉举报,并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应当追究责任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以贯彻行政强制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强制法施行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与贯彻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统一安排、统一考核。要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文件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行政强制法中承担着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的重要职责。县法制办要加强协调和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