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范文

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社会公众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政府信息的法定载体和第一平台。办好政府网站,对促进全市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电子政务(网上行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服务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切实把政府网站办成内容权威、服务便捷、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富有特色、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

二、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体系

市政府网站体系是以市政府门户网为主网站、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为子网站的网站群体。主网站重点结合政府网站系统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网上服务、政民互动提供最大便利。子网站是主网站的支撑站点,是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公共服务的桥梁。市政府网站体系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各网站之间要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网站信息、网上办事和互动参与三大服务功能要协同共建,防止重复建设。已建立网站的各县(市、区)、政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开设和优化栏目,突出重点,并逐步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未建设网站的部门,要抓紧完成建设任务。

三、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综合应用能力

(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及时领导分工、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采购招投标、政府公报、领导活动等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以及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工作部署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设立专题,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要完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上程序,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工作,保持页面内容丰富,切实改变网页栏目过少和一些栏目内容长期挂空的现象。要按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程序合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设置、回复工作。

(二)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各级政府网站应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要改进在线办理模式,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路径和办理流程,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目前,我市网上行政及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已初步建成,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三)积极推进网民诉求办理和在线互动交流。要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连线政府栏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连线政府栏目办理回复工作,提高办理回复的质量。要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和答复网上投诉、咨询、意见及建议。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网站的领导信箱、监督信箱、举报信箱、论坛、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与人民群众的在线交流形式。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管理要求定期开展领导访谈工作,并统一安排各单位领导参加市政府门户网访谈,与网民互动,解释新出台的涉民涉企政策,释疑解惑,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注重留言板、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栏目建设,及时分析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不断改进政府网站展示形式。政府网站页面设计要科学布局、重点突出,整体结构有序、清晰、简洁,力求庄重严肃,体现自身特色。各层级页面布局和风格应统一,内容分类合理,符合阅读习惯。层级深度应遵循“三次点击”原则,便于用户快捷查找所需信息。政府网站应尽量支持动画、视频、音频等多媒体表现形式,支持多种分辨率以及纯文字浏览方式,方便用户浏览网站。首页位置应标注本级网站合法名称,包括网站名称、域名、版权声明、联系方式等。要及时做好网页改版工作,保持网页内容丰富、面孔常新。英文域名要以“.”结尾,中文政务域名要以“.政务”结尾,并与本行政机关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默认文版为简体中文,有条件的网站还可编制繁体中文和外文版。

四、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

内容保障是市政府门户网规范、有序运行的基本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办〔〕5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政办〔〕112号)要求,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

五、不断提高技术及安全保障水平

(一)提升技术保障水平。各级政府网站要根据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加强网络技术平台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保证政府网站先进性、可用性、兼容性、安全性、扩展性、标准性和内容合法性的要求。要根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要,逐步实现市政府主网站和子网站之间网络技术平台对接和业务应用系统兼容。

(二)增强网站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政府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订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页面篡改、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多层次的、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信息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把搞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抓好落实。要搞好统筹协调,把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加大政府网站建设的资金投入。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政府网站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健全政府网站运行维护体系。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主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的管理、运行、维护,并负责对子网站建设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各子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自行负责,要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各级政府网站必须提供24小时正常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站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网站域名(地址)变更、升级改版、受到攻击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告。

(四)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考核。网站建设和管理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行政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按照市政府要求科学制定政府网站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级部门网站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情况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市政府信息中心每月要检查一次各单位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安全运行的管理情况和连线政府栏目受理、办理、回复情况,就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通报后仍没有整改,因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出差错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绩效办按有关规定记过错。

(五)建立日常联系和培训交流制度。市政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网站建设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运行维护工作的部门,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的日常联系。市政府信息中心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培训,提高各级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保障。