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市政印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范文

市政印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市政印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市政印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90号),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立现代信用制度为核心,通过开展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征集与信用等级评价,有步骤地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广泛教育宣传,整合信用资源,培育信用市场,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完善信用服务体系,开发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领域,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产业。

(二)完善政策,统一标准。制定完善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个人和企业权益保护,信用主体的行为规范,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以及信用评价等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实现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严格监管,保障安全。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信用市场秩序。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行为,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用信息采集及相应数据库建设

1.加强部门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法院、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建设、人劳等部门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增加信用管理内容,大力推进行政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加快各部门系统内部的信息联通,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

2.建立企业和个人综合信用档案。按照国家管理社会征信业的法律法规,依托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归集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各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企业和个人身份唯一标识,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社保参保缴费等方面的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个人综合信用档案。

3.建立信用信息标准化管理和信息采集协作、共享机制。按照全省社会信用标准体系,逐步规范我市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库建设,通过对信息的标准化管理,使各部门信用信息收集和实现实用性、通用性、兼容性和开放性兼顾。建立部门间信息采集协作和共享机制,由各成员单位及金融机构积极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数据,保证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开展及政府信用门户网站和企业、个人综合信用档案的内容得到及时有效的收集和更新。

(二)实施信用促进工程

1.建立企业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对企业、担保机构、金融市场产品的信用评级制度,对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银行贷款、出口退税、政府采购、项目核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享受在财政贴息、担保和政府扶持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以及各项优惠政策。每年重点针对恶意拖欠和逃废金融债务、逃税骗税、骗保、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拖欠职工工资等行为开展企业失信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联合制约和惩治机制。

2.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工作,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更新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树立信用意识,积累信用财富。搭建银企信用对接会、融资洽谈会等多种平台,将守信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企业、信用组织创建评选活动,多渠道、多角度树立诚信企业典型,宣传弘扬守信精神。

3.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征信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个人信用的关注度,引导大众珍惜信用记录,积累信用财富。加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报告解读咨询、异议处理等工作,帮助群众正确理解信用报告,正确对待不良记录,有效维护本人权益。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征集农户基本信息,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提高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扩大个人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引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的信用报告查询机制,将其守信情况纳入审核范围,在面向个人的招聘、评先、任职等活动中,加强对个人信用情况的考察,促使社会群众将信用意识渗透到各种社会活动中,提高社会大众的信用意识。

(三)培育和规范多元化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做好信用市场的“规划、协调、引导、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建立完善信用评级体系为重点,发展以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和商帐追收等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和银监办等单位要加强合作,正确引导、大力扶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和保障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积极引导业内企业主动使用信用产品,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广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信用文化氛围

针对目前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尚不健全、信用管理不够规范、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的实际,大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组织开展信用知识普及教育,树立诚信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一时失信、长期受制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年9月底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分工,分解任务目标。

(二)年3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县域信用信息联通;征集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和个人综合信用档案。

(三)年底前,基本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建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基本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产品开始广泛使用,信用服务业、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市场显现雏形。

(四)年底前,基本建成门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体系和规范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人民银行市支行行长任副组长,人民银行市支行、法院、宣传部、发改局、工促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人劳局、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银监局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市支行,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建设具体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使用制度,对优质信用企业金融机构要优先作为信贷支持对象,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其它组织要在项目立项、财税政策、土地使用、技术改造与合作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财政部门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要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