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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实现今年全市粮食总产不低于145亿斤的预期目标,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年秋粮稳产保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7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秋粮中后期管理、确保秋粮稳产增产,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正确把握生产形势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夏粮生产克服了严重干旱带来的不利影响,再获丰收,总产、单产再创历史新高。但从我市多年粮食生产情况看,秋粮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量的近40%,秋粮在粮食生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实现今年粮食总产突破145亿斤的目标至关重要。要实现到“十二五”末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65亿斤的目标,潜力在秋粮,后劲也在秋粮。坚持“夏秋并重”,再夺秋粮丰收,对稳定我市粮食生产大市地位,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我市秋粮生产积极应对麦收期推迟、播期持续干旱、病虫危害偏重发生等不利因素影响,及时开展以抗旱抢种保苗、查苗补种、中耕、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主的秋作物田间管理,为夺取秋粮丰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当前我市秋作物已进入旺盛生长和形成产量的关键时期,虽然目前没有出现大的自然灾害,但生产中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苗情长势不均衡。播种偏晚,播期不集中,抗旱播种面积大,苗情长势不均衡,田间管理难度较大。二是病虫害呈偏重发生态势。当前全市秋作物多种病虫害已进入盛发期,玉米螟、玉米蓟马、粘虫等发生面积较大,危害较重,其它多种病虫害也将陆续进入多发、重发、重叠发生危害期。三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秋季自然灾害多,农作物生育周期短,回旋余地小。入夏以来,我市降水不均,异常气候时有发生,近期我市局部干旱和部分乡镇遭受风灾,给秋粮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靠科技,主攻单产,立足抗灾减灾,切实抓好秋田中后期管理,确保秋粮总产稳定在50亿斤以上。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技术落实
(一)科学浇水。当前我市部分秋田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特别是玉米已陆续进入需水的敏感时期。各地要根据土壤墒情适时浇好拔节水、抽穗水、灌浆水,防止“卡脖旱”。同时,要根据高产田的管理要求和土壤墒情,及时浇好“丰产水”。
(二)合理施肥。大力推广配方施肥、化肥深施、喷施微肥等技术,施用缓控释肥料和生物肥料,努力提高肥料利用率。要改变“一炮轰”施肥旧习惯,大力推广玉米叶龄追肥技术,在拔节期和大喇叭口期分2次追肥。对超高产攻关玉米田,提倡在拔节期、大喇叭口期、抽雄期分3次追肥。大豆重点施好初花肥,红薯重点施好团棵肥。
(三)防治病虫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选用对路农药,掌握最佳时期,做到科学防治、降低成本、提高防效。要在大喇叭口期、灌浆期,科学选用农药,推广防治技术,有效防治玉米螟、大小斑病、甜菜夜蛾等病虫害。进一步树立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的理念,充分发挥植保专业机防队的作用,切实加强对突发性、暴食性病虫害的监测防控,及早发现,及时扑灭,坚决控制其蔓延流行。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人畜中毒,降低药物残留,保护环境,促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
(四)加强秋田应变管理。对受涝灾较重甚至绝收地块,要及时开展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加强灾后秋田管理,及时补种、重种或改种生育期较短的作物,确保不误农时,争取获得一定收成。玉米苗期遭受雹灾应加强水肥管理,一般要趁墒追施尿素等氮肥促使快速恢复生长,拔节后遭受雹灾特别是抽穗后雹灾只要穗节未受损坏,不要盲目毁掉,适当追肥浇水,尽量挽回损失。因风灾造成倒伏的,玉米苗期可以不采取措施,让其自动恢复生长;中后期倒伏的,应及时采取人工扶正,培土踏实,或将4~5株玉米捆扎在一起,增强抗倒能力。
(五)适时晚收。适时晚收是秋作物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增加效益的有效措施。要根据播期早晚合理确定玉米收获期,夏玉米一般应在9月中下旬苞叶发黄后7—10天收获。大豆应在黄熟末期至完熟初期,籽粒变硬、摇动有响声时收获。红薯应以不发生冻害或不影响下茬作物播种为前提确定收获期,在霜降前收获完毕。
三、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保持粮价合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重点开展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业务。
(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努力扩大旱涝保收田面积,改善秋粮生产条件。加快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尽快配套完善大中型灌区干支渠系,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规模,适当提高亩均建设投入标准。抓好田间工程配套与末级渠系改造,搞好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效益。积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年争取改造中低产田26.65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
(三)增强农业机械作业能力。大力推进秋粮生产机械化作业,提高生产效率和水平,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重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综合服务,努力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量。
(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继续把开展高产创建活动作为提高粮食单产的重要抓手,坚持责任落实、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新品种新技术展示、资金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六到位”。要全力抓好省、部共建的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工作,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完成产量目标任务,示范带动秋粮生产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广高产创建示范片成熟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整乡、整县建制高产创建。全市9个产粮大县(市)要结合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中央和省级财政年将继续增加高产创建补助资金,各县(市、区)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高产创建扶持力度。
(五)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抓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强化肥料、农药、柴油等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和预测,及时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和农资质量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加强种子、肥料等农资生产主体资质审查,把好生产源头关。严查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联合查办,从严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搞好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积极推行农资连锁配送经营。
(六)防灾减灾。针对秋季农业生产易旱易涝、旱涝交错、灾害频繁的特点,要树立抗大灾、防大灾思想,立足抗灾夺丰收。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做好抗灾救灾资金、物资、人员和技术准备。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建立旱情、雨情、水情、灾情会商制度和临灾预警信息制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大力推进科学抗灾,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和人工防雹作业。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工作责任。县、乡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年秋粮稳产保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77号)精神,把夺取秋粮丰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抓落实,真正把秋粮生产的每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强化责任,加大粮食生产资金投入。把粮食生产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科学种田水平。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水资源动态变化,适时监测旱涝灾情,实施水利挖潜配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机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机具准备和供应工作,做到农机农艺相配套,提高农业机械化效能。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测预报,为抗灾夺丰收做贡献。供销、石油、电力等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调运供应工作,保证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资充足供应和用电需要。发展改革、农业、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要联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查处坑农害农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利益。有关部门要强化督促秋粮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全程监督检查,做到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切实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统计部门要建立市、县级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和抓好秋粮生产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各地抓秋粮生产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为实现秋粮稳产增产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