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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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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环境,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人总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24号),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定的战略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优化账户服务,加大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力度,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切实发挥支付结算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发展适用于农村地区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坚持以点带面,加快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努力满足农村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具体分三步走,年达到中等示范县标准;年、年在实现标准目标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支付环境改善工作向纵深发展,继续推广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范围,非现金支付量比年增长25%,拓宽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内部清算网络覆盖面,实现全部网点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年轻人均持卡一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达到12%以上;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增长20%。力争三年内,全县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我县年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一)初步建立起有利于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村个体经济组织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提高银行结算账户在农村普及率,促进非现金支付业务的发展,实现非现金支付量增长8%。

(二)50%的县域银行机构网点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30%的县域银行机构网点开通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初步建成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内部清算网络,开通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的试点。

(三)农村地区50%的成年人口人均持卡1张,持卡消费额年增长20%,50%的国家和省级各项补贴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

(四)ATM、POS机具在县域的布放数量分别增加17台和82台,达到20台和100台,个人网上银行增加4190户,企业网上银行增加250个,手机银行增加1400个,转账电话增加438个,银行卡增加45808张,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年增长20%。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县长任组长,人行、各金融机构、县农工委、财政、工商、国税、地税、工信局、就业局、广电局、公安局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行综合业务部,主任由人行县支行主管行长李彦平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协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季度召开推进情况总结汇报会议,通报各金融机构进展情况,总结分析遇到的具体问题,针对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作出解决问题的决策,建立推进工作考核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各机构落实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决策,做好改善具体工作的引导工作,监督指导考核各金融机构进展情况。

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考核,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拓展银行卡业务;采取切实多样形式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人力、财力和技术支持;定期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反映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意见。

县农工委切实履行服务农村、服务“三农”职责,发挥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助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县财政局积极协调预算单位做好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

县工商局切实履行其职能作用,在对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营交易的监督管理中积极加强引导,配合做好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推进工作。

税务部门积极加强对纳税人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纳税的宣传与引导。

工信局、就业局做好支付服务工具宣传引导,指导企业主动参与非现金支付工具营销活动。

广电局负责做好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进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公安局会同县人行积极牵头建立银行卡犯罪信息交流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做好银行卡犯罪防范,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障银行卡良好使用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充分调查论证,谋划实施方案。3月前,县人行及各金融机构深入农村地区部分市场进行实地调查,深入企业,充分了解企业支付结算业务需求;

(二)周密组织探讨,研究制定方案。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3月份分别召开人行行长办公扩大会议、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组织研讨、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

(三)年6月底,各金融机构将ATM、POS机投放增量达到计划的40%-45%;

(四)动员全辖力量,营造浓厚声势。8月初,组织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布置实施方案,分步组织落实;组织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宣传力度;

(五)年9月底,各乡镇要结合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力度,确保农村支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七)年12月底,完成确定目标。

(八)年1月至年12月,在实现近期目标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向纵身发展,继续扩大效果,确保远期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措施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自身优势,以处于经济优势地域为拓展突破口,以皮革、板材、拆车、蔬菜四市场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主要拓展市场,培育支付示范点,通过在试点增加设备投入,调整、充实业务技术人员,推动试点非现金支付业务正常开展,以点带面,逐渐拓宽市场。

(一)加强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由县政府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推进协调、配合工作。

(二)划分村区域,量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根据金融机构各自优势,明确工作重点,县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重点针对农村地域拓展非现金支付服务建设,一是优化基层网点支付服务方式、业务人员配置,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培育优势地域,加大ATM、POS机具和转账电话等硬件设施的投放力度。其他金融机构根据业务拓展需要选取重点区域,安装自助设备,加大电子支付产品在农的营销力度。

(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县人民银行协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加大联合宣传力度,精心筹划,通过新闻报道、专栏介绍、现场演示、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攻势,逐步提高农民对居民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习惯。在条件适宜的乡(镇),选择一家银行机构设立“宣传服务站”,指导服务站,确定宣传项目及具体内容,定期开展宣传活动。以服务站为依托,形成辐射面。建立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宣传长效机制。一是在金融机构营业窗口设立常年咨询台,由专人负责接受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业务咨询;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与送金融知识下乡相结合,把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使用知识送上门,提高农民对各类支付结算工具的认知度;三是选取重点村镇中有影响力的企业和个体户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和联系人,引导和带动使用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

(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量化考核责任制。为掌握及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推进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告、季总结制度,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将结果反馈上级行。各金融机构每月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表。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各金融机构进度,总结工作目标进展情况,反映其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具体措施,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和决策。

(五)加强督导和协调。县人行联合各金融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成立督导小组,定期下乡,督促指导、协调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