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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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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加快商标发展和培育,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契机,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衔接、整体推进,进一步培育、扶持和保护各类注册商标,形成中国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群体,不断提升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实现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率先崛起、富民兴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市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商标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注册商标、境外商标注册数量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发展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形成一批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一)注册商标数量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超过7000件;到2020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超过12000件。

(二)注册商标质量明显提高。到2015年,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150件;到2020年,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250件。

(三)商标运用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熟练运用商标开拓市场、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商标知名度、附加值、影响力和竞争力快速提升。

(四)商标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商标法律宣传的普及面不断拓宽,全民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五)商标保护力度不断强化。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不断完善。

(六)商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指导和监管服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培育扶持,夯实商标注册培育基础

1.加强商标梯次培育。完善“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梯次培育计划,将已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作为第一梯队,创立国际强势品牌,重点做好品牌的提升拓展工作;以实力较强、商标知名度较高的省著名商标企业为第二梯队,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重点做好集中突破工作;以有规模、有实力、有强劲发展势头的市知名商标企业为第三梯队,争创省著名商标,重点做好培育跟进工作;以具有地方特色、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为第四梯队,创建市知名商标,重点做好商标使用管理工作。

2.持续发展工业企业商标。以我市三大主导、四大特色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制度”,指导各类工业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以商标为凝聚点,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3.扶持拓展农产品商标。围绕花木、蔬菜、中药材等特色农业的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推广运用“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农民进市场,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

4.发展壮大服务业商标。大力推动物流、文化、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企业和信息服务、创意设计、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管理,提高现代服务业商标的比重。

5.延伸和扩展涉外商标。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对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引导其及时申报商标国际注册,实行“产品出口、商标先行”。

(二)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商标管理运用水平

1.指导企业提高商标运作能力。指导企业制定品牌规划、搞好品牌策划,在经济活动中积极使用自主商标和注册商标。鼓励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合理增加商标注册类别,扩大保护范围,切实提高商标运作能力。

2.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和经营。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增加对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品牌文化建设,积淀商标的历史文化价值,丰富商标内涵,提升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的凝聚力和美誉度。

3.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以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为典范,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形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商标战略实施新局面。

4.推进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支持我市企业进行商标市场化运作,鼓励、指导企业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发挥无形资产的融资功能。

5.发挥品牌聚集效应。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以其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以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相关中小企业分工合作的相关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6.规范商标行为。引导商标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支持商标、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发挥商标服务在促进企业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作用。

(三)强化保护管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商标权保护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工商部门与公安机关以及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涉嫌刑事犯罪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完善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发挥“北方十省二市联手打假协作网”、“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以及“省著名商标维权协作网”的作用,加强对商标权的跨区域保护。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犯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合法权益。

2.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受理及时、反应迅速、程序合法、处理得当的商标行政执法机制。对各类商标侵权案件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办。深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商标印制企业管理,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规范商标印制行为。

3.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水平。指导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商标使用行为,提高企业商标管理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协助企业提高商标维权能力,积极应对国内、境外商标抢注或商标纠纷,援助、指导企业运用法律及国际规则制止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商标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商标战略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工商、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农业、旅游、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商标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辖区商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商标战略顺利实施。

(二)落实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的通知》(政〔〕49号)规定,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本部门扶持商标发展的具体方案,确定重点帮扶企业、服务措施及工作目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加快我市商标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提高企业对商标作用的认识,引导企业自觉运用商标策略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商标信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商标、爱护商标、发展商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